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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票據糾紛下銀行連環訴訟案細節:兩銀行員工收150萬幫企業融資5億
來源:每經網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廖 丹
2018年10月,銀保監會曾開出一批罰單,事由正是票據業務違規。由此,自貢銀行被罰,涉事的李符玉、張正意二人也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實際上,記者日前從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多份裁決書及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開庭審理的一起受賄罪上訴案獲悉,此罰單背后牽涉的是一起5億票據糾紛案,而該票據糾紛案又在多家金融機構間牽出一連串訴訟糾紛,事涉自貢銀行及民生、興業等多家銀行下屬支行。其中李符玉、張正意二人就在這起票據案中“興風作浪”。
一起票據案緣何會牽涉如此多家銀行?這一起案件牽出的諸如票據詐騙、印章偽造等其他案件又是什么情況?近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公布的一份裁定書揭開事件的一角。
4.5億元到期未支付
事情的起因還要從4年前光大國際建設工程總公司(以下簡稱“光大建設”)開給華夏金石國際投資公司(下稱“華夏金石”)的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說起。光大建設意圖以此承兌匯票通過貼現進行融資,而后,經自貢銀行工作人員李符玉、張正意居中“撮合”,自貢銀行成為這5億元票據的轉貼過橋銀行。
自然,貼現融資很順利。2015年5月,光大建設開出商業承兌匯票,該承兌匯票先后背書轉讓給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蕭山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以下簡稱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自貢銀行、民生銀行寧波分行、興業銀行成都分行。
同年11月末匯票到期,但還款卻出現了問題,5億元票據最終只償還了5000萬元,“拖欠”了4.5億元。由此,各家銀行的追償、還錢、再追償的“拉鋸戰”開啟了大幕。其中就包括民生銀行寧波分行起訴自貢銀行一案,自貢銀行起訴民泰銀行瓜瀝支行一案,以及與此相關的各方上訴案。
2018年8月16日上午,李符玉、張正意兩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上訴一案在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自貢中院”)開庭。
從庭審記錄中可以了解到,4年前原自貢商業銀行票據中心總經理李符玉應金融中介要求,由自貢銀行做光大建設簽發的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第二手轉貼現,但交易中出現受賄、違規操作導致這一批商業票據到期后尚有4.5億元未兌付。2015年12月10日和2016年5月20日,自貢銀行兩次收到下手銀行民生銀行寧波分行票據追索函。
根據李符玉、張正意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上訴一案庭審記錄,公訴機關稱,李符玉、張正意身為銀行工作人員,在金融活動中違規操作,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數額巨大的財物,其行為構成非國家人員受賄罪。
經審理查明,這二人分別為原自貢商業銀行票據中心總經理、員工。2015年5月,金融中介決定為光大建設辦理融資中間業務,即光大建設以開出商業承兌匯票,銀行為其貼現的方式進行融資,光大建設董事長承諾事后支付金融中介出票金額6%~7%的中介費。
2015年5月中旬,金融中介找到李符玉,向其提出自貢銀行能否作為光大建設所簽發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的轉貼過橋銀行,并承諾給李符玉出票金額0.3%的費用。李符玉向自貢銀行匯報后同意承接業務。
2015年5月27日,李符玉、張正意與金融中介等來到北京見證了光大建設出票過程。次日,李符玉安排張正意前往自貢市匯東新區中國銀行自貢分行營業部對面大快樂餐廳樓下的公路邊,收受金融中介所送現金150萬元,之后張正意將該款交給李符玉。
2015年5月29日,李符玉經過銀行運作程序將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順利完成轉貼過橋,此后李符玉將所收現金150萬元中的70萬元分給張正意,自己得80萬元。
2015年12月初,票據到期后,出票人光大建設僅支付5000萬元,尚有4.5億元未支付。李符玉得知承兌匯票到期不能兌付后,將余下的70余萬元收受款交由張正意保管,張正意將其中10萬元交給其母親存入銀行,其余贓款埋藏于土地下。
案發后,張正意如實向公安機關交代了贓款去向,并帶民警到埋藏現場取回贓款及部分殘幣,從其母親處追回10萬元及利息,其父親代為退贓26.01萬元,張正意共計退贓150余萬元。
5億票據糾紛牽涉“案中案”
5億元承兌匯票中兩銀行工作人員受賄一案告一段落,但錢款的追償在這幾家銀行間才剛剛拉開序幕。
這票據糾紛案究竟是如何打響“第一槍”的?近期,北京高院公布的一份裁定書給出了答案。
3月中旬,北京高院作出了(2019)京民終2號裁定(即自貢銀行、民泰銀行瓜瀝支行等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與(2019)京民終2號一同公布的還有(2019)京民終3號、4號、5號裁定。由此可知,此次涉案票據共有多張。
根據北京高院作出的(2019)京民終2號裁定可以了解到,其中一張涉案票據顯示出票日期為2015年5月29日,金額為5000萬元,付款人為光大建設,收款人為華夏金石,匯票到期日為2015年11月29日,該承兌匯票先后背書轉讓給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自貢銀行、民生寧波分行、興業銀行成都分行。
匯票到期后,興業銀行成都分行委托收款,因付款人余額不足被拒,遂行使票據追償權。隨后自貢銀行向興業銀行成都分行清償涉案匯票項下的債務。
接著自貢銀行便轉而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光大建設支付這一票號的匯票金額5250.69萬元,并支付相關利息,請求判令華夏金石、民泰銀行瓜瀝支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自貢銀行的訴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究其原因,還得說到一起“印章偽造”的案中案。
自貢銀行曾向自貢市公安局報案稱:在2015年轉貼的光大建設簽發的5億商業匯票(包括涉案票據)業務中,上手銀行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可能存在印章被偽造等事實,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自貢市公安局于同日受理該案,并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立為“2016.4.22偽造公司印章案”偵查,又于2017年3月9日立“2015.5.29票據詐騙案”偵查。
至于民泰銀行瓜瀝支行是否存在印章偽造的問題,在最高法2018年5月對瓜瀝支行與自貢銀行糾紛二審裁定中,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自稱,《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合同》中上訴人的印章實系偽造。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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