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團的5億擔保“蘿卜章”懸案愈發迷離。
此前,秋林集團曾遭到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信托”)起訴。渤海信托訴訟中稱,在1筆5億元的信托貸款中,秋林集團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
不過,秋林集團證券部人士曾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公司對這份擔保的真實性極度存疑。”秋林集團在回復上交所《監管工作函》亦稱:“公司初步判斷《擔保函》中落款的公章為偽造。故對上述5.05億元債務的連帶擔保責任公司不予承認。”(詳見中國經營網2019年3月4日報道《秋林集團陷“蘿卜章”擔保懸案:渤海信托5億貸款難追回》)
有趣的是,近日,秋林集團自稱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平貴杰,表示公司及控股股東的經營管理均由公司副董事長李建新、董事長李亞控制。而李建新、李亞失聯已久。秋林集團到底是誰的?
真假公章
渤海信托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訴稱,2017年10月13日,渤海信托與天津市濱奧航空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奧航空”)簽訂了《信托貸款合同》,約定由渤海信托向其發放信托貸款5億元,用于購買機械設備,期限12個月,年利率7.90%。
2018年10月12日貸款到期,渤海信托與濱奧航空簽訂了《信托貸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自當日起貸款逾期年利率為9.5%。渤海信托方面稱,頤和黃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和黃金”)與渤海信托簽訂了《保證合同》,保證范圍為貸款合同及補充協議項下的債務,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秋林集團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
渤海信托方面稱,濱奧航空未能按約定歸還本金,保證人也未承擔保證責任。請求判令濱奧航空支付5.05億余元本金及利息,判令秋林集團等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此前,3月4日,秋林集團證券部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公司正對公章真實性積極地調查取證,目前沒有定論,后續會向市場披露。
上交所2月28日向秋林集團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進一步核實有關《擔保函》中公司公章的真實性,是否包括時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其他授權代表的簽名,并自查是否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公司公章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3月5日,秋林集團回復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稱:“《擔保函》中無公司時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其他授權代表的簽名。公司已自查2018年度公司印章使用登記,未發現公司有曾在此《擔保函》加蓋公章的記錄,也未查到相關事項的授權委托記錄。另外,公司也未曾在任何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此《擔保函》中所述事項。經公司進一步確認,相關事項在總經理工作會議等經營管理層會議中也未提及。公司初步判斷《擔保函》中落款的公章為偽造。”
多有關聯
上交所還要求秋林集團核實濱奧航空的資信情況及其對5.05億元債務的償還能力,要求秋林集團說明對該訴訟擬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并結合自身財務狀況,審慎評估上述債務對公司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并核實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擔保事項。
秋林集團回應:“經公司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濱奧航空法定代表人為魏美山,魏美山任天津領先藥業連鎖集團有限公司高管職務,而公司副董事長李建新任天津領先藥業連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濱奧航空與公司無其他關聯關系。公司與濱奧航空亦無經營往來或溝通機制,其資信水平公司無法掌握。目前該事件對公司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后續公司將對案件進展情況保持關注并將積極應訴。公司未發現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擔保事項。”
秋林集團證券部人士稱:“秋林集團和濱奧航空沒有股權關系,濱奧航空既不是秋林集團的股東,也不曾接受秋林集團投資。因此秋林集團現在對這份擔保的真實性極度存疑。”
不過,記者發現,濱奧航空和頤和黃金合伙成立了天津凱德壹選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頤和黃金也持有秋林集團4.17%股份,與其控股股東是一致行動人。
此外,李建新還是山東濱奧飛機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長,濱奧航空持有該公司約10.18%股權。李建新還是北京通用航空產業基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執行董事,濱奧航空亦持有該公司約4.26%股權。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浙民初9號】裁定,凍結濱奧航空、秋林集團等被告存款5.05億余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財產。
法院是否凍結了秋林集團5.05億余元資產?
秋林集團證券部人士表示自己不了解,不過他透露,法院向公司發的執行裁定中有“協助”字樣,公司會采取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或涉刑事案
2月13日,秋林集團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天津嘉頤實業有限公司(持股37.59%)及其一致行動人黑龍江奔馬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0.36%)、頤和黃金(持股4.17%)所持秋林集團股份,均被天津市公安局全部凍結(系公司與大慶市農商行融資貸款引發,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2月15日晚,秋林集團公告稱,公司無法與董事長李亞、副董事長李建新取得聯系。
3月4日,秋林集團公告稱,天津嘉頤實業有限公司、黑龍江奔馬投資有限公司所持秋林集團股份,被大慶市公安局全部凍結。
3月4日,秋林集團證券部人士對記者說,截至當日11時,公司仍沒有與上述領導建立聯系。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打電話、發函,也未取得聯系。
李亞和李建新失聯原因不明,不排除與上述公司所持秋林集團股權被凍結有關。他們是黑龍江奔馬投資有限公司僅有的兩名高管。
一名金融律師告訴記者,公司股權被公安機關凍結,一般來說涉及刑事案件。
2月18日,上交所曾對秋林集團發出監管工作函,詢問公司實際控制人平貴杰在獲知股份被凍結后,所采取的具體核實和風險應對措施,并指出有媒體質疑副董事長李建新是公司真正的實控人,要求公司說明平貴杰與李建新、李亞之間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或其他協議安排。
記者3月4日向秋林集團證券部詢問時,得到的答復是“根據上市公司股權穿透和持股安排,公司實際控制人肯定是平貴杰。他雖然不是公司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關系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目前公司沒有收到股份代持的信息”。
記者隨后要求進一步采訪,秋林集團證券部要求記者與品牌部聯系。記者向品牌部孫博發送采訪函,其回復:“我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一切信息以公告為主,暫不接受采訪。”
然而,3月12日,秋林集團回復上交所稱:公司實控人平貴杰稱,天津嘉頤實業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黑龍江奔馬投資有限公司、頤和黃金制品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公章、證照、印鑒以及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等均由李建新、李亞等人控制和負責,平貴杰實際并未參與該三家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工作。
秋林集團還回復上交所稱,平貴杰未提及其與李建新、李亞之間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或其他協議安排。且由于公司無法與董事長李亞、副董事長李建新取得聯系,因此無法對該事項進行核實。
3月13日,記者再度詢問秋林集團證券部人士,公司之前為何稱平貴杰是實控人?他說,自己是從公司過往公告所作出的回復,其余不方便再作回復。
責任編輯:李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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