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曹中銘
對于上市公司的停復牌,滬深交易所也應該把握主動權。不該停牌的,一律禁止其停牌。應該復牌的,無論以什么理由都應強制復牌,而不能給上市公司任何鉆空子的機會。事實上,只要監管部門掌握了停復牌的主動權,只要設立了一定的底線,任性停牌就不可能在市場上橫行。
近期,上市公司任性停牌問題再次受到市場的嚴重關注。對此,監管部門表示,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不斷完善上市公司停復牌制度。而來自Choice數據顯示,截至8月3日,滬深兩市共有244只股票處于停牌狀態,其中44只停牌超過100個交易日。另有數據表明,19家上市公司停牌超過200天,其中6家復牌沒有時間表。停牌時間最長的為\*ST新億,該上市公司從2015年12月7日開始停牌至今,堪稱停牌的“釘子戶”。筆者以為,對于上市公司的任性停牌行為,不可沒有任何底線。
上市公司停牌的理由很多,或因股價下跌導致大股東質押股權可能引發平倉風險,或因籌劃重大事項,或由于擬披露重大事項,或由于重要事項未公告。其中,股價一跌就停牌曾在市場上形成一道另類的風景,也頻頻遭到投資者的質疑與詬病。而在眾多任性停牌的上市公司中,日前被上交所公開譴責的夏華電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經上交所查明,廈華電子首先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為由停牌長達9個月,最終在多次變更標的后宣告失敗。仔細分析,夏華電子的停牌重組不乏亮點。一是其重組多次反復,如在籌劃非公開發行期間,歷經披露定增預案、擬調整、決定不調整、再次擬調整,最后又未調整并終止定增預案。其中的多次反復,無形中延長了停牌的時間。二是即使是監管部門出面亦“照常”停牌。在該上市公司籌劃重組和非公開發行過程中,上交所除日常多次口頭提醒外,并分別于2015年6月、8月和9月及2016年3月先后4次通過書面函件和現場溝通方式提醒、督促廈華電子避免長期停牌。不過該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其停牌的“決心”讓監管部門也無法“撼動”。三是收購標的均是其時市場的熱點,先后包括火瀑云項目、愛財網項目、蘋果信息項目和數聯銘品項目等,重大事項蹭熱點的跡象非常明顯。7月24日,該上市公司又因重大事項開始停牌。對于這樣的上市公司,受到公開譴責完全是咎由自取。
無論是任性停牌還是長期停牌,其負面效應都是不可忽視的。一方面,任性停牌剝奪了投資者的交易權,擾亂了市場正常的交易秩序,屬于一種“侵權”行為。另一方面,任性停牌背景下,因股票停止交易,將使相關指數失真。像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期間,高峰時滬深股市有超過千家上市公司集體停牌,其時的相關指數,早已不能代表整個市場的走勢,也無法給投資者的判斷提供參考。此外,任性停牌或長期停牌,中小投資者往往成為埋單方。由于上市公司停牌籌劃重大事項失敗的案例日益增多,且市場對于類似個股的炒作,早已沒有了原先的激情。因此,越來越多的終止重大事項的上市公司在復牌后股價往往遭遇大跌的命運。像英飛特、智云股份、天舟文化等個股,其近期復牌后即“被跌停”。曾經對其重大事項寄予厚望的投資者,等來的卻是失望。而筆者以為,類似現象在今后將會不斷出現。
為規范上市公司的停復牌行為,去年5月份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了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指引,中國證監會也于去年9月修改了《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等規范性文件,旨在解決停復牌中存在的“隨意停、籠統說、停時長”問題。不過從效果看,我們只能說差強人意。而個中原因則在于,這些規范性文件存在漏洞。比如上交所的停復牌業務指引,對于上市公司延期復牌就有相應的規定,客觀上給上市公司長期停牌創造了條件。
筆者以為,規范上市公司的任性停牌,必須設立底線,且該底線不可被跨越。比如可規定,除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依法依規須經事前審批或者屬重大無先例之外,上市公司單次籌劃重大事項的停牌時間不得超過80個交易日,連續兩年內累計停牌時間不得超過160個交易日。一旦其停牌時間達到上述底線,無論其重大事項進展如何,都必須強制復牌,如此可能造成其重組的失敗或終止,反過來又能促進上市公司提升籌劃重大事項的效率。而且,設立底線制度,還能避免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現行規則漏洞頻繁停牌重組的沖動。
此外,對于上市公司的停復牌,滬深交易所也應該把握主動權。不該停牌的,一律禁止其停牌。應該復牌的,無論以什么理由都應強制復牌,而不能給上市公司任何鉆空子的機會。事實上,只要監管部門掌握了停復牌的主動權,只要設立了一定的底線,任性停牌就不可能在市場上橫行。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