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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起訴騰訊壟斷:3Q大戰會重演么
任曉寧
繼360在2012年起訴騰訊后,騰訊又一次面臨來自抖音的反壟斷訴訟。
360與騰訊的官司打了近2年,這一次案件會是怎樣的走勢?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分析,會陷入漫長而持久的審判過程,時間可能不次于3Q大戰。不過,他認為,這起案件的開打,得益的不一定是互聯網企業,也能間接推動對互聯網平臺競爭立法的細化。
自去年《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出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強化反壟斷之后,國內反壟斷大勢掀起,阿里巴巴被市場監管總局進行反壟斷調查,美團下線支付寶被用戶起訴,阿里巴巴豐巢閱文因收購合并案被頂格行政處罰。
此次抖音起訴騰訊,在朱巍看來,不僅是法律問題,還是市場競爭到一定階段后必然出現的問題。
8年前,法院判決360敗訴,認為騰訊不具有壟斷地位。這一次,在反壟斷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騰訊又一次被抖音起訴,會有不同的結局嗎?
“深思熟慮”的起訴
此次抖音起訴騰訊,索賠9000萬元。
朱巍認為,這是抖音經過深思熟慮、籌備良久的起訴。如果索賠額超過1億元,就需要到更高級別法院起訴了。
抖音母公司字節跳動與騰訊之間的沖突在近幾年愈發激烈。2月2日,抖音宣布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騰訊。此次起訴的源頭是騰訊旗下的微信和QQ封禁抖音鏈接。
抖音稱,2018年4月,微信和QQ開始封禁抖音,用戶分享抖音鏈接到上述平臺均無法正常播放,至今已經持續近三年。抖音認為騰訊在即時通信類應用具有“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騰訊封禁抖音的行為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表征。
抖音方面主張,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對于抖音的指控,騰訊向記者回應稱,暫未收到關于抖音起訴的相關材料,并認為字節跳動公司的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系惡意誣陷,還稱要起訴抖音母公司字節跳動。
當晚,抖音再次回應,稱騰訊所謂的“惡意構陷”沒有任何依據,“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不屬實。兩家公司陷入口水戰。
其實,在騰訊封禁抖音之外,互聯網平臺之間的互相封禁并不罕見。
2020年12月28日,美團被披露,因取消支付寶渠道遭遇反壟斷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立案審理。同年10月,抖音斷鏈淘寶、京東,禁止平臺商家掛上來自淘寶、京東的鏈接。阿里與京東、拼多多因禁止商家在其他平臺賣貨起過多次口水戰,百度被淘寶封禁,在百度上,無法搜索到淘寶上的商品。互相封殺不僅是線上,線下在物流行業,通達系也封殺了極兔快遞。
移動互聯網十年成長,各個APP逐漸成長為一個個獨立的、彼此封禁的孤島。
這也是抖音訴騰訊案受關注的意義所在。如果這起案件及后續影響,能對平臺彼此封禁模式做出改善,不亞于一次互聯網大洗牌。“壟斷可以劃分無數類型,特別復雜,在流量和渠道涉嫌壟斷方面,如果能促進法律法規,對流量掌控者和數據控制者進行相關規定,這個案子就有很大的標桿性意義。”朱巍說。
將考驗法院能力
此次被抖音起訴,是騰訊第二次因壟斷成為被告。上一次是2010年的3Q大戰后引發的360起訴騰訊壟斷案。那場訴訟,騰訊勝訴。
3Q之間的訴訟持續近2年時間。2012年4月18日,360在廣東省高院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并索賠1.25億元人民幣。
2013年3月28日,廣東省高院作出一審裁定,認定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因而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360公司不服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向騰訊索賠1.5億元。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開庭,之后判決認為,騰訊為排除、限制即時通訊服務市場競爭而采取“產品不兼容”行為的動機并不明顯。
最高院還在判決中強調,“反壟斷法所關注的重心并非個別經營者的利益,而是健康的市場競爭機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壞”。
2021年,距離最終判決已經過去8年,中國互聯網環境從PC互聯網轉到移動互聯網,騰訊旗下社交軟件不僅有QQ,還有了微信。這一次,抖音起訴,會有不一樣結局嗎?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告訴記者,判斷公司是否壟斷侵權,有4個步驟,是不是有市場支配地位、是不是有市場支配力,有沒有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以及論證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當年3Q大戰,其實只走了1.5步,還有更多未解決的問題需要解決。”
這次抖音起訴騰訊,或有可能會推動這些問題的解決。
直至目前,壟斷行為依舊很難認定,學界、業界各執一詞。這與反壟斷的根源有關系,“反壟斷理論主要來自于美國芝加哥學派,要求對大公司不能輕易亂下殺手,否則會影響國民經濟。所以就規定了非常復雜的認證方式,導致大量公司做出涉嫌壟斷的行為。”游云庭說。抖音起訴騰訊案中,如何平衡公司之間正當競爭與壟斷的界限,是法院需要重點解決的難題。
當前的互聯網大環境,和當年3Q大戰時已相去甚遠。
政策方面,3Q大戰期間,互聯網監管還處于空白期,工信部20號令即《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才剛剛出臺,還沒有正式實施。市場環境方面,當年互聯網公司之間沒有流行彼此封殺,QQ和360是第一起案例。現在,封殺已經成為常見的老話題,也成為阻礙創新的新難題。“這起案件將十分考驗法院水平。”朱巍認為,判斷某個公司是否壟斷,有四種維度可以衡量,分別是用戶角度、企業競爭角度、國家利益角度,以及互聯網發展進步角度,“無論站在哪個角度都可以。但一定劃清底線,法院不能站在企業角度,盡量不要出現一邊倒的情況。”他認為,法院需要把涉嫌壟斷的要素性質說清楚,同時要處理好企業競爭自由的界限。
無論結局如何都有意義
與360當年起訴騰訊不同,當前互聯網反壟斷已經成為大趨勢。2月2日,阿里巴巴發布公告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開始對阿里巴巴進行調查。
2020年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并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強調“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這種背景下的抖音起訴騰訊案,“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之后最有影響的案子,沒有之一。”朱巍說。
“反壟斷其實就是想讓大家都開放。”游云庭認為,如果平臺間僅為了經濟利益去封殺對手,不應該。他認為,此次開打之后,抖音有贏的可能性,但騰訊不會輕易認輸,“后面的博弈會很精彩。”
朱巍提醒說,中國不是判例法國家,無論這個案子判決與否,對互聯網公司是否壟斷的判斷不會產生非此即彼的概念變化。但案件反映出互聯網自由圈地時代的結束,公司之間競爭已經從藍海變成紅海。他也想提醒企業,口水戰沒有意義,“一個風口的壽命不會超過5到8年”,與其花時間打口水戰,不如重點著力于發展下一個風口。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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