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019年03月18日 00:37 中國證券報
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中國證券報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由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于2019年2月1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176號文準予變更注冊,并經2019年3月15日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自2019年3月18日起,《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同時失效。

  2、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3、投資有風險,投資者申購基金份額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本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應充分考慮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4、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

  5、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現金。本基金不參與股票、權證等資產的投資,同時本基金不投資于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信用債品種以及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7、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中短期利率債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應當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本基金界定的中短期利率債指剩余期限不超過三年的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

  8、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10、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第一部分?緒言

  《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必要事項,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注冊。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本基金由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

  2、基金管理人: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4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9、《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04年6月8日頒布、同年7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4、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15、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6、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7、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8、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19、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0、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1、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2、銷售機構: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3、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4、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登記機構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

  25、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6、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7、基金合同生效日:《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8、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開放日

  32、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3、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34、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5、《業務規則》: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6、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7、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38、基金份額類別:指本基金根據申購費用、贖回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贖回時收取贖回費用,且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申購費用、贖回時收取贖回費用,且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C類基金份額

  39、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0、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1、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2、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3、元:指人民幣元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45、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6、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47、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48、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49、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報刊、互聯網網站及其他媒介

  50、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1、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2、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基金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54、其他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

  1.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5668(集中辦公區)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21樓01單元自編06-08號

  法定代表人:朱為繹

  設立日期:2015年9月6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193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1.42億元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020-23388993

  聯系人:古琳花

  2、股權結構:

  ■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朱為繹先生,中國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碩士,董事長。曾任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稽查二處主任科員、上市公司監管一處主任科員、基金監管處主任科員,廣東中科科創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研究部總經理、項目管理部總經理、副總裁。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廣東中科科創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珠海橫琴沃智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珠海橫琴沃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廣州零壹沃土新三板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暨南大學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指導教師。

  楊紹基先生,管理學博士,副董事長。曾任廣東發展銀行資產管理部資產管理員,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研究部副總監、投資管理部總監、首席投資官。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胡冬輝女士,會計碩士,董事。曾任湖南省機械化施工公司財務主管,中國華建審計事務所審計部經理,中國華星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中國樂凱集團公司總會計師,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專職董事(人保集團派出董事),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證券機構管理部、保險機構管理部副主任。

  劉衛東先生,經濟學博士,董事。曾任核工業華南地質局科員,韶關證券登記公司登記部副經理、經理,中國人民銀行韶關市分行辦公室、金管科科員,中國人民銀行翁源縣支行副行長、行長,中國人民銀行韶關市中心支行調查統計科、人事科科長,中國人民銀行韶關市中心支行副行長。現任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金融業務部總經理。兼任廣東省粵科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東省粵科科技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東省粵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會長。

  甘雨女士,學士,董事。曾任廣州農商銀行番禺支行財務會計部副經理,廣州正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現任廣州融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兼任珠海橫琴西拓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

  程文衛先生,管理學博士,董事、總經理。曾任南開大學軍事教研室講師,中國科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證券投資經理、研究所所長,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長,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長,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中心總經理,億利資源集團有限公司金融集團副總裁、上市公司常務副總兼董秘,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信達新興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張志堅先生,金融碩士,獨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科員、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證券部客戶經理、中國投資銀行交易員,國家開發銀行交易員、副處長、處長,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正處級)、副總裁(副局級)。現任深圳市亞信鑫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強先生,金融學碩士,獨立董事。曾任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黨委秘書、總行辦公室主任科員、副處長、中國加拿大自然資源投資合作基金MEC顧問公司首席運營官兼董事會秘書。

  朱桂龍先生,管理學博士,獨立董事。曾任合肥工業大學預測與發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創新創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珠江學者崗位特聘教授,中國科學學與科技政策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創新方法與決策管理系統重點實驗室主任,華南理工大學技術創新評估研究中心主任,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兼任江西九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南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廣州金域醫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廣州廣電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2)監事會成員

  胡瑋先生,工商管理和信息技術學士,監事會主席。曾任廣東中科科創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現任廣東中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兼任珠海橫琴沃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洪樹林先生,FRM,經濟學碩士,產品營銷支持中心總監、職工代表監事。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風險績效分析師,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研究員,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專戶業務部產品經理,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營銷支持中心總監、職工代表監事。

  袁成龍先生,學士,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職工代表監事。曾任明高資訊科技(廣州)有限公司軟件開發部軟件工程師、明基逐鹿(蘇州)軟件有限公司軟件實施部軟件實施顧問、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系統管理員、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副總監,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職工代表監事。

  (3)高級管理人員

  朱為繹先生,會計學碩士,董事長,中國注冊會計師,簡歷同上。

  程文衛先生,管理學博士,總經理、董事,簡歷同上。

  曹萍女士,經濟學碩士,律師,督察長、合規負責人。曾任原華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現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研究發展部、投資銀行部經理助理,廣東省風險投資集團戰略發展部項目經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負責人,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合規法律部總經理,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合規負責人。

  李昱女士,管理學碩士,副總經理兼任權益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曾任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環市東營業部業務經理、投資理財部投資經理、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新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專戶管理部副總監、專戶管理部負責人、基金管理部基金經理、基金管理部副總監,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權益投資部總經理、中科沃土沃鑫成長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科沃土轉型升級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和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陶安虎先生,哲學碩士,副總經理。曾任湯森路透北方區經理,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任總經理助理、市場副總監、華北營銷中心總經理,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傅軍先生,計算機碩士,副總經理。曾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總監,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總經理助理、運營總監,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基金經理

  馬洪娟女士,金融學博士,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基金經理。曾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基金經理,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中科沃土貨幣市場基金、中科沃土沃祥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和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李昱女士,管理學碩士,副總經理兼任權益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曾任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環市東營業部業務經理、投資理財部投資經理、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新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專戶管理部副總監、專戶管理部負責人、基金管理部基金經理、基金管理部副總監,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權益投資部總經理、中科沃土沃鑫成長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科沃土轉型升級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和中科沃土沃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3、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包括:程文衛先生、李昱女士、馬洪娟女士及楊凡先生。

  程文衛先生,管理學博士,董事、總經理,簡歷同上。

  李昱女士,管理學碩士,副總經理,簡歷同上。

  馬洪娟女士,金融學博士,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基金經理。曾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基金經理,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中科沃土貨幣市場基金、中科沃土沃祥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和中科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楊凡先生,經濟學碩士,基金經理。曾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員,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營部研究員,現任中科沃土沃祥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中科沃土沃嘉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中科沃土轉型升級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和中科沃土沃瑞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4、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行為發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證券法》、《基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生: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 03-21 三美股份 603379 --
  • 03-18 亞世光電 002952 31.14
  • 03-14 永冠新材 603681 10
  • 03-14 震安科技 300767 19.19
  • 03-13 新諾威 300765 24.47
  •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