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居民用電階梯電價調價方案出臺 > 正文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前日發布研究報告稱,中國電價水平偏低,到2015年,平均銷售電價應年均增長5%,此話題旋即引起熱議。業內人士認為,只有打破電網壟斷,最終由市場定價,才能解決虧損問題,而非通過“行政性漲價”。(3月14日《新京報》)
電價年均增長5%的提議,是基于電力企業虧損的尷尬現實。據《中國能源報》的報道,2011年五大發電集團集體虧損。一虧就喊漲價,試圖用漲價的全民公攤來彌補電力企業的虧損,說白了還是壟斷思維在作祟。
當然,必須承認,作為以火力發電為主的國內電力企業,由于受到電煤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其虧損也有一定的市場原因。但令人費解的是,一方面是電力企業的習慣性虧損,另一方面卻是企業高管和職工工資、福利的畸高不下。有資料統計,電力企業職工的收入水平,是普通國民平均收入的5倍以上。在這樣的現實語境里,卻還天天喊虧損的高調,明顯不能服眾。
一虧就喊漲價是慣出來的壞毛病,毋庸置疑,企業虧損和職工收入增長的反常,不應該是一個承擔著公共產品生產的壟斷企業的做派。如果“會哭的孩子有奶喝”,壟斷企業的驕橫和惰性就會越來越重,抗市場風險能力會持續減弱,對國民經濟的促進和公眾的產品供給,會造成不利的影響,同時也不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無疑是電價連漲5%不可承受之重。 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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