專題摘要:證監會7日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征集][郵件反饋]
第一輪新股發行改革 |
第二輪新股發行改革 |
第三輪新股發行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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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時間 |
2009年5月22日 |
2010年8月20日 |
2012年4月1日 |
出臺措施 |
一、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 二、優化網上發行機制,將網下網上申購參與對象分開。 三、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 四、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提示所有參與人明晰市場風險。 |
一、進一步完善報價申購和配售約束機制。 二、擴大詢價對象范圍,充實網下機構投資者。 三、增強定價信息透明度。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須披露參與詢價的機構的具體報價情況。 四、完善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計承銷流程,有效管理承銷風險。 |
一、完善規則,明確責任,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二、適當調整詢價范圍和配售比例,進一步完善定價約束機制。 三、加強對發行定價的監管,促使發行人及參與各方充分盡責。 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有效緩解股票供應不足。 五、繼續完善對炒新行為的監管措施,維護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六、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加大對不當行為的處罰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