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摘要:我國資源稅改革醞釀已久。3月5日,溫家寶明確提出,2009年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5月25日,國務院批準下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指出,研究制定并擇機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
資源稅的概念:以國家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利用為對象所課征的稅。開征資源稅,旨在使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級差收入歸國家所有,排除因資源優劣造成企業利潤分配上的不合理狀況。中國資源稅目前的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資源稅納稅期限: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為1、3、5、10、15日或者一個月,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計算納稅。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