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萍報道
煤炭資源稅改革再起波瀾。
1984年,我國資源稅開征。1994年1月1日起,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之后隨著煤價飆升,因現有稅率不能反映煤炭資源價格變動,資源稅改革成為業界一種呼聲,但數年來顯然進展不大。
“涉及到轉嫁問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電價處于壟斷局面,煤炭行業實行資源稅改革之后,很難將增加的成本轉嫁到下游電力產業,導致資源稅改革無法順利實施。
另一個重要原因或許在于政府稅收財政執行中有偏差。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小煤礦分會專職副會長馬德軍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退稅及返稅實際操作過程中,眼下國有大中型煤礦企業能體會到稅后減負的好處。但對地方國有煤礦和非國有煤礦來說,一些地方政府的截流行為,使這些企業體會不到財政退稅政策帶給他們的好處。所以,資源稅改革將使地方國有煤礦和非國有煤礦承受更大的壓力,這些企業自然不愿意資源稅改革。
盡管數年來阻礙重重,但擱置許久的資源稅改革或許已近在眼前。
2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2009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特別指出將適時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2009年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5月25日,國家發改委《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研究制訂并擇機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
6月17日,在財政部召開的2009年“兩會”資源稅改革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座談會上,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將資源稅改革類建議提案確定為今年重點辦理的建議提案”。王軍說,隨著經濟轉暖,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
事實上,最令煤礦企業無法接受的是,目前盛傳的資源稅改革方案是,將資源稅的征收比例提高到煤炭銷售價格的10%。據悉,目前對煤炭行業征收的資源稅實行的是“從量計征”,換算成從價征收方式,則現行資源稅稅負為1%左右。
令人欣喜的是,據本報記者了解,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曾表示,去年以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的結構性減稅措施,估計今年減稅額為5000億元左右,而資源稅改革初期,相關行業增加的稅負為二三百億元左右,和國家給予他們的大量減稅數額相比可以沖抵。
此外在資源稅何時開始改革上,業界專家觀點并不相同。
雖然上半年煤炭經濟運行好于預期,但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在近期調研后對下半年煤炭業并不樂觀。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煤炭運銷協會理事長劉彩英表示,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一方面上書國家能源局責令煤企不能超產,另一方面也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在資源稅稅改方面能緩則緩。
東方證券煤炭行業首席分析師王帥對經濟下半年的預期與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不同。他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眼下煤價穩定,下半年經濟形勢好轉跡象明顯。如煤炭資源稅改革幅度在3%至5%,則業界可趁煤價平穩之際,將資源稅所導致的成本支出部分轉嫁到下游企業身上。
林伯強則認為,目前改革資源稅并不合適。他說按照目前的煤電爭端局面,改革資源稅有可能抬高煤價,煤電雙方矛盾有可能進一步加劇。
按照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的說法,資源稅改革現在的關鍵問題不是資源類企業是否虧損,而在于其整個的薪酬核算體系本身存在諸多疑問。劉桓說,國家是否減稅不能全聽企業怎么說,要測算企業的毛利水平到底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