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罰3次還能被獲評“優秀民企”,確定不是亂背書?
▲南京中脈獲得優秀民營企業稱號。圖片來自南京中脈官網
屢罰屢犯,竟還能被評為“優秀民企”?這真不是什么段子——雖然挺魔幻現實主義的。
3月16日,澎湃新聞曝光直銷企業南京中脈公司虛假宣傳和涉嫌傳銷問題。據其最新跟進的報道,更多該公司的經營劣跡也被暴露出來——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僅2018年下半年,南京中脈就被行政處罰三次。這一道道處罰決定,也將其“加盟商”寄予財富夢想的“高科技”內衣打回原形。饒是如此,該企業2018年仍獲得“南京市優秀民營企業”稱號。
這是“優秀民企”被黑得挺慘的一次。負責評審的南京市工信局有關人員對此回應稱,南京中脈被處罰3次屬于“一般失信行為”,而非嚴重失信行為,“仍有資格參選”。
屢次被罰,近乎“累犯”,卻還能成為當地官方認定的“優秀民企”,這讓人有些大跌眼鏡、理解無能,也給人“金杯銀杯不聽老百姓的口碑”的既視感。到底是涉事企業太過優秀,以至于“微瑕不足以掩白璧,小疵不足以妨大美”,還是當地有關部門對“優秀”兩個字有什么誤解?
當地工信局有關人員稱,南京中脈被罰的事由是“一般失信行為”而不是“嚴重失信行為”。似乎沒達到“嚴重失信”的地步,就無傷大雅。問題是:該企業果真就只是“一般失信”?又確定有資格參評當地優秀民企?
就征信而言,失信行為確實有“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之分。逃稅騙稅、制售假冒、虛假廣告等,就都被歸于嚴重失信行為之列。
2018年南京中脈3次被罰,分別是因為發布違法廣告和違法違規直銷。其中,第三次處罰決定由江蘇省工商部門作出,直指其對直銷產品主要成分、適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項等未加披露,不符合《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處罰決定書還提到,南京中脈“目前已獲得9省14市的直銷區域,直銷業務分布廣泛,影響范圍較大,違法行為、違法狀態持續時間較長,屬于情節嚴重?!?/p>
據媒體報道,南京中脈從2012年開始銷售的“中脈Laca”內衣,宣稱的高科技元素早已被監管部門定性為虛假宣傳。就在今年,還有多家媒體曝光,售價數千元的“中脈Laca”是在臟亂差工廠代工,并早已被打假,銷售者卻還在忽悠,稱鑲上了“能量石”能助人“好孕”,還能治幾十種疾病;中脈的“培訓手冊”以宣揚“女人獨立”為幌子,對女性洗腦讓她們瞞著丈夫來投資,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多起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起訴離婚的案例;對受害者承諾“高價進貨可當原始股東”后,卻不兌現……
▲南京中脈官網截圖
屢次登上曝光臺,被抖出這么多劣跡跟前科,還有那么多處罰在那,說是“一般失信”,未必能讓人信服。
至于其參評資格,恐怕也存疑。《關于開展南京市優秀民營企業和優秀民營企業家評選工作的通知》中明確,不能參評的七類情況中,就包括“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產品質量嚴重不合格,損害消費者權益”和“有其他失信違法行為”。這也意味著,有失信行為就在“禁入名單”,而不是嚴重失信才取消資格。
眼下網上有個梗挺火——“承認別人優秀有那么難嗎?”承認別人優秀不難,但要承認這樣的‘優秀’,估計很多人只能學著蔡少芬的語氣說一聲“臣妾做不到啊”。
南京中脈被罰3次,還能被蓋章“優秀民企”,也讓人想起2018年12月份的“鴻茅藥酒入選內蒙古優秀民營企業擬表彰名單”風波。在引發軒然大波后,鴻茅藥酒最終也被“拿掉”。
同樣是納稅大戶(南京中脈曾連續3年位居中國私營企業納稅第9名、10名、11名),同樣是負面纏身,同樣被“優秀民企”的光環照拂,最終同樣遭到質疑。公眾對其質疑,倒不是想對這些有劣跡的企業一棒子打死,而是在重申官方評價和表彰的嚴肅性——希望被表彰企業都實至名歸,而不是名不符其實,連累了官方榮譽的公信力。
畢竟,“優秀民企”之類的稱號是授勛也是背書,若獲選企業“名”與“實”嚴重不匹配,只會讓這稱號顯得摻了水分。更何況,該稱號是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動作,意在讓地方民營經濟迎來正向激勵和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若讓個別企業前腳剛被處罰、后腳就獲表彰,連人心都無法服膺,又怎么帶來正向激勵的效果?
□佘宗明(媒體人)
責任編輯:賈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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