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貸款無法收回 渤海信托疑似遭遇“蘿卜章”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劉陳希婷 北京報道 發放出去的5億元信托貸款無法收回,渤海信托一口氣將秋林集團在內的四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秋林集團在公告中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的關于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訴天津市濱奧航空設備有限公司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相關訴訟材料。 5億元貸款無法收回 訴訟內容顯示,2017年10月13日,渤海信托與濱奧航空簽訂了編號為bitc2017(lr)-11721號《信托貸款合同》,約定由渤海信托向濱奧航空發放信托貸款5億元,用于購買機械設備,期限12 個月,到期日為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利率為固定年利率7.90%。為擔保該筆債權的實現,北京譽高航空設備有限公司與渤海信托簽訂了編號:bitc2017(or)-11722號《保證合同》,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合同簽訂后,渤海信托于2017年10月13日向濱奧航空發放了信托貸款5億元。 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到期,渤海信托與濱奧航空簽訂了編號為bitc2018 (lr)-5400 號《信托貸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自2018年10月12日(含)起貸款逾期利率為9.50%/年。頤和黃金制品有限公司與渤海信托簽訂了編號:bitc2018 (or)-5401號《保證合同》,保證范圍為貸款合同及補充協議項下的債務,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秋林集團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到期但濱奧航空未能按約定歸還本金,保證人也未承擔保證責任。經渤海信托多次書面通知濱奧航空要求其償還本金、利息,但其至今未能履行。 鑒于此,渤海信托請求判令濱奧航空支付本金金額5億元,逾期利息金額570.14萬元。(逾期利息暫計算至2019年1月31日后續逾期利息根據逾期天數持續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以上共計人民幣約5.06億元。 而對于譽高航空、頤和黃金、秋林集團三家公司,渤海信托則請求他們對濱奧航空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浙民初9號】裁定: 凍結被申請人濱奧航空、譽高航、頤和黃金、秋林集團存款5.06億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財產。 疑似遭遇“蘿卜章” 值得一提的是,面對上述指控,秋林集團否認了曾在《擔保函》中加蓋公章。 秋林集團表示,在公司收到的該案件訴訟材料中,有一份《擔保函》,函中落款擔保單位及公章加蓋單位顯示為秋林集團。 經認真核查本公司印章使用登記,未發現公司曾在此《擔保函》加蓋公章的記錄。另外,公司也未曾在過往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此《擔保函》中所述事項。 為此,秋林集團在收到該應訴通知書后已在第一時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表示其將積極應訴。 記者發現,此次事件也引發了上交所的關注。 3月5日下午,在回復監管的問詢中,秋林集團稱,公司辦公室一直由專人負責公章用印,嚴格按照《印鑒管理制度》執行相關審批流程。公司初步判斷《擔保函》中落款的公章為偽造,故對上述5.05億元債務的連帶擔保責任公司不予承認,并將積極履行相應的司法程序。 也就是說,渤海信托極有可能遭遇了“蘿卜章”。 公開信息顯示,渤海信托前身為河北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份,2004年1月份獲準重新登記。截至目前,渤海信托注冊資本為36億元,其中海航資本認繳出資28.04億元,持股77.90%;新華航空認繳出資7.96億元,持股22.10%。 未經審計的2018年業績報告顯示,渤海信托2018年實現凈利潤10.36億元,同比下降18.5%。 [詳情]
5億貸款無法收回 渤海信托疑似遭遇“蘿卜章”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劉陳希婷 北京報道 發放出去的5億元信托貸款無法收回,渤海信托一口氣將秋林集團在內的四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秋林集團在公告中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的關于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訴天津市濱奧航空設備有限公司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相關訴訟材料。 5億元貸款無法收回 訴訟內容顯示,2017年10月13日,渤海信托與濱奧航空簽訂了編號為bitc2017(lr)-11721號《信托貸款合同》,約定由渤海信托向濱奧航空發放信托貸款5億元,用于購買機械設備,期限12 個月,到期日為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利率為固定年利率7.90%。為擔保該筆債權的實現,北京譽高航空設備有限公司與渤海信托簽訂了編號:bitc2017(or)-11722號《保證合同》,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合同簽訂后,渤海信托于2017年10月13日向濱奧航空發放了信托貸款5億元。 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到期,渤海信托與濱奧航空簽訂了編號為bitc2018 (lr)-5400 號《信托貸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自2018年10月12日(含)起貸款逾期利率為9.50%/年。頤和黃金制品有限公司與渤海信托簽訂了編號:bitc2018 (or)-5401號《保證合同》,保證范圍為貸款合同及補充協議項下的債務,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秋林集團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到期但濱奧航空未能按約定歸還本金,保證人也未承擔保證責任。經渤海信托多次書面通知濱奧航空要求其償還本金、利息,但其至今未能履行。 鑒于此,渤海信托請求判令濱奧航空支付本金金額5億元,逾期利息金額570.14萬元。(逾期利息暫計算至2019年1月31日后續逾期利息根據逾期天數持續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以上共計人民幣約5.06億元。 而對于譽高航空、頤和黃金、秋林集團三家公司,渤海信托則請求他們對濱奧航空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浙民初9號】裁定: 凍結被申請人濱奧航空、譽高航、頤和黃金、秋林集團存款5.06億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財產。 疑似遭遇“蘿卜章” 值得一提的是,面對上述指控,秋林集團否認了曾在《擔保函》中加蓋公章。 秋林集團表示,在公司收到的該案件訴訟材料中,有一份《擔保函》,函中落款擔保單位及公章加蓋單位顯示為秋林集團。 經認真核查本公司印章使用登記,未發現公司曾在此《擔保函》加蓋公章的記錄。另外,公司也未曾在過往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此《擔保函》中所述事項。 為此,秋林集團在收到該應訴通知書后已在第一時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表示其將積極應訴。 記者發現,此次事件也引發了上交所的關注。 3月5日下午,在回復監管的問詢中,秋林集團稱,公司辦公室一直由專人負責公章用印,嚴格按照《印鑒管理制度》執行相關審批流程。公司初步判斷《擔保函》中落款的公章為偽造,故對上述5.05億元債務的連帶擔保責任公司不予承認,并將積極履行相應的司法程序。 也就是說,渤海信托極有可能遭遇了“蘿卜章”。 公開信息顯示,渤海信托前身為河北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份,2004年1月份獲準重新登記。截至目前,渤海信托注冊資本為36億元,其中海航資本認繳出資28.04億元,持股77.90%;新華航空認繳出資7.96億元,持股22.10%。 未經審計的2018年業績報告顯示,渤海信托2018年實現凈利潤10.36億元,同比下降18.5%。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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