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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Ke】奔馳“金融服務費”里的玄機
文/鄒松霖《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貸款買車嗎?要付金融服務費的那種。
好吧,還是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的那個事。13日,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4S店負責人見面協商。在媒體隨后曝出的18分鐘談判錄音里,網友意外關注到一個新料——金融服務費。
這筆價值15000元的服務費不簡單。據錄音,這是在車主繳納完首付、辦完貸款后突然通知需要繳納的,且沒交給4S店財務,而是通過二維碼轉賬給了私人賬戶。
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少車主反應均遭遇過同等待遇;也紛紛開始質疑,這筆服務費是否合法?自己是否被騙了?
這次奔馳倒是迅速反應,當日即發表聲明。今天,戴姆勒中國區高管也就此事道歉,并宣布暫停相關經銷商資格。
4月15日,銀保監會深夜表示,對此高度重視,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
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什么?究竟有什么貓膩?
服務費
“這是我不知情的,騙取的,誰代表你們收的這筆錢?這筆錢流向何處?1.5萬元是什么計價標準?”
奔馳女車主這一問,激起極大的共鳴。過去,一筆“金融服務費”,讓幾乎所有買車人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現在,終于輪到4S店和車企無話可說、無言以對了。
事件中一些疑點頗具玩味:客戶明明可以付全款,銷售人員為什么還要極力推薦金融貸款?金融服務費為什么進了私人賬戶,沒有發票?
“現在的4S店,賣車就是交個朋友,靠賣車本身掙不到什么錢的,都是靠維修和賣配件掙錢?!蹦骋痪€汽車生產、銷售集團經理劉凱向經濟Ke介紹說,現在汽車的出廠價十分透明,汽車銷售利潤有限,大概2%—3%左右。4S店真正掙錢的地方,在于銷售各種各樣的服務套餐,包括按揭、融資租賃、上車牌、搖號、上保險等。
“對于4S店而言,辦分期貸款購車的利潤比全款購車要高,銷售人員的提成也高,因此,在客戶購車時,4S店都會盡量推薦做分期?!边@樣,4S店還能“理直氣壯”地收取一筆所謂的金融服務費。
這樣的“指導思想”下,西安女車主即便有能力全款買車,銷售人員還是以“算下來非常便宜”為由,極力建議她使用了汽車貸款。
按照奔馳金融官網給出的金融計算器計算,如選購建議零售價54.58萬元的梅賽德斯—AMG CLA45的一款車型,在首付30%為16.374萬元,分期36個月的情況下,利率3.99%,月付款11278元。
的確劃算哦,但問題是,在一至五年貸款基準利率4.75%、五年以上基準利率4.9%的情況下,奔馳金融的汽車貸款利率何以如此之低?尤其是,汽車金融公司還需要從金融機構獲得授信,其資金成本遠高于此標準。這是在做善事嗎?
答案在于汽車金融公司的貼息。汽車金融公司與4S店之間通常簽有協議,即客戶承擔3%的利率,汽車金融公司補貼5%-7%左右的利率,以此實現“多贏”。
什么意思?貼息會讓消費者覺得享受了實惠,利于多賣車,車企會賺錢;4S店也可以鉆空子收手續費賺錢。在這個套路中,廠家和4S店都賺錢了。
汽車金融公司當然也不會白白便宜4S店,4S店獲得的手續費,還需要和金融產品提供商與大區銷售、代理以及4S店分成。
現在再來看奔馳金融在聲明中說的,從來不知道銷售企業收取金融服務費,這還需等待相關調查結果。
其實在業內看來,這早已是公開的商業模式,即通過低利率或者價格的小幅度優惠,吸引消費者辦理分期貸款業務。然后,在交易達成的過程中,巧立名目其它“服務費”,實際上賺的是服務費+利息。這種服務費,就是變相收取的利息等相關費用。
至于提供了什么服務,劉凱說,“你可以這么理解,我幫你辦了這個手續,在手機上辦理、在文件上簽字,哪怕只是花了5分鐘時間,這也是一種服務唄。事實上,誰也不會計較有沒有真正提供服務。”
不過,這次是真有人計較了。
灰色
下一個疑點是,這筆費用進了4S店私人賬戶,沒有發票。
當前,西安市稅務部門已介入事件調查,調查組人員認為,收取所謂金融服務費并不開具發票,涉嫌偷稅漏稅,具體取證仍在繼續。
但在業內看來,像西安利之星這般,4S店打著汽車金融公司的旗號亂收費的現象,早已是行業慣例,見怪不怪了。
多家4S店從業者向經濟Ke表示,金融服務費已然是汽車銷售的潛規則,只是叫法不一樣。簡單來說,就是油水、灰色收入,還必須現金給。
吉林一位4S店銷售人員告訴經濟Ke,金融服務費是辦理貸款時都會收取的,一般也叫手續費,這是4S店賺取費用的一部分。費率和利率標準由店里根據貸款金額和貸款比例定,“各個地方不太統一,收多收少,看你找到的關系硬不硬?!?/p>
湖南的一位消費者爆料稱,近半個月,他在長沙買車時詢價,沒有4s店不收這個費用的,不交這個錢根本沒法買到車。
而這一現象,幾乎存在于任何品牌的車企。一位寶馬車主爆料,2016年他去寶馬4S店買車,本來準備全款買,錢都準備好了。銷售硬說貸款好,貸款利息比房貸還低,99%的人都貸款買。
“當時我們也不懂就按照銷售說的辦了,結果提車時說有貸款服務費一萬塊。辦理之前提都不提,辦理完后就說有,不交不能提車。”
這種行為合法嗎?自然不,否則銀保監會也不會介入調查了。
就連汽車行業內人士都普遍認為,要收取這種金融服務費,按規定必須要取得相關金融許可證才可以,很明顯4S店不具備這種資質。那么,這種市場經濟模式下的變相收入,便成了整個4S店行業的灰色收入。
違法性十分清楚明了。
銷售要求女車主分1萬和5千多元兩次付完
為何屢禁不止?
現象如此猖獗,無外乎兩個原因,利益大和處罰力度偏弱。
在此之前,一些地方4S店的諸如“金融服務費”問題,其實已經引起了監管以及司法部門的注意。但為何還屢禁不止呢?
老生常談,處罰的力度不具殺傷力。
2018年初,北京市海淀法院網發布了一篇題為《對汽車金融服務費說“不”》的案件快報,其中提及一起判例。海淀區法院明確表示:“汽車銷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務費并無任何法律依據,應當退還。”
2017年4月底,合肥市工商局接到舉報稱,合肥通源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存在違規收費情況,該市工商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2017年1月至6月,通源公司通過“豐田金融”按揭貸款銷售汽車總計100臺,并從100位消費者中收取金融服務費總額417,400元,扣除繳稅及退還部分消費者金融服務費外,違法所得共計337010.66元。
合肥市工商局最后認定,通源公司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行為,構成附加不合理條件的違法行為,并開出70余萬元罰單。
70萬多嗎?對你我可能是吧。
偏弱的處罰在利益面前,自然會催生4S店各種鋌而走險的灰色“附加費”。
比如,最典型的還有購車時強制購買保險。
深圳車主楊女士告訴經濟Ke,日前,她在4S店看中了一款車型,但如果要買這輛車,就必須要在4S店買保險,其中包含盜搶險、劃痕險等險種。
這種強制買保險的情況在全國各地的4S店都不少見。4S店強制買保險,是否是為了辦理保險業務的返利?
業內人士給出了否定答案。實際上,4S店強制買保險,保險銷售返利僅僅只是蠅頭小利。以10多萬的車舉例,保險費用5000-6000元,就算30%返利,也就1000多元的利潤。一個月賣100臺車,才10萬的利潤,還不夠4S店的運營開銷。
他們真正看中的,其實是后續利益。你在一家4S店投保,一旦車子發生任何需要保險公司理賠的損傷,車主自然是到保險公司指定的店進行維修,這家店是哪,你猜猜?
對現在大多數4S店來說,維修保養才是他們進賬的大頭,而維修的費用都由保險公司買單。保險公司和4S店通過談判分賬后,又是一次“雙贏”的局面。
苦了的,還是購車的人。
截至發稿前,銀保監會再次重申,汽車金融公司在提供服務時收取費用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監管規定。
同時,稅務部門介紹了事件調查的最新進展:
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第三方陜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
在這份維權女車主與陜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墊款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為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為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元勝公司只留貸款金額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賬戶。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為名,為陜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發票。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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