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前面專欄之十六中已經討論,因人口少子化和老齡化加劇,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需要赤字刺激,土地出讓流量資產規模收縮,城鎮住宅存量資產增長回落,高負債發展模式又成為必然,債務規模擴大與資產保證信用之間失衡,難免金融體系崩潰。筆者認為,推進土地房屋資料與資產并存二元體制向一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并軌,未來數量巨額的土地資產化改革,可以為中國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和運行提供無可比擬的安全保障優勢。此為《二元體制經濟學》之十七。
1.貨幣和債務穩定與資產化改革的推算
關于目前的土地公有制結構能否與市場經濟機制耦合運行,本文在這里只是從機制能不能有效運轉和運行有沒有安全風險等系統思維的角度來討論這一問題。(周天勇,2021)被學界忽視的是土地房屋安排的公有制實現結構,能不能使要素通過市場機制調節其優化配置,能不能在“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循環中避免發生收入和消費流量扭曲而造成供需失衡,能不能在日益增長的債務與可能供給的可抵押資產信用間保持可持續的相互平衡狀態。
土地房屋只有成為可抵押資產,才能使債權與債務、貨幣與資本、動產與不動產、不同要素等之間形成順暢和良性的循環。實際上,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的土地有償出讓和城鎮住宅商品化改革,雖然詬病不少,但是其在較長的一個時間中可以交易、可以定價和可以抵押,所有制結構設置較復雜使體制安排的交易成本可能會要高一些,但是做到了市場經濟與土地房屋公有制之間可以耦合運行。因而,筆者覺得沒有必要繼續禁止大規模的城鄉土地和農村宅地及房屋交易、定價和抵押,使其不能與市場經濟耦合運行,去趟金融體系可能崩潰的混水。
一個國民經濟體系之中,借款債務擴大與生產還本付息和資產抵押信用的增長,貨幣數量的增加與幣值穩定之錨的GDP和資產增多,之間順暢和平衡的循環,是國民經濟宏觀穩定運行和安全增長的內在機制。如果債務和貨幣的增長,沒有相應GDP和資產增長相適應,比如在國民經濟高負債化趨勢中,由于二元體制可抵押信用資產供給有巨大供給缺口,勢必帶來債權債務失衡、債務信用鏈斷裂、價格暴漲暴跌和人民幣匯率動蕩等風險和危機,跌入或者長期徘徊在中等收入陷阱之中。
因此,資產、資源、資料的二元體制,需要向一元資產體制并軌。在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不變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財產權確權,所有城鄉土地要素同價和同權統一平等地由市場配置,延長使用年期,到期優先和無償接續使用,并對使用財產有繼承權。土地和房屋資產可由市場交易、可由供求定價和可向債權人抵押。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能夠運轉、耦合、流動和循環的最基本的體制和機制。
未雨綢繆,將風險和危機消除在積累和爆發之前,出路在于土地和房屋二元體制向社會主義一元市場經濟體制并軌,推進許多在目前體制下的土地資源、土地和房屋生產資料和城鄉住宅生活資料的資產化改革,擴大有效資產供給,以適應未來高負債國民經濟的需要。土地房屋資產化改革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住宅等建設和農業用地的資產化
農村可資產化的土地主要有:居住、加工、倉儲、商業和旅游等建設用地,耕地、園地、集體林地、草原等農業用地;可資產化房屋,主要是農民的住宅。改革的內容是,農村城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變,形成城鄉土地要素統一的交易市場,農村所有建設用地和農業用地使用財產權,農民住房均可以交易。
由于三權分置中的居住權和耕種權只能是一種租賃,不是交易,只有給租金定價,無法給資產定價,并且居住權也無抵押功能,使宅地、耕地和農村房屋無法成為資產。因而需要改革一步到位,或者三權分置改革緊接著向使用財產權交易深化改革。農村和城郊耕地、住宅,不再向農戶進行無償調劑和分配,住宅和耕地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使用財產權可以通過內部居民間的交易進行再調劑。與城鎮居民一樣,不對農村居民居住需求限定宅地房屋套數和面積。耕地、宅地和其他所有土地,可以向村內外和城鎮居民及投資者出租和出售,但需要限制用途,并且禁止房地產投機囤地炒作。
目前的農村村委會組織是一級社會管理自治組織,不是具有資產和經濟權責利的經濟主體。因此,除農戶宅地和承包耕地以外,其他農村和城郊的土地和集體房屋,可以成立農民土地房屋合作社,由合作社為經濟主體從事這些土地和房屋的出租、交易、抵押、投資、建設、經營等事務;農民按股權分配土地交易收入,分配土地出租和經營的收益,并承擔債務等義務;農民也可以在村組織內部,或者向村外居民和投資者轉讓自己的股份。
表1 2035年前資產化改革形成年總資產變動情況單位:(億元)
根據基礎數據仿真計算,數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數據庫.數據 (mnr.gov.cn/sj/);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 (mohurd.gov.cn/xytj/index.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財政數據 (mof.gov.cngkml/caizhengshuju/).
從表1可知,根據各項農村土地和房屋的2021年開始的資產化改革模擬看,A.農業耕地、林地、園地和草原中,假定19億畝可以交易,每畝現值7萬元,一次性資產化,即一個每年為133萬億元的常量。B.農村各類建設用地2020年共計27900萬畝,平均價格現值為30萬元/畝,資產規模為83.7萬億元,農村土地平均價格隨著向城鎮轉移、用途改變、設施配套市場聚集溢值等,每年最保守計以3.5%的溢值率,則規模從2021年的86.63萬億元增加到2035年的140.23萬億元。C.農村住宅2020年存量為273.14億建筑平方米,建造價為959.56元/建筑平方米,建造總價值為26.21萬億元。假定2021年農村住宅放開后市場價格為3000元/建筑平方米,但是由于農村青年人口向城鎮轉移和老年人口自然減少等,并設定到2035年以3.45%到6.23%的速率收縮,則農村住宅資產規模不變價格將從2021年的81.32萬億元減少到2035年的42.12萬億元。
(2)城鎮園區礦區工業物流土地資產化改革
除了農村農業和建設用地外,城鎮、獨立工礦、產業園區、交通水利等,還有大量的建設用地,其中交通水利、行政國防、學校醫院等建設用地為公共用地公共資產,還有已經用于住宅、商業、租賃辦公用樓宇用地,不能交易或者再交易,也不可能抵押或者再抵押,因此,不是本文數量關系中可用于債務可抵押信用和貨幣幣值之錨的資產。但是,如果進改革,城鎮中的工業倉儲物流用地、產業園區企業用地、獨立工礦用地、交通樞紐的附帶商業用地、事業改企業用地等等,都可成為可交易和可抵押資產。由于土地閑置和低利用只有交回自然資源部門由其再出讓的規定,規劃太細和調整變更土地用途和規劃程序繁瑣冗長,這些本來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和用于抵押的土地,基本上不可交易,也不可能用于抵押。
所要進行的改革是:土地國有不變,目前法人和自然人使用的土地,其使用財產權可以上市按市場價交易,取消用地收回和由用地主體自行上市交易,放寬用地變更,簡化減少審批程序和大幅度縮短審批時間,假定其因過去出讓價格過低、用途改變等,以近年各類土地的影子價格為現價,并平均升值5%,則這部分土地改革形成的資產規模將從2021年的75.42萬億元增加到2035年的149.32萬億元。
(3)調水增地戰略及其土地資產化
中國的水資源分布極不均衡,華北、西北和東北西部降水量相對較少,水系量小而稀疏,而國土面積和其中的干旱土壤面積比例較大。少水和無水地區,農業、工業、商業和居住可利用土地相對稀少,或者可利用程度很低。
從國際比較看,中國國土的開發利用率只有71%,尤其耕地占國土面積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調水量在20立方米左右,低于印度、美國、巴基斯坦、俄羅斯、加拿大等國的人均103立方米、104立方米、64立方米、246立方米和3804立方米的水平。在未來的經濟增長中,勞動力要素雖然迭代收縮,但規模巨大;資本要素隨著消費也迭代收縮和產能過剩,也相對寬裕;三個基本要素中,唯有土地最為稀缺,并且替代勞動力和資本要素的彈性也較大。
因此,可以發行長周期國債,利用開發土地抵押貸款;開發土地資產化,經濟發展密集度高地區向開發增加土地地區購買建設用地指標,形成西部和北部開發增加耕地和人口、城鎮、工業密集地區需要建設用地之間跨區域的占補平衡。各類開發成熟土地向各用地主體出售;發行籌集國債、出售建設用指標、開發成熟地出讓等所獲得的資金,再加銀行開發貸款,投資建設南水北調、東水西調、外水內留和海水陸用工程,采取近水近調、海水淡化、連接延伸、利用河道,形成水網。調1000到1500億立方米水,開發1.5億畝建設用地,0.5億畝園地和5億畝耕地。(周天勇,2019)以三類土地的影子價格為現值,2021年調水增加土地資產規模為6.67萬億元,2035年將會增加到105.01萬億元。
2.可抵押資產與需要還本付息債務之間的平衡
1998—2020年,土地和房屋資產價格年平均上漲11%左右。2021到2035年間,由于貨幣和債務的增長速度快于GDP的增長速度,即使通過土地房屋從自然資源、生產和生活資料的市場化改革,增加可交易和可抵押信用資產,資產的價格還是有一定幅度的上漲。我們通過不斷增加可抵押資產數量和適當的貨幣和財政政策,將未來十五年的資產價格上漲率控制在5%及其以下的水平上。
我們在前面中已經模擬了債務低速、中速和高速增長時相對于它們不同規模的可抵押信用資產缺口。在未來市場化改革獲得現值資產規模的基礎上,容忍5%的復合資產價格上漲率,其資產供給規模與前述模擬的資產缺口平衡如表2所示。2035年時,在債務增長11%—9%、12%—10%的速度變化趨勢下,平衡債務缺口后,還分別有盈余的資產333.88萬億元和162.28萬億元;只有債務增長13%—11%的速度變化趨勢時,到2035最后一年將發生32.41萬億元規模抵押信用資產缺口。
表22035年前年資產化改革平衡債務與資產關系仿真(單位:億元)
至此,筆者討論了未來貨幣和債務增長快于GDP增長的趨勢中,由于二元體制資產供給范圍的狹窄,可能會發生資產價格暴漲、債務鏈斷裂和幣值匯率動蕩的場景。然而,中國有其資產化后改革的優勢,5%以下可容忍資產價格上漲情況下有近1000億可交易和可抵押巨額資產,可以通過市場化改革而得到釋放,給未來中高速度增長中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安全,提供足夠的抵押信用保證和幣值之錨基礎。
3.結語和政策含義
本文限于篇幅,沒有考慮模型的擴展,即沒有加入和設計資產價格變動、債務鏈斷裂等變量的程度和風險預警;也沒有與國際收支、人民幣匯率等變量結合起來,進行幣值大幅度波動的觀察和監測。這需要繼續深入進行研究。
本文的政策含義是:
(1)因為要素市場化和資源資料資產化改革,是貨幣穩定和債務安全的基礎,未來的財政赤字、貨幣量化和投資擴張等宏觀經濟政策,需要與資產化改革相協調。
(2)在堅持土地公有制原則的前提下,形成城鄉統一和競爭性的土地房屋使用、交易、投資和建設市場,土地使用財產權應當放開使其可交易、可定價和可抵押而資產化,并延長土地使用財產權年期。
(3)簡化農村農戶承包和使用耕地、宅基地的所有制實現結構,使其使用財產權能夠直接交易,從而保證其能夠在配置方面運轉,與規模經濟、要素組合等方面耦合,在城鄉間實現要素順暢流動,在投資、貨幣和債務之間交易和抵押等形成循環。
參考文獻:
周天勇.二元體制國家潛在和穩定增長的經濟學分析——二元體制經濟學的中國實踐[J].財經問題研究,2021,(6).3-17.
周天勇:論調水改土對國民經濟城鄉要素模塊間梗阻的疏通.區域經濟評論.2019,(03). 8-17+2.
轉摘于周天勇.《貨幣供應:二元體制改革與高負債經濟的金融穩定》.《學習與探索》.2022(6),本專欄作了較大幅度的增補。
(本文作者介紹:東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工程實驗室主任)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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