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張欣然
隨著首發(IPO)重啟信號發出,以及新股發行改革方案征求意見截止日期臨近,各券商投行紛紛進入了新股發行前的準備工作中。
1/4過會項目或受影響
日前,證監會舉行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培訓會上,證監會副主席姚剛要求券商7月底做好IPO準備。而這距離證監會最近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僅半個月時間。
“按照監管部門領導在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培訓會上所說,首批上市企業有望從已通過發審會的IPO在審企業中誕生。”深圳某投行人士稱,不過已過會企業欲獲得發行批文,需滿足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培訓會中,監管領導提出的七項條件,“最為重要的一項是,不涉及被處罰調查中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監會最新公布的IPO排隊企業情況表顯示,截至6月14日,已通過發審會的IPO在審企業共83家,其中滬市10家,深市73家(包括創業板)。其中,由于萬福生科欺詐上市案,平安證券[微博]保薦業務被暫停三月,直接影響到平安保薦的富煌鋼構、浩豐創源等5家公司。民生因保薦項目違規被暫停受理IPO新項目申報,由民生保薦的5家公司也有可能被排除在IPO重啟后的首批上市企業行列。
此外,國信證券、光大證券也曾于今年遭到監管部門不同程度的處罰,而兩家保薦機構涉及的已過會IPO項目分別為7單和4單。而上述曾遭證監會處罰的4家券商,累計保薦21單已過會項目,約占已過會項目總數的1/4。
“被處罰保薦機構所保薦的已過會項目,拿上市批文的時間會受到影響,將無緣首批上市。”多位投行人士分析,這部分項目的發行人可以選擇更換發行人,或在不更換保薦機構的基礎上提出中止審查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這83家過會企業大部分已完成第一批財務專項核查。“如現場核查沒問題則可以獲得上市批文,若被查出問題將立即終止審查。”上海某投行人士說。
新股改革雙刃劍
“對于IPO重啟具體時間,監管部門的態度與此前一致。”證監會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顧問宋清輝在微博上說,在征求意見結束后,將對意見稿做相關修訂并正式發布。在發布之后,在審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完成了審核進程,已經符合新的指導意見稿中規定的內容,就具備了獲得發行批文的條件,發行人可以擇機發行。
據上述參會投行人士介紹,此次新股發行改革主要著力于審核端和發行端的改革,尤其是在發行端新股配售權、新股發行定價、保薦機構自主詢價以及新股擇期發行和發行批文時效延長的變革。
“接下來我們需要針對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內容,制定相應的風控制度及有關規則和原則。”銀河證券投行總部執行總經理夏中軒稱,前期準備內容主要圍繞發行端所涉及的新股配售方式、定價、發行時點的選擇來進行。
“發行端的改革一方面賦予了券商投行更多的自主權,另一方面使之更加市場化。這是一把雙刃劍。”深圳某中型券商投行人士稱,要防止保薦機構在自主詢價、配售等環節出現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風險,需要保薦機構建立相應的風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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