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皮海洲
36萬股反對票被篡改成了贊成票,作為鐵證如山的事實,這顯然不是一件小事。如果追究責任的話,當然人自然是罪責難逃。沒想到,民生證券找出的罪魁禍首卻 是一個“軟件bug”。這有些讓人哭笑不得。因此,本人不禁要問,“軟件bug”到底是事實,還是編造出來的“替罪羊”?
最近,思美傳媒36萬股反對票被消失一事在輿論方面受到極大關注。根據股民王先生向新浪財經股民投訴平臺投訴,今年7月8日,思美傳媒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股票停牌三個月后繼續延期停牌事宜。基于對長期停牌的反對,王先生分別將其持有的兩個賬戶共計361350股思美傳媒股票(兩個賬戶分別持有163650股和197700股)悉數投了反對票。但令王先生驚訝的是,次日公布的表決結果,議案1反對票一共146691股,議案2反對票一共115791股,均低于王先生投出的反對票數量。
后經王先生向托管券商(民生證券)查詢,及向深交所舉報得知,王先生當日的委托有效。但思美傳媒方面也沒有篡改王先生的投票結果,思美傳媒的自查結果表示,投票結果按照現場投票結果和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發來的網絡投票結果統計,公司核對了現場投票結果及網絡投票結果,本次會議投票結果與公司公告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投票結果不存在差異。如此一來,王先生的36萬股反對票去哪了,也就成了一個謎。為此,王先生在向深交所舉報的同時也向新浪財經股民投訴平臺進行了投訴,從而令這件事情浮出水面,并受到輿論方面的關注。
王先生的36萬股反對票去哪了?這件事情受到輿論的高度重視,并觸發了市場敏感的神經。畢竟這件事情涉及到投資者股東權利的行使與尊重的問題。而類似的事情,市場上又多次發生過。比如,在此之前,同樣因為股民投票被消失的問題,攀鋼釩鈦曾遭遇股民質疑風波。《攀鋼釩鈦股東大會反對票“被消失”?》一文一度成為焦點。2013年6月,攀鋼釩鈦召開2012年度股東大會,會上審議的十五項議案全部100%通過。然而,有投資者質疑,這次股東大會前,自己明明寄了反對票,議案的通過率竟然是百分百,投票結果涉嫌造假,并對攀鋼釩鈦不走網絡投票程序一事表示極大不滿。
與攀鋼釩鈦當年做法不同的是,這一次思美傳媒開通了網絡投票,但網絡投票的結果仍然是王先生的36萬股反對票消失了。其實,這36萬股反對票并非簡單的消失了,而是變成了36萬股支持票。經過思美傳媒方面的核查,思美傳媒證代周棟對外表示,公司通過核查交易所下發的投票記錄,發現該投資者所擁有的兩個賬戶投的均為贊成票,至于民生證券上傳信息是否有誤,周棟表示,“思美傳媒方面并不清楚。”王先生的反對票變成了贊成票,王先生的投票結果確實被篡改了,這無疑是對王先生個人意志的公然踐踏。
問題顯然還是出在了托管券商民生證券的身上。9月9日下午,民生證券發布公告回應稱,經組織相關部門全面自查,最終查出軟件供應商提供給我公司的升級軟件出現了一個軟件bug(錯誤),該bug(錯誤)影響通過普通委托方式進行的非累積網絡投票報單,導致系統在生成報送數據時出現錯誤。對于這一結果,民生證券已向王先生做出解釋和說明,同時對由此給王先生帶來的疑慮和困惑表示歉意,王先生表示理解。至此,王先生36萬股反對票失蹤之謎終于水落石出。同時因為有了王先生的理解,這件事情似乎也就可以劃上句號了。
但投資者卻有諸多的不理解,市場還有諸多的困惑。應該說,36萬股反對票被篡改成了贊成票,作為鐵證如山的事實,這顯然不是一件小事。如果追究責任的話,當然人自然是罪責難逃。沒想到,民生證券找出的罪魁禍首卻是一個“軟件bug”。這有些讓人哭笑不得。因此,本人不禁要問,“軟件bug”到底是事實,還是編造出來的“替罪羊”?
而且,投資者更加不明白的是,為什么這個“軟件bug”是將反對票篡改為贊成票,而不是將贊成票篡改為反對票呢?就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表決來說,在通常情況下,當然是希望表決獲得通過的。因此,本人要問的是:這個“軟件bug”怎么能如此善解人意,替上市公司著想呢?如果這個“軟件bug”確實存在的話,那么這個“軟件bug”到底是一種偶然的發生呢,還是一種人為的設置呢?如果是后者的話,這性質是不是更加惡劣了呢?
再者,既然由軟件供應商提供給民生證券的這種軟件能夠出現“軟件bug”,具有將反對票篡改為贊成票的功能,為此,本人不禁要問:還有多少家券商是采取這種軟件的呢?又有多少投資者是通過這種軟件參與了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表決的呢?而這其中又有多少投資者的反對票被篡改為了贊成票呢?
還有,推而廣之,投資者使用的交易軟件會不會也會出現這種“軟件bug”呢?一旦關鍵時候,將賣出變成了買入,或將買入變成了賣出,投資者的損失就大了。比如在去年股災期間,投資者恐怕要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所以,對于王先生36萬股反對票被篡改一事,絕對不能因為有了民生證券的“表示歉意”以及王先生的“表示理解”而了之。本人提請監管部門要全面介入此事,對此進行全面的調查。如果“軟件bug”真的是人為因素,那就要對當事者嚴懲不貸。而即便是偶然因素,對于提供該軟件的軟件供應商,也應從重查處,絕不輕饒。絕對不能允許券商、軟件開發商以及上市公司聯手操縱投資者表決結果的事情發生。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二十年的股市磨練,練就了對股市獨到的眼光與見解,著有《輕輕松松炒股票》一書。)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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