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深證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招募說明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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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7日 08:04 證券時報 | |||||||||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共同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2、召開事由
(1)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或變更基金合同,但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4)更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5)變更基金類別; 6)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7)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8)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9)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涉及本基金的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提前終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備上市條件而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除外; 11)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2)需要決定下列事項之一時,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 2)在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變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5) 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3、召集 (1)在正常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開會時間及地點由基金管理人選擇確定。 (2)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額10%(含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含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 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 代表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或均無法行使召集權的,代表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通過指定媒體公告會議通知。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將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 (2)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議事程序、表決方式; (3)確定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 (6)其他注意事項。 如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會議通知應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且除上述內容外還要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的寄交和收取的方式、投票表決的截止日以及表決票的送達地址等。 5、召開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具體由召集人確定,但更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和提前終止基金合同必須采取現場開會方式。 (1)現場開會 1)本基金合同所指現場開會系指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出具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委派其代理人出席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出席。 2)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應向召集人出具符合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及會議通知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代理人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除應向召集人提交上述證明文件外,還應提交有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具的有效書面授權委托書。 3)現場開會須符合以下條件時,方可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到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 (2)通訊方式開會 1)本基金合同所指通訊方式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授權投票的代理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2)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3)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在以書面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應向召集人以書面方式提交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及會議通知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代理人在以書面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應向召集人以書面方式提交有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具的有效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提交的上述有關證明文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代理人所提交的書面表決意見被視為無效,其代表的基金份額不計入參加表決的總份額。 召集人在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在表決截止日以前實際送達召集人指定的地址的投票視為有效投票。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4)以通訊方式開會須符合下列條件方視為有效: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權代表出具有效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總數的50%。 6、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 1) 議事內容為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事由所涉及的內容以及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10%以上(含10%)基金總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發出會議通知前向大會召集人提交需審議表決的議案。 3)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經事先公告的事項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規定程序宣布會議議事程序及注意事項,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經律師見證或公證員公證后形成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托管人召集的,大會主持人為基金托管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召集的,大會主持人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選舉的代表。如果大會主持人未能按前述規定確定,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額50%以上(不含50%)多數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公告會議通知時應當同時公布提案;在通知載明的表決截止日期后第二天在公證機構監督下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形成決議。 7、表決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一份基金份額具有一票表決權,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行使表決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 一般決議須經參加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除下列2)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的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應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2)特別決議 須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的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涉及轉換本基金運作方式、本基金合同的提前終止、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必須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4)采取書面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表面符合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無效表決。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決。 8、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三名代表擔任監票人。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大會主持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進行重新清點;如果大會主持人未進行重新清點,而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對大會主持人宣布的表決結果有異議,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大會主持人應當立即重新清點并公布重新清點結果,重新清點僅限一次。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9、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由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予以公告。 除非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