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向小田
這幾年下來,因為房價漲幅過大,實際上許多人都會發現,干什么工作都不如買套房。因此真正決定財富的,是是否買房,多早買房,買了多少房。要體現財富再分配,應該是讓那些持有多套房產的人多納稅。這樣才合理,不是嗎?
今天網上和朋友圈里面都在討論新的個稅改革方案。
有媒體稱,個稅改革將分三步走,高收入階層未來多元化的勞動所得將作為增量因素考慮納入綜合所得,并由此統計個人所得稅。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被稱為高收入群體,在個稅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標階段,這類人群是重點調節的人群。
通過稅收來調節居民財富分配,達到貧富差距縮小,社會公平正義的目標,本人是堅決擁護的,但是,首先推出的,竟然是個人所得稅調節年入12萬以上的群體,這樣真的好嗎?
根據北京市2016年居民收入的調查,年收入在12萬以上的,大約占人口的25%。
從比例上來看,大家可能會覺得,收入的前20%,為什么不能多交點稅,讓低收入的人少交點,大家不就更加平等了嗎?
但實際上,這種稅收的調節所用相當有限,并且不精準。
從許多人的直觀感受上來,在北京或者上海,年入12萬,實際上想買房都有點困難,怎么突然就成了高收入階層,要重點被調節個人所得稅了呢?
如果真的讓他們多交點稅的話,加劇他們的生活負擔,這個結果是顯而易見的。
為什么會出這種偏差呢?這跟居民財富的結構有關系。
在中國居民的資產配置中,大約65%是房產,儲蓄占18%。也就是說,決定一個人一個家庭是否富有的主要因素,實際上已經不是工資所得收入,而是持有的房產。
這和我們的直觀相似。一個持有數百萬房產(2015年)的個人,到2016年,他的房產增值可能就達到幾百萬。這個增值的部分,是平均收入,或者說是12萬(高收入階層起點)的幾十倍了。
這幾年下來,因為房價漲幅過大,實際上許多人都會發現,干什么工作都不如買套房。
因此真正決定財富的,是是否買房,多早買房,買了多少房。
要體現財富再分配,體現社會公平正義,還是應該從根源上來找。不是去讓收入高的多納稅,而應該是讓那些持有多套房產的人多納稅。這樣才合理,不是嗎?
在推出個人所得稅改革之前,是不是應該把房產稅的改革提到前面呢?供參考。
(本文作者介紹:生于湖北省西南部。他的作品風趣幽默不拘一格,深受人們所喜愛。)
責任編輯:賈韻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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