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秦朔
一個新型政商關系的時代,用“親”“清”二字明確了各自的正道,接下來的關鍵,還是在于如何將新型關系制度化、法治化、陽光化、普惠化。健康的政商中國,一定建基于法治的天下。
“加快構建新型政商關系”,這句話出現在昨天李克強總理所作的《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此前,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王國慶說,去年“親”“清”兩字定調新型政商關系后,確實已出現了一些新氣象:一是政商雙方都對“親”“清”二字的認同度提高了,二是有了規矩,有的地方還出臺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辦事進退有了邊界。
一年來,關注中國經濟以及企業家、富豪命運的人們大都會注意到來自兩個方向的信號:對經濟自由的保護逐步深化,對市場秩序的規范大大加強。
這些信號,對企業界特別是民營企業有何意義?“親”“清”關系對富豪商道有何影響?值得駐足三思。
衡量辦案水平高低,要考慮是否促進經濟發展
在保護經濟自由方面,最近我們看到的是: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出臺。這個文件堅持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的原則,提出加快建立產權保護長效機制,激發各類經濟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
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那種按照不同類型所有制而制定的市場主體法律和行政法規都將被清理和廢止,各類市場主體將一視同仁加以保護;
囊括了中國一批重要財經官員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的2017年年會,主題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權、動力、質量”,把深化改革和保護產權等量齊觀;
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提出對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因經營不規范引發的問題,要以歷史和發展的眼光予以看待,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從舊兼從輕等原則公正處理,不盲目翻舊賬。對已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罪與非罪不清的,實行疑罪從無。等等。對孟建柱的文章,有人說是“大赦民企原罪”,有人說是對民企投資意愿下降、資本外流的政策對沖,《新京報》社論說“釋放保護產權善意,從不亂翻舊賬開始”。
在我看來,這篇文章釋放出的最重要信號,是把“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也作為衡量執法辦案水平高低的標志,而不僅是看是否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去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說,非公經濟創造了60%左右的國內生產總值、80%左右的社會就業,民間投資已占到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60%以上。顯然,非公經濟能否健康發展,已關系到經濟增長和社會就業的大局。
文章指出,要在嚴格依法辦事前提下,樹立謙抑理念、審慎理念、善意理念,對通過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處理的經濟案件,不使用刑事強制手段;嚴防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對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產,要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對合法財產依法盡快返還。
要讓創造財富的源泉競相涌流,就要讓各類企業、企業家、建設者預期明確,心安理得,而不是整天提心吊膽。那么是誰讓企業家惶惶然呢?《意見》的針對性很強,直接點出“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現象時有發生”,要求“嚴禁黨政干部干預司法活動、介入司法糾紛、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對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經濟行為,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外,不以違法犯罪對待。對涉及犯罪的民營企業投資人,在當事人服刑期間依法保障其行使財產權利等民事權利”,所以受到了民企的廣泛歡迎。
如果再結合近年來政府推行的一系列簡政放權、促進“雙創”和民間投資、促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資本市場發展、對科研人員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等等方面的努力,應該說,中國的創業、創新、創投、創富環境更好了,中國對經濟自由權利的保護有望邁入善意化、法治化、制度化的新臺階。
金融整頓為何八面來風?
在保護經濟自由、呼喚各類市場主體萬馬奔騰的另一面,我們也看到了監管的加強,尤其是金融行業監管力度突然增大。這又是什么信號呢?
當前海人壽、恒大人壽的急功近利、激進投資、集中舉牌、一致行動人并購等行為被保監會視作違法違規而處罰,當保監會不斷重申“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這對近年來那些已經習慣于把保險公司當成大股東融資平臺和提款機的富豪們意味著什么?去年2月,因舉牌浦發銀行、金地集團、農產品等不斷引起轟動的富德保險控股董事長、生命人壽實際控制人張峻“失聯”“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他在投資圈的標簽是“見過兇的,沒見過這么兇的”、“張揚兇悍,背景很深”,“動不動就能叫上部級干部吃飯”。從生命人壽股東構成看,股權非常分散,看似“無實際控制人”,但業內都清楚,張峻早已通過代理人代持、關聯持股非關聯化的方式,牢牢控制了生命人壽。
當劉士余打擊“野蠻人、妖精、害人精、強盜”,“不允許大鱷呼風喚雨,對散戶扒皮吸血”、“天使和魔鬼只有一步之差”等新鮮話語激起市場千重浪,他不是在說單口相聲,而是向操縱市場、IPO欺詐發行、內幕交易、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長期存在的一些“潛規則”宣戰。
“私募一哥”徐翔的神話終以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刑五年半、罰款上百億而落幕;靠隱蔽復雜的傘形賬戶、合謀以連續交易和自買自賣等方式操縱股票價格的中鑫富盈和吳峻樂,被給予違法所得“沒一罰三”、“沒一罰二”的罰款,11億多元的額度刷新了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沒金額最高記錄;
鮮言,這個先后掌控多倫股份和慧球科技、屢屢無視信息披露義務的前律師,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操縱股價案,被處以34億多元的罰沒款;“小燕子”趙薇的配偶黃有龍,本想用高杠桿資金收購萬家文化,卻因貸款銀行突然叫停融資方案、而且找不到接盤銀行,無疾而終。
當郭樹清剛剛就任銀監會主席,在首次新聞發布會上就給出了堅決治理各種金融亂象的信號。他把“當前,部分交叉金融產品跨市場層層嵌套,底層資產看不見底,最終流向無人知曉”的現象比喻成“牛欄里關貓”,說要重點整治違規開展關聯交易、花樣翻新的利益輸送、重大經營管理信息隱瞞不報、違法違規代持銀行股份等不良行為,還說“民營銀行有助于提升金融覆蓋度,但不能辦成少數資本控制,變成自己的提款機,進行關聯交易”。
金融,正在成為中國防范風險的要地。
在過去一年中,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從去年4月開始,計劃今年3月底前完成,一批像e租寶、中晉系這樣的案件被查處;國家外匯管理局開始對貪腐和職務犯罪類資金、走私賭博販毒違法資金、投機套利資金的非法跨境流動進行“高壓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被打掉;央行牽頭的針對不同資產管理產品的統一監管制度正在征求意見。資管市場是一個百萬億元規模的市場,包括銀行理財、信托、保險資管、券商資管、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專戶、私募基金、陽光私募等等,但在剛性兌付、投資者適當性、杠桿倍數、多層嵌套層層包裝、資本約束和風險準備金計提、跨市場監管真空與監管套利等等方面,存在大量漏洞和缺陷,開始補課。
……
為什么金融整頓如此雷厲風行?一是隱患嚴重,風險層出;二是“脫實向虛”愈演愈烈,若長此以往,“實體經濟被淘空”、“中國制造淪陷”等說法將不是危言聳聽。工信部部長苗圩撰文警示,“大量的社會資金流向股市、債市、房地產等,以錢炒錢、賺快錢現象大量存在”,“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紛紛從制造業領域抽離”。
第三,金融整頓和反腐敗相關聯。金融是經濟的血液,事關經濟命脈。金融需要牌照,牌照就是金錢。資本天生逐利,資本市場往往一本萬利。如果金融資本幕后潛伏著一個官商勾結的神秘群體,中國經濟就可能患上“敗血癥”,富者累千萬、億萬中小投資者被剝奪的局面就會一次次重演。
實體原罪或“不翻舊賬”,金融原罪或“連根拔起”
一方面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一方面是在整個金融領域強化監管,如何理解其中的邏輯?
在我看來,保護產權是針對所有市場主體的,自然涵蓋了金融機構包括民營金融機構;強化監管也是針對所有市場主體的,比如在環保領域、知識產權領域,都在加強監管。但是,如果對實體經濟領域的一些“民企原罪”,政府更傾向于“以歷史和發展的眼光”,法不溯及既往,不盲目翻舊賬;那么,在金融領域,對有些原罪的“清算”、“連根撥起”可能剛剛開始。
這是因為,第一,金融領域的一些“原罪”,不像實體領域里開礦辦廠搞項目,結束了就結束了,金融“原罪”是會延續的,它會沿著機構化、制度化的軌道越滾越大,不斷擴張。第二,金融財富的獲取表面看只是一些交易數字的轉移,不像實體領域的假冒偽劣商品,其危害消費者立即就有感知,政府也能看得明明白白,但金融領域的“攫取”和“剝奪”,因為跨市場的監管存在盲點,顯得更斯文,沒有負疚感,連環傳染的概率更高,更隱秘甚至跨境隱匿。由于復雜的結構設計,政府甚至搞不清楚大量金融資產背后的實際控制者到底是誰。劉士余說,“資本市場的亂象讓我開了眼界,很受震驚”。中國小散們被不負責任的融資者、權貴、大鱷和松弛的監管忽悠糊弄了20多年,亂局該終結了!
反腐永遠在路上,但只有在金融整頓和金融反腐之后,反腐才能徹底逼近和戳穿財富背后的權力和勢力,公開、公平、公正、統一的市場建設才能排除最大最根本的干擾。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名字里都有“監督管理”這四個字。當我們最近頻頻聽到“第一是監管,第二是監管,第三是監管”,仿佛大家一夜之間明白了自己的真實姓名,真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該悲哀!但無論如何,為他們的覺醒和振作加油吧!
做什么的自由與不做什么的約束
最近和企業家、金融家交流,不少人對政府釋放的信號還有些懵懂。不是說保護產權、既往不咎嗎?怎么這么多整頓、查處,比如對投資類機構一刀切,連登記也不行?
我的看法是,在中國,政商關系、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不是一兩句話那么簡單。一方面,中國對經濟自由的保護是大趨勢,是明確的,目前的主要問題也還是保護力度不夠。“門難進、事難辦、臉難看”、“吃拿卡要”、“審批長征”、“權力任性”、“尋租潛規則”、政府失信等情況仍然存在,改革仍需深化。
但另一方面,中國對企業的保護,又不完全等同于“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那種政經隔離式保護,也不是特朗普內閣那樣的“發了財再去當官”的利益代言式保護,還不同于1992年前蘇聯解體后俄羅斯搞“休克療法”、大批國企落入特權階層和暴發戶手中的大規模私有化。中國的產權保護,和社會主義制度、共產黨的領導、“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義利合一”的傳統文化都高度相關。所以,永遠不要指望那種不受控制、完全隨心所欲的經濟自由。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這兩者在中國是分不開的。
從我對商業文明的研究看,我一直認為文明有二重性,既有進取性、創造性、擴張性的一面,所謂“見龍在田,天下文明”,“物物相雜曰文,文章而光明”;又有限定性、規范性的一面,所謂“文明以止,人文也”。前者體現的是做什么的自由,后者體現的是不做什么的約束。我堅持商人、企業家的行為,也必須遵從這種二重性,商業文明的支柱既包括創新之結晶,也包括行為之準則、合作之秩序和文化之傳承。
“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提出,應該說為健康可持續的政商關系厘定了路線圖。循之則海闊天空,違之終究會越走越窄,甚至寸步難行。
新的開始與舊的沒落
有什么樣的政商關系,就有什么樣的政商命運。
回顧過去幾年一些富豪的命運,從44歲在獄中因病去世的徐明,到特大涉黑犯罪集團的劉漢,到“鐵路一姐”丁書苗案,其悲劇都是因為昔日的權力靠山變成了火山,金山變成了冰山。
對官商勾結的嚴厲打擊意味著,那種充斥著尋租金主、設租官員、特惠政策、圍獵工具的道路走不通了。雖然舊的痕跡不可能馬上完全消失,但日趨沒落是肯定的。沒落不等于消失,但它是消失的開始。
商人依附于官員,是因為官員的權力就是資源,就是錢,近水樓臺,靠山吃山。用丁書苗的話來說,“我有了錢,就四處活動,為他引薦各方面重要關系,為他競選鐵道部部長積極活動。他當了正部長以后,權力更大了,我為了靠他的權力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對他更加言聽計從。”
其實在中國歷史上,和權貴勾連太深的商人很少能夠善終。胡雪巖在“生逢其時,財色雙收,官居二品,商界知名”之時,也明白“我是天從人愿,賭博一生,看似風光無盡,實則如履薄冰”的道理,只是已經爬不出來。元末明初的江南首富沈萬三,想拍朱元璋的馬屁,朱元璋要建南京城,他“助筑都城三分之一”,接著又請求出資犒賞三軍,結果朱元璋看不得他財富驕人的樣子,犒賞三軍是我朝廷的事,豈容你參與!大怒曰:“匹夫犒天下之軍,亂民也,宜誅之。”經馬皇后勸說,才改為發配云南。
市場和政府都是永遠會牽引企業的“地心引力”。能否處理好政商關系,潔身自好走正道,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在中國尤其重要。
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2017營商報告》,在190個經濟體中,中國在11個指標上的排名,雖有進步,但還是在中游水平,具體是:“營商環境便利度”排名78,“開辦企業”排名127,“辦理施工許可證”排名177,“獲得電力排名”97,“登記財產”排名42,“獲得信貸”排名62,“保護少數投資者”排名123,“納稅”排名131,“跨境貿易”排名96,“執行合同”排名5,“辦理破產”排名53。可見,在優化營商環境、保護經濟自由方面,還需要很大改進。
一個新型政商關系的時代,用“親”“清”二字明確了各自的正道,接下來的關鍵,還是在于如何將新型關系制度化、法治化、陽光化、普惠化。健康的政商中國,一定建基于法治的天下。
(本文作者介紹:商業文明聯盟創始人、秦朔朋友圈發起人、原《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
責任編輯:賈韻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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