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皮海洲
姚振華不能出任上市公司董事,但寶能系還可以由其他人來出任萬科董事職位,姚振華受處罰并不代表寶能系所有人都受到了處罰,更不代表其他人也不能出任萬科董事,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問題,不應該被混淆。
隨著3月16日晚萬科一紙公告的發布,萬科股權之爭的形勢變得明朗起來。根據萬科發布的公告,恒大下屬企業將持有的約15.53億股萬科A股份表決權、提案權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不可撤銷地委托給深圳地鐵。恒大當日亦發布公告稱,旗下子公司已將萬科股份融資質押給中信證券,并將所持有全部14.07%萬科股權的表決權委托給深圳地鐵行使,期限一年。
恒大將所持有萬科股權的表決權委托給深圳地鐵,這意味著深圳地鐵成為萬科的實際控制人股東。因為在此之前,萬科于今年1月12日晚發布公告稱,第二大股東華潤與深圳地鐵集團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華潤以每股22元的價格將所持15.31%的萬科股權協議轉讓給深圳地鐵。因此在恒大也將14.07%的表決權委托給深圳地鐵行使的情況下,這就意味著深圳地鐵擁有萬科29.38%的表決權、提案權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一舉超越寶能,成為擁有萬科表決權比例最高的股東。而持續了一年半之余的萬科股權形勢也變得明朗起來。
當然,萬科的股權之爭形勢之所以得以變得明朗起來,不只是由于深圳地鐵成為萬科實際控制人的緣故,更是由于今年年初的時候,寶能系已發布聲明,將其自身“戰略財務投資人”修改為“財務投資人”。畢竟在去年年末的時候,前海人壽受到保監會的嚴格監管,包括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隨后于今年2月24日受到保監會的處罰。所以寶能系要響應保監會的號召,做“友好投資人”,將自己定位成了“財務投資人”,不參與萬科的權力爭奪。所以,在深圳地鐵成為萬科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萬科股權之爭的形勢就變得明朗起來了。
不過,盡管深圳地鐵成為萬科實際控制人,寶能方面也將自己定位成“財務投資人”,但這并不意味著寶能方面作為股東的權利就可以不被尊重。畢竟寶能目前持有萬科25.4%股份,超過了萬科股權的四分之一。這仍然是一個巨大的持股。因此,其對應的話語權必須得到保護,除非寶能方面愿意放棄行使自己的權利,或者法律層面能認定寶能持股并不合法。否則,寶能作為萬科重要股東的權利就應該受到保護。
之所以談到寶能的股東權利問題,是因為截至今年3月28日,萬科現任董事會屆時將期滿,也即萬科面臨著董事會換屆選舉。這意味著萬科11名董事會成員的構成將發生重大變化。而根據持股比例,寶能系應該得到3個名額。在這方面寶能系已經表達了自己進入萬科董事會的意愿。不過,卻有輿論在為阻止寶能進入萬科董事會制造障礙,認為前海人壽及董事長姚振華受到保監會查處的情況下,寶能進入萬科董事會的可能性已經不大。本人以為,這種說法是不靠譜的。
首先,前海人壽及董事長姚振華雖然受到了保監會的處罰,但卻沒有受到證監會的處罰,同時也沒有被深交所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此,根據現行規定,姚振華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問題還是值得商榷的。退一步講,保監會的處罰可以代替證監會的處罰(從法律上是講不通的),姚振華不能出任上市公司董事,但寶能系還可以由其他人來出任萬科董事職位,姚振華受處罰并不代表寶能系所有人都受到了處罰,更不代表其他人也不能出任萬科董事,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問題,不應該被混淆。
當然,寶能系的股權在解禁后有可能被出售,但這同樣不能成為阻止寶能系進入萬科董事會的借口。既然寶能在萬科董事會改選前還持有萬科股權,那么寶能這方面的權力就應該被尊重。更何況,如果寶能系看好深圳地鐵入主萬科后的萬科發展呢?因為寶能系完全還可以繼續作為“財務投資人”而持有萬科股票。因此,在寶能沒有放棄自身權力的情況下,寶能的股東權利應該受到尊重,這也是對資本的一種尊重。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二十年的股市磨練,練就了對股市獨到的眼光與見解,著有《輕輕松松炒股票》一書。)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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