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姜兆華
曾經頻發的“飛單”問題,如今似又卷土重來。“銀行理財還安全嗎?”這讓不少熱衷于高收益理財的客戶,著實驚出一身冷汗。
從熱播反腐大劇《人民名義》中蔡成功8000萬搭橋貸款 “ 泡湯”,到新近爆出的某銀行北京航天橋支行30億理財不異而飛,事件的背后都離不開一個糾纏不清的明星女行長。
無論是劇情里的搭橋貸款,還是現實版中的“飛單”理財,本質上都是以“銀行名義”,編制故事欺騙“熟客”,從而中飽私囊。“銀行的名義”巳成為銀行“飛單”理財的美女“畫皮”。
近日,據媒體報道,民生銀行北京管理部(分行)航天橋支行爆出30億元理財不翼而飛。該行面向其“鯨鉆高爾夫俱樂部”私人銀行客戶及其他理財客戶出售虛假理財產品,涉及逾150個理財客戶,涉案規模或高達30億元。該案也成為近年來爆出的最大一宗銀行理財“飛單”案。
曾經頻發的“飛單”問題,如今似又卷土重來。“銀行理財還安全嗎?”這讓不少熱衷于高收益理財的客戶,著實驚出一身冷汗。一些買過銀行大額理財的客戶紛紛打電話向銀行咨詢。
何謂銀行“飛單”?
銀行的“飛單”是指銀行柜臺人員或理財銷售人員利用投資者對銀行的信任,假借銀行名義,向客戶銷售未經銀行準入的理財產品或保險產品,從而獲得高額傭金提成。
銀行“飛單”給投資人帶來的危害自不必說。單單如何識別銀行“飛單”,怎樣避免銀行“飛單”,就已經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
和銀行正規理財產品銷售相比,“飛單”理財通常具有以下明顯特征:
標明高收益。產品收益率動輒8%,甚至有10%、20%的雙位數。以高收益騙取客戶投資,這是銀行“飛單”的慣用“伎倆”。
承諾無風險。這類理財產品都會虛構交易背景,承諾風險兜底或套利交易,銷售人員也信誓旦旦,但一般并不會向客戶做理財風險提示。
準入門檻高。“飛單”理財,一是客戶門檻高,目標人群通常為熟悉的中高端客戶,投資金額少則幾十萬元,多則甚至上百萬元;二是經常采用理財額度有限的表述,造成一種產品非常緊俏的假象。
投資期限長。大多數的“飛單”理財產品,期限都在一年期以上,甚至還有二年期、三年期。一般來說,期限越長的“飛單”理財,其隱蔽性也就越強。
為何銀行“飛單”屢禁不止?
銀行“飛單”,由來己久,金融監管部門屢經整治,但利益的驅動讓銀行“飛單”業務屢禁不止。分析其原因,筆者認為不外乎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金融監管缺失。近年來,各類理財公司、投資擔保公司、P2P公司、保險代理公司等非銀金融機構鋪天蓋地。但是目前,這些公司從注冊、審批到經營,并未納入到當地的金融監管。工商、金融辦、監管辦到底誰來負責監管這些機構,一些地方存在相互推諉的現象,因此形成了監管空白。
這導致有些理財公司打著互聯網、P2P的旗號,名目張膽地經營存貸款業務。一些社會理財機構,也變著花樣打通銀行“關節”,拉攏銷售人員“掛羊頭賣狗肉”。
二是銀行風控制度不力。銀監會主席郭樹清以“牛欄里關貓”形容當前監管制度缺失導致的銀行風控不力。銀行代銷理財產品有著嚴格的準入流程。哪些產品允許銷售,哪些產品嚴禁銷售,理財銷售人員其實心知肚明。為規范銀行理財業務,監管部門一直在力推理財銷售的“雙錄”(錄音、錄像)流程,但在一些基層銀行卻流于形式;有的甚至銷售、錄機一手清;銀行代銷理財產品、代銷保險等代銷合同,預蓋第三方印章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銀行對基層搞“變通”,打“擦邊球”的業務背景,關注程度不夠;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日常行為監督未納入常態化。上述這一系列風險問題,都可能成為銀行“飛單”的“牛欄”。
三是風險意識淡薄。一方面個別基層銷售人員出于一己“私利”私自銷售財產品,代銷理財不問產品出處,不看上級批復;另一方面客戶自我保護意識差,金融知識欠缺,片面聽信銀行“熟悉人”的產品推薦,不做信息核實。在高端客戶層面,客戶理財主要依賴理財經理、銀行行長的推薦。當前發生的銀行“飛單”事件,“忽悠”與“被忽悠”的往往都是些熟人。此外,縣域以下民間理財傳銷更是有抬頭的跡象。
預防“飛單” 標本兼治
其實,銀行“飛單”是老問題新動向。真正要做到根本防范“飛單”帶來的風險,需要內外兼修,標本兼治。
一是要普及金融理財知識。“金融知識進萬家”活動巳開展多年,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但是,居民的理財風險意識普及程度卻不高。因此,筆者建議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應加大宣傳力度,警鐘長鳴,提高客戶自我防范的風險意識。
二是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監管部門應會同工商、公安等執法部門,統籌管理小貸公司、財富管理、投資擔保公司、p2p互聯網平臺等民間金控公司,對非法集資、違規放貸等超范圍經營,采取關停并轉,營造良性的金融生態環境。
三是加強風控體系建設。“十案九違規”,風控體系建設重在抓落實。基層銀行應強化代銷領域的風險管理,減少制度漏洞,嚴控操作風險、合規風險;密切關注支行長、大堂經理、理財經理等“關建少數”,筑牢管理籬笆,嚴防“內鬼”。
四是落實崗位交流制度。嚴格執行關鍵崗位交流、審計制度;全面推行營業主管派駐制度、中高端客戶雙人維護制度和代銷業務定期回訪制度等。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海洋大學MBA、EFP金融理財管理師,現任某全國股份制銀行總行零售部門負責人。)
責任編輯:蔡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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