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3月17日晚,秋林集團(600891,SH)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申請人華夏銀行天津分行以保理合同糾紛事由,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秋林集團名下銀行存款3.06億元或者查封、扣押、凍結其他等值財產。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保函提供擔保。
目前,秋林集團在華夏銀行天津分行的募集資金賬戶及其他三個輔助賬戶存款余額合計3.03億元,先后在2月27日和3月5日被司法凍結。
相關存款資金被司法凍結
秋林集團查詢后確認,公司未曾在過往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與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開展相關保理業務或擔保事項。公司將在規定時間內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天眼查顯示,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前身為前身是國內老牌空調器家樂飛爾克公司。該公司股東有兩個,一個是持股70%的天津蒙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股權最終穿透為自然人畢然和郭玉娜;另外一個是持股30%的天津市二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實控人為天津市國資委。
華夏銀行天津分行是秋林集團募集資金專戶的開戶銀行,此次訴訟讓兩者之間的糾紛浮出水面。去年11月26日,公司與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及債券受托管理人于哈爾濱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監管協議》,用于監管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資金。
今年2月21日至27日期間,秋林集團工作人員與受托管理人相關人員去華夏銀行天津分行,辦理“18秋林01”募集資金的劃款業務和賬戶明細查詢業務,以便按時兌付“16秋林01”和“16秋林02”回售本金及應付利息。
為督促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履行約定,秋林集團與受托管理人多次向華夏銀行天津分行郵寄及當面送達書面函件,要求華夏銀行天津分行辦理募集資金劃付業務并向公司及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資金專戶明細日記賬、原始憑證和銀行對賬單。
秋林集團認為,在相關劃款手續齊備合規的情況下,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先后以客戶經理不在場、系統故障、需驗證公章真偽、質疑經辦人身份等理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導致公司和受托管理人無法掌握賬戶真實情況,“18秋林01”募集資金最終未能按規定在2月27日前劃轉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結算備付金賬戶。
直至3月8日,秋林集團于華夏銀行天津分行營業場所現場撥打“110”報警后,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工作人員在接受民警問詢時才表示,募集資金專戶資金已流向公司在該行開立的其他三個輔助賬戶,且相關存款賬戶內資金已被該行請求進行了司法凍結。
秋林集團:公司收到的對賬單應系偽造
此外,華夏銀行天津分行于3月8日在營業柜臺打印并出具了《華夏銀行對公明細對賬單》,該對賬單顯示,華夏銀行天津分行于去年12月6日為“18秋林01”募集資金專戶辦理了三筆借方發生額分別為人民幣1億元的轉賬業務,募集資金專戶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余額為331.9萬元。
蹊蹺的是,秋林集團曾于1月7日收到過一份從華夏銀行天津分行辦公地址寄出的對公明細對賬單,該對賬單顯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3.03億元,未包括上述三筆轉賬記錄。
秋林集團認為,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的對賬單應系偽造,但兩份對賬單式樣及其記載的部分“記賬日期、操作員、憑證號、賬單摘要”信息高度吻合。
針對“18秋林01”募集資金未按《募集說明書》約定用途支取的情況,受托管理人已于3月11日向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寄送了書面函件,要求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對上述情況進行說明并提供劃款的原始憑證材料。
此外,秋林集團認為,華夏銀行天津分行拒不配合完成募集資金劃付和查詢余額業務,導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在今年2月27日前按時劃轉,對公司后續債務履約造成了嚴重影響。公司就相關事宜,已于2月22日向中國銀保監會天津分局進行投訴,于2月27日向華夏銀行總行監察室進行舉報,并于2月28日向公安部門報案。
責任編輯: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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