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李佐軍
我們首先應分清以錢生錢的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之爭,同線上電商虛擬經濟與線下實體廠和實體店實體經濟之爭,不是同一性質的問題:對前者要堅決抑制造成資產泡沫的虛擬經濟,對后者則要有針對性地解決線上線下的具體問題。
近年來,中國經濟的“虛實之爭”一直持續延燒。27日湖畔大學在杭州的開學儀式讓相關討論再度升溫。
多數人理解的虛擬經濟是以錢生錢的經濟,主要包括金融業、金融化的房地產業、博彩業等。實體經濟則可簡單理解為國民經濟中除虛擬經濟之外的其他經濟,主要包括制造業、商業、交通業、建筑業和文化業等。從這個意義上看,以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等為代表的電商屬于實體經濟。
但若將信息化的網絡經濟歸為廣義的虛擬經濟——尤其在互聯網金融出現后,電商或網商就屬于虛擬經濟。按照這種理解,黃建平、宗慶后、馬云等人引發的最新一輪“虛實之爭”,實際上是網上電商與網下實體廠或實體店之爭,或者說線上經濟與線下經濟之爭。
若按照前一種理解,中國目前確已出現較嚴重的、值得警惕的“脫實向虛”現象,如:2016年以實體經濟為主業的民間投資僅增3.2%,遠低于固定資產投資8.1%的增速。正是鑒于此,去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報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都指出,2017年要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抑制資產泡沫,振興實體經濟。
但若按照后一種理解,線上虛擬經濟與線下實體經濟之間確實存在著復雜的競合關系。一方面,電商或網商為線下實體廠提供新銷售平臺。另一方面,線上電商的銷售山寨產品、低價競爭、逃避征稅、疏于創新、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被線下實體廠和實體店認定為嚴重的不公平競爭,帶來不利影響。
可見,我們首先應分清以錢生錢的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之爭,同線上電商虛擬經濟與線下實體廠和實體店實體經濟之爭,不是同一性質的問題:對前者要堅決抑制造成資產泡沫的虛擬經濟,對后者則要有針對性地解決線上線下的具體問題。
其次應認清在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商和網商代表技術進步的重要方向,即使存在問題,也與金融和房地產泡沫存在性質上的差異,應區別對待。
再次,針對線上經濟存在的銷售山寨產品、低價惡性競爭、逃避征稅、疏于創新、侵犯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等問題,相關部門應及時制定政策予以解決。
最后,經濟決策部門應引導線下實體廠和實體店在創新發展中尋找高附加值。同時通過改革,保障其產權、自由選擇權和平等交易權,降低其稅費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資成本等,以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本文作者介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
責任編輯:鄭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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