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春秋航空乘客黑名單引不滿 > 正文
國務院新聞辦于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李家祥,財政部副部長李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基礎產業司司長黃民介紹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中國新聞社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關于民航的定位。因為最近發生了春秋航空將旅客拉入黑名單拒絕服務的情況,請問我國民航服務的定位到底是提供公共服務,需要航空公司強制締約還是說它只是一種市場行為、公司行為,可以自主選擇?如果是公共行為的話,民航局怎么樣規范這些航空公司的行為的?第二個問題關于航空安保的問題,在航空安保尤其是反恐方面,民航和國安部、公安部是怎么分工配合的?謝謝。
李家祥:
謝謝你的提問。我也注意到春秋航空有一個黑名單的說法,我首先說說航空公司和民航局的關系問題。作為航空公司來說,它是經營的主體,我們的中國公司法就規定,作為公司,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作為中國民用航空局,實質上是國務院的一個職能部門,這個職能部門主要是宏觀調控、政策制定,特別是安全監管,協調重大運輸,還包括一些民航國際事務等等方面。對于你所說的“黑名單”的問題,我也注意到了,實質上國際上一些航空公司也類似黑名單的做法,這是航空公司跟旅客的關系問題。作為中國民用航空局,我們還是要引導,航空公司作為一個服務的主體、經營的主體,功夫要下在自己的提高服務質量上,提高到旅客的滿意度上,提高到自己能在市場中、在服務方面首屈一指。當然,我們也希望我們的乘客依法、合規、恰當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安保問題,你剛才問到和幾個部門的協調問題,這個協調,是有協調關系的,這個協調關系主要是互相的支持。至于怎么支持的、怎么協調的。我可以告訴你,是互相之間積極地協調和支持的,形成一個綜合的合力,要確保中國民航的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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