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思路:第一檔電價不提高,其覆蓋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統一確定;
因為各省市的家庭用電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原則確定各檔次的用電標準,具體方案經過聽證后出臺實施。
具體方案:高于地區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檔電力消費要多繳費,第二檔每度電提價5分錢左右;
第三檔每度電調高2毛錢左右。
整體情況:80%的居民家庭,電價保持穩定,困難群體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費電量。
1997-1998年 |
電力行業“政企分開”,電力部撤消,國家電力公司承接了原電力部下屬的五大區域集團公司、七個省公司和華能、葛洲壩兩個直屬集團; |
2002年3月 |
國務院批準《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決定由國家計委牽頭,成立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實施工作; |
2002年12月 |
國家電力公司拆分為兩大電網公司和五大發電集團,即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以及國電、華電、華能、大唐和中電投; |
2003年3月 |
國家電監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實現“政監分開”; |
2003年7月 |
國務院出臺了《電價改革方案》,確定電價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改革措施; |
2004年3月 |
出臺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統一制定并頒布各省新投產機組上網電價; |
2004年12月 |
國家發改委出臺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措施; |
2005年2月 |
《電力監管條例》頒布; |
2005年3月 |
制定與《電價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三個實施辦法; |
2005年年底 |
電監會一份內部報告披露,認為“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基本不成功”; |
2006年2月 |
“十一五”電力體制改革任務確定; |
2006年6月 |
第二次煤電聯動,火力電企電價調整,各區域上調幅度不同,在1.5%-5%之間; |
2007年1月 |
發改委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 |
2007年3月 |
發改委下發《關于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促進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的通知》,并分四次批復了全國各省區小火電降價方案。 |
2008年3月 |
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繼續深化電價改革。 |
2008年7月和8月 |
電價兩次上調,上網電價平均漲4.14分,銷售電價平均漲2.61分,緩解煤價大漲導致電企虧損 |
2009年9月14日 |
電監會發布《2008年度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顯示,電價政策執行中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比如煤電矛盾突出,發電企業虧損嚴重,電網企業經營困難加大等。 |
2009年10月 |
發改委和電監會聯合制定《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改革的必要性,確定改革目標和原則,并提出電價改革的七個重點任務。 |
2009年10月 |
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聯合批復遼寧撫順鋁廠與華能伊敏電廠開展直接交易試行方案,標志著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正式啟動。 |
2009年10月 |
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三部門發布《關于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2009年11月 |
國家發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暫不調整居民電價。 |
2010年10月 |
發改委出臺《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
2012年3月 |
發改委召開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上半年推出居民階梯電價。 |
一: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
二:構建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實現競價上網;
三:開展大用戶與發電企業雙方交易試點;
四:放開新核準機組上網電價;
五:完善政府定價;
六:逐步建立規范的輸配電價機制;
七:推進銷售電價改革。
一是,廠網分開后,由于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和運行規劃,上網電價仍實行政府定價,不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是,受輸、配資產不分等因素影響,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體系尚末形成,企業成本缺乏有效約束。
三是,銷售電價交叉補貼嚴重,電網企業單一購買的市場格局尚未打破,用戶缺乏用電選擇權。
第一檔 | 第二檔 | 第三檔 | ||
方案1 | 每月用電 | 按照覆蓋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即每月用電量110度以下 | 按照覆蓋9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即月用電量110度至210度 | 超出第二檔的電量,即月用電量超過210度 |
電價 | 維持現有電價,今后三年不變 | 超出110度的部分,每度電上漲不低于5分錢 | 超出210度的部分每度漲價不低于0.20元 | |
方案2 | 每月用電 | 按覆蓋80%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即每月用電量低于140度的 | 按覆蓋95%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量確定,即每月用電量140度以上,270度以下 | 超出第二檔的電量,即月用量超過270度以上 |
電價 | 起步階段每度電提高1分錢左右 | 超出140度部分,每度漲不低于5分錢 | 月用量超過270度以上,起步階段每度提價不低于0.20元 |
以一個家庭每個月的用電量是300度為例,按照方案一來算,他的每月電費支出會增加23塊錢;如果按方案二來算,每個月電費支出大概會增加13塊9毛錢。
非民用電價自09年11月20日起每度平均提高2.8分,居民用電將推行階梯遞增電價。
8月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3.5%,工業品出廠價格(PPI)同比上漲4.3%。
省區市 | 第一檔電量 |
第二檔電量 |
第三檔電量 |
聽證會時間 |
北京 | 方案一:年用電量2760度以下;
方案二:年用電量2880度以下。 |
方案一:年用電量2761至480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年用電量2881至480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上海 | 方案一:月用電量260度以下;
方案二:冬夏用電高峰(1、7、8月、12月):月用電量350度以下、非高峰(2-6月、9-11月):月用電量210度以下; 方案三:年用電量312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260至40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冬夏用電高峰(1、7、8月、12月):月用電量350至540度,每度提價0.05元;非高峰(2-6月、9-11月):月用電量210至320度; 方案三:年用電量3120至4800度之間,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40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冬夏用電高峰(1、7、8月、12月):月用電量540度以上、非高峰(2-6月、9-11月):月用電量32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三:年用電量4800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天津 | 月用電量200度及以下 | 月用電量201度至34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月用電量34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0日 |
重慶 | 月用電量200度以下 | 月用電量201度至32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月用電量32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6日 |
四川 | 月用電量170度以下 | 月用電量171度至240度,每度提價0.10元 | 月用電量24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23日 |
廣東 | 方案一:月用電量210度以下;
方案二:夏季(5月-10月):月用電量240度以下、非夏季(11月-次年4月):月用電量17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211度至43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夏季(5月-10月):月用電量241度至600度、非夏季(11月-次年4月):月用電量171度至40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43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夏季(5月-10月):月用電量600度以上、非夏季(11月-次年4月):月用電量40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6日 |
浙江 |
方案一:月用電量213度以下;
方案二:年用電量2556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214度至394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年用電量2557度至4728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394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年用電量4728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江蘇 | 月用電量204度以下 | 月用電量204至348度,每度提價0.05元 | 月用電量348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福建 |
方案一:月用電量180度以下,每度0.4983元; 方案二:高峰時段(8:00-22:00):月用電量180度以下,每度0.5283元;低谷時段(其余時間):月用電量180度以下,每度0.2983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181度至400度,每度0.5483元;
方案二:高峰時段(8:00-22:00):月用電量181至400度,每度0.5783元;低谷時段(其余時間):月用電量181至400度,每度0.3483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401度以上,每度0.7983元;
方案二:高峰時段(8:00-22:00):月用電量401度以上,每度0.8283元;低谷時段(其余時間):月用電量401度以上,每度0.5983元。 |
5月10日 |
海南 | 方案一:月用電量140度以下 ;
方案二:月用電量160度以下 。 |
方案一:月用電量141度至23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161度至290度, 每度提價0.07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23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9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5日 |
陜西 | 方案一:月用電量120度以下;
方案二:月用電量15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20度至21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150度至24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21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4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0日 |
山西 | 方案一:月用電量140度以下;
方案二:月用電量15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41度至23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151度至24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21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4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8日 |
湖北 | 方案一:月用電量130度以下;
方案二:月用電量15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31度至25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151度至27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25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7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河南 | 月用電量150度以下 | 月用電量150度至23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月用電量23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江西 | 月用電量150度以下 | 月用電量151度至28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月用電量28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8日 |
廣西 | 月用電量130度以下 | 月用電量131至22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月用電量22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7日 |
山東 | 方案一:月用電量190度以下;
方案二:月用電量22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90至30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20至350度,每度提價0.08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300度以上,每度提價0.2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35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甘肅 | 方案一:月用電量140度以下;
方案二:月用電量12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41至24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121至22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24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21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0日 |
貴州 | 方案一:3-11月:月用電量150度以下;12月至次年2月:月用電量190度以下;
方案二:3-11月:月用電量140度以下;12月至次年2月:月用電量220度以下。 |
方案一:3-11月:月用電量150度至240度;12月至次年2月:月用電量190度至28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3-11月:月用電量140至230度;12月至次年2月:月用電量220至31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3-11月:月用電量240度以上;12月至次年2月:月用電量28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3-11月:月用電量230度以上;12月至次年2月:月用電量31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安徽 | 方案一:月用電量120度以下;
方案二:月用電量15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21至24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151至270度,每度提價0.05元。 |
方案一:月用電量24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月用電量27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
5月11日 |
湖南 | 方案一:月用電量160度以下;
方案二:冬夏季(1、2、6、7、8、12月):月用電量210度以下;春秋季(3、4、5、9、10、11月):月用電量110度以下。 |
方案一:月用電量160至270度,每度提價0.05元;
方案二:冬夏季(1、2、6、7、8、12月):月用電量210度至320度;春秋季(3、4、5、9、10、11月):月用電量110至220度。 |
方案一:月用電量270度以上,每度提價0.30元;
方案二:冬夏季(1、2、6、7、8、12月):月用電量320度以上;春秋季(3、4、5、9、10、11月):月用電量220度以上。 |
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