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一些哈爾濱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飛機時出現長達8個多小時的延誤,航空公司為安撫情緒不滿的乘客,給予每人200元補償。但令這些乘客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獲得賠償的乘客竟被春秋航空公司列入了從此以后不予提供服務的 “黑名單”。
從這個意義上說,航空公司單方面濫設“黑名單”,最終“拉黑”其實并不止是旅客,更是其自身的誠信、信譽。自身航班長時間延誤,不思反省改進,反而苛責旅客維權,以“黑名單”方式“報復”,這樣的航空服務,今后還會有多少旅客愿意繼續選擇?
春秋航空絕口不提“黑名單”,只用“暫無能力服務”的說法。春秋航空發言人張武安說,只有實施霸機、打罵員工等行為的旅客才會被列入這份名單。當天,被列入“名單”也只是極個別旅客,只要旅客向航空公司承諾不再采取類似過度維權方式,隨即會被解禁。
春秋航空董事長王正華指出,春秋在旅客訂票之前,以非常醒目的字體提醒了旅客“延誤不賠償”等一系列差異化服務條款,一旦遭遇延誤,旅客卻對這一條款視若無睹,違背了自己的承諾。旅客同意條款,就請來坐春秋航班;如果不同意,那就請選擇其他航空公司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