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宋聆
在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下,看住自己家孩子、看到什么程度,也真是件不容易的事。
以下來自公開信息:
12月6日媒體報道,保監會將于近日派出兩個檢查組分別進駐前海人壽、恒大人壽。其中,進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將由發改部牽頭,進駐恒大人壽的工作組將由資金部牽頭。
2月24日,保監會公布對前海人壽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的違法事實兩大項,一是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處罰決定書稱,前海人壽在2015年11月增資活動提交的相關報告中作出的股東增資資金性質為自有資金等陳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注意,僅僅是資金性質,沒說不到位。二是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的行為,共五小項。
2月25日,保監會公布的處罰決定書對恒大人壽的違法事由只有“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的行為”。
恰好進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是發改部牽頭,而進駐恒大人壽的工作組是資金部牽頭。這事先安排的,很有重點啊。
接下來看處罰。
對于前海人壽的處罰頗搶眼球,姚老板直接被禁入保險業十年,前海人壽被罰了50萬。注意,這個處罰對應的是第一項,增資的資金性質為自有資金的陳述與事實不符。
兩家公司可以橫向對比的其實只有違規運用保險資金。
前海人壽領到的罰單是公司被罰30萬,從分管副總到相關部門負責人被罰8-10萬不等。看錢不多,但有罰單在身,在需要保監會資格核準的時候,可能會有阻礙。誰比誰少那么1、2萬,也說不上幸運多少。所謂覆巢之下無完卵。
對于恒大人壽的處罰很爽快。違規事實沒其他,只有股票投資一項。也沒罰款,直接限制股票投資1年(其實是去年12月9日就暫停了)。對于兩個有“直接責任”的人,轟出保險業,一個5年,一個3年。頗有意思的是,隨后保監會又跟了一個監管函,要求恒大調整股票投資比例到20%、撤換專業風險責任人及另一管理人員。以現實情況估計,被撤換了,一般也呆不長了。如此看來,恒大人壽分管投資的副總經理、投資管理中心的總監及總監助理、股票投資部總經理悉數被拿下。
兩個處罰均頂格了,頂的各自不同。不要覺得限制姚老板進入10年挺嚴重,限制新業務也很嚴重。姚老板可以把公司賣了,反正那么多人想買個牌照。但限制了新業務,換個老板這處分也得背。
當然,在資本市場,公司只是個殼,換了股東,公司還可以煥發新生機。但被處罰的那些具體人,終生就有了記錄,申報個什么資格的時候,要明明白白在簡歷中寫上何時何地因為何事受處罰。從母公司來的自然可以回到母公司去,從江湖中來的再怎么辦,當事人估計會有些煩惱。吃口飯都不容易,找飯碗時需謹慎。
有意思的是,保監會認定的恒大人壽的違規事實是,“股票投資交易筆數2480筆,股票平均持有期73天,其中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短期炒作相關股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世界果然在流行推特治國。聲譽風險不可小覷。聲譽本身可能不值什么錢,但可能招禍。
細看下來,保監會的處罰頗有分寸。
壽險公司為負債經營企業,資本很重要。前海人壽在增資中編制虛假材料,這是保監會的地盤,該罰。有關于資金運用的其他違規事實,主要是違背保監會的一些限制性要求,不管重不重的,也都罰到了。
對于恒大的股票投資事宜,保監會的口徑也如一,就是去年11月8號保監會官網掛出的新聞通稿:《中國保監會約談恒大人壽明確表態不支持保險資金短期大量頻繁炒作股票》。至于恒大人壽在證券市場上的行為是否觸犯其他法律法規,該是別的部門監管的,就看其他部委的了。
在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下,看住自己家孩子、看到什么程度,也真是件不容易的事。
媒體報道,在國新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對于保監會處罰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的事件,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表示,證監會與保監會兩個部委將無縫連接,精誠合作。
那么,無縫連接、精誠合作,接下來會有什么體現嗎?
(本文作者介紹:宋聆,關注保險業中宏觀的運營與發展。)
責任編輯:張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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