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報記者 朱國艷 實習生 花梔子 通訊員 張振卿
昨日,記者從省地稅部門獲悉,省地稅局最近下發了《關于加強鋁土礦資源稅征收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稱從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省鋁土、耐火黏土礦開采單位的資源稅征收工作,全部委托河南鋁黏土礦產品批發市場征收。通知一出立刻在企業中引起軒然大波,不少企業認為這一舉動是資源稅改革的前奏。
●○資源稅改革即將開始?
通知稱,最近對我省部分縣(市)鋁土礦資源稅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調查時發現了不少問題,如稅源不清,納稅人偷采、亂采現象嚴重,偷逃稅情況嚴重等。所以,省地稅局出臺通知加強征稅。
通知最關鍵的一點是決定改變鋁土、耐火黏土礦的資源稅征收方式,規定從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我省鋁土、耐火黏土礦開采單位的資源稅征收工作,全部委托河南鋁黏土礦產品批發市場(下稱批發市場)征收,各鋁土、耐火黏土礦開采地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必須與批發市場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并及時向受托單位支付代征手續費。
本次省地稅局下發的通知讓不少企業負責人心里敲起了鼓,這是否意味著資源稅改革已經迫在眉睫了?
對于企業的這一疑問,省地稅局有關工作人員的回答是:這次的政策只是針對鋁土礦和耐火黏土礦,至于資源稅改革的事兒還得聽國家的。
而來自《中國經濟周刊》的最新報道稱,醞釀已久的資源稅改革方案其實已在2008年年末提交國務院,但是由于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這項改革不得不停滯下來。而隨著近幾個月來經濟的轉暖,中央政府開始頻頻發布推進資源稅改革的信息。
●○從量征收變從價征收?
我國的資源稅開征于1984年。1984年9月28日,財政部發布《資源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從1984年10月1日起,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先行開征資源稅,對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暫緩征收。
從1994年1月1日起,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對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開始實行“普遍征收、級差調節”的新資源稅制。
據媒體報道,最新的資源稅改革很有可能將資源稅的計征方式從“從量”改為“從價”;水、黃金等或將納入資源稅科目。
資源稅從量還是從價 關乎企業的錢袋子
目前我國的資源稅依然采取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以煤炭行業為例,原煤每噸征收資源稅2~5元,焦煤8元,綜合起來平均每噸3.5元。從量定額征收在價格變動不大的情況下無所謂,而在價格上漲過程當中,這種計征方式就顯示出了不足。
從2008年上半年開始,資源品價格尤其是肥焦煤的價格像坐過山車一樣,最低時每噸600多元,最高時每噸2000元,這樣算下來,資源稅征收不足每噸煤銷售價格的1%,根本無法反映出資源價格的變動。
此次資源稅改革很有可能將資源稅的計征方式從“從量”改為“從價”。目前學界提出的一個資源稅改革方案是將資源稅的征收比例提高到銷售價格的10%,這就意味著,企業要從自己的口袋里拿出10%的銷售收入給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