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曹中銘
如果相關企業上會成功三年后再改變注冊地,那么扶貧就成了被投機性企業用來提前上會、提前掛牌的利用“工具”。而且,事實上,此舉也只能產生“脈沖”式的扶貧效果,而不能產生長久的效應。對于扶持當地企業,并不能產生積極作用。
日前,證監會發布了《中國證監會關于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證監會將對貧困地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新三板掛牌、發行債券、并購重組等開辟綠色通道。而“IPO綠色通道”主要是指,全國貧困地區企業IPO將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筆者以為,IPO綠色通道或造就不公平。
雖然目前滬深股市掛牌企業已超過3000家,但來自邊遠、貧困地區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而像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經濟較發達的省市,其掛牌企業數量則堪稱多如“牛毛”。比如廣東掛牌企業達到424家,浙江達到299家,而西藏與青海則分別只有11家、10家,相比之下非常懸殊。即使在新三板,貧困地區的企業數量占比也比較小。比如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已近萬家,而根據統計,注冊地在貧困地區的新三板公司只有131家,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此,在高層提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大背景下,監管部門對貧困地區開通IPO綠色通道,讓更多貧困地區企業能夠躋身于中國資本市場,讓其能夠享受到資本盛宴,背后的意義不言而喻。
從扶貧、脫貧的角度講,開通IPO綠色通道固然有必要,不過,從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角度,無論是經濟較發達地區,還是貧困地區,都不能脫離了這一宗旨。而且,即使是來自貧困地區的企業,其掛牌上市同樣也要達到IPO的標準。在這方面,絕對不能存在所謂的“綠色通道”,否則,就是對資本市場的不負責,對投資者的不負責。
另一方面,目前在證監會排隊待審的企業高達數百家。一家企業從排隊到最終上會審核,往往需要等待數年的時間。也正因為如此,某些“等不起”或因市場發生變化的企業,最終或走借殼上市的“捷徑”,也因條件變得不符合而不得不終止IPO之旅。因此,一家企業從排隊到上會審核,個中的“時間成本”是非常巨大的。監管部門此次對貧困地區企業推出“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政策,意味著其不用排隊可立即進入審核程序,而這對那些排隊多年的企業而言,無疑存在不公平之處。
不僅如此,根據《意見》,對注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貧困地區且開展生產經營滿三年、繳納所得稅滿三年的企業,或者注冊地在貧困地區、最近一年在貧困地區繳納所得稅不低于2000萬元且承諾上市后三年內不變更注冊地的企業,其IPO即可享受綠色通道。該規定明顯存在漏洞。如果一家企業的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均在貧困地區,享受IPO綠色通道或還說得過去,但如果一家本身處于經濟較發達地區的企業,為了鉆政策的空子,大可將注冊地遷往貧困地區,那么該企業在貧困地區繳納所得稅不低于2000萬元且承諾上市后三年內不變更注冊地后,也享受IPO綠色通道的待遇,不僅對當地企業的IPO不公平,同樣對排隊企業不公平。
不僅如此,證監會推出IPO綠色通道,其主要目的應該是是為了扶持當地企業,而某些投機性的企業,為了能夠早日上會,僅僅把注冊地遷往貧困地區無疑是不夠的。一個簡單的問題是,三年之后又將如何呢?如果相關企業上會成功三年后再改變注冊地,那么扶貧就成了被投機性企業用來提前上會、提前掛牌的利用“工具”。而且,事實上,此舉也只能產生“脈沖”式的扶貧效果,而不能產生長久的效應。對于扶持當地企業,并不能產生積極作用。
因此,“IPO綠色通道”雖然有利于貧困地區企業更加快速地融資、掛牌,但無形中也留下了巨大的漏洞,而且還造就了不公平。筆者以為,此種不公平應盡量避免。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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