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摘要:近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出重拳治理銀行理財產品,規范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滾動][評論]
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的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通知印發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于今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
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商業銀行應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明確合作機構準入標準和程序、存續期管理、信息披露義務及退出機制。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于業務開辦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機構名單應于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
商業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的,必須由商業銀行總行審核批準。銀行不得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余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披露。
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進行投前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和投后風險管理。商業銀行要持續探索理財業務投資運作的模式和領域,促進業務規范健康發展。
資產池是指多個類型資產(如債券、票據、貨幣市場工具、信貸資產項目、存款等)所組成的集合性資產包。
資產池理財產品指通過滾動發售理財產品持續募集資金,統一投資于資產池,并進行動態管理的理財產品。資產池理財產品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具有“滾動發售、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特點。
影子銀行指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
龐氏騙局是金字塔傳銷的模板之一,屬于非法集資。不斷吸納新投資者的錢,并將其付給前期投資者作為利息和短期回報,以此制造賺錢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固定收益類產品與浮動收益類產品的投資標的、風險均不一樣,若兩類產品混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大的資產池,容易出現投向不確定、期限不匹配的問題。他認為,從監管層面來看,實行分類管理有助于理財市場規范運作、提高理財產品透明度,杜絕暗箱操作隱患。
由于資產池的構成不透明,披露產品存續期間的運作信息變得十分困難。客戶無法清晰地了解產品狀況,購買產品變成了給銀行投出信任票。
如果如果銀行理財是龐氏騙局,那整個銀行業務都是龐氏騙局,整個金融業都是龐氏騙局,因為其核心都是期限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