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金融e觀察(微信公眾號:sinaeguancha)專欄作家、青島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山東大學碩士生導師 趙建
既然,互聯網信息革命帶來的信息自動化、大數據和新的供需、產業模式,可以更好的解決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問題,可以防松傳統企業的層級管理邊界,并支 撐“平臺+個人(創客或司機)”這樣的輕型、敏捷組織,那么就不應該固守傳統層級森嚴的企業架構,降低組織維度更加扁平化的面向市場和客戶。
最近有三個現實問題一直困擾著筆者:一是海爾集團張瑞敏首席提到的“創客平臺”算不算企業?這可能直接涉及到勞動合同的問題。二是滴滴司機是不是滴滴的員工,假設是的話會不會可以通過公司法人,來保護滴滴司機不受網約車新政限制(勞動法)?三是為什么有了淘寶、京東等寡頭電商平臺,微信朋友圈中的微店也可以分得一杯羹?這三個問題,都算作是互聯網時代下的新問題。
然后,就聽到了奧利佛.哈特教授得諾貝爾獎的消息。哈特教授的主要貢獻是分析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備契約問題。由于,企業可以被看做是一系列契約的聯接和集合,那么哈特教授當然也關注企業理論中的經典問題——企業為什么存在,企業的邊界,企業的生命周期等。順著信息不對稱和不確定性假設得到的結論自然是,企業的存在可以有效的降低信息不對稱和不確定帶來的成本和風險。
然而,我們似乎看到,在第四次工業革命即所謂的互聯網信息革命下,出現了一些既不是市場,也難算是傳統企業的組織。上面提到的三個問題,實際上就是對一系列企業本質問題的追問:
第一個問題,如果真的按照張瑞敏首席的思路對海爾集團進行組織再造,“海爾將不存在層級間的管理,只有平臺上不同的創客;不存在所謂的領導,客戶是唯一的領導”,這個形態顯然不是傳統企業的定義。既然不是企業,那是什么,是網絡上總結的“平臺+個人”?
第二個問題,滴滴司機與滴滴公司是不是傳統的公司雇傭關系,從司機與公司簽訂的一系列“契約”來看,似乎仍然是平臺+個人。現實的情況是,恰恰因為滴滴司機不是滴滴公司的員工,他們簽訂的契約類似市場化的交易,才缺乏正規的“組織”保護,導致政府的網約車新政直接限制了滴滴司機的資格;如果是員工,那么滴滴司機作為滴滴公司的人力要素,滴滴公司作為司機的雇主和法人,可以通過勞動法來抵制政策的隨意干預。在這里,公司成了個人的“保護傘”,那么公司的這種功能,好像沒有理論來解釋。
第三個問題,在淘寶和京東的大型電商平臺籠罩下,極小規模的微商為什么也能長期存在(還有類似的網紅),這些基本上都是一個人經營,那么這些一個人的商業單位算做什么組織?如果說企業存在邊界和最優規模,那么這些微店的邊界如何界定,他們如何在缺乏正規契約和沒有規模效應的前提下獲得生存和發展?
沿著哈特教授的思想脈絡,困擾我們的三個問題似乎可以找到合適的分析框架,那就是組織總會向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對偶關系)的形式演進。這里的成本最小化是,最大可能的消除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契約帶來的談判成本和行為摩擦。在這個框架下,我們再思考海爾創客、網約司機和微商微店這三個問題,似乎可以找到幾個理論線索:
既然,互聯網信息革命帶來的信息自動化、大數據和新的供需、產業模式,可以更好的解決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問題,可以防松傳統企業的層級管理邊界,并支撐“平臺+個人(創客或司機)”這樣的輕型、敏捷組織,那么就不應該固守傳統層級森嚴的企業架構,降低組織維度更加扁平化的面向市場和客戶。這是經典的生產力沖擊生產關系的理論。
然而,新的契約模式可能無法適應傳統的交易環境,導致平臺上的個人受到非市場化行為(行政干預)的利益侵犯。由于平臺+個人是一個半市場半企業的契約聯結,無法受到法人能力的保護,利益被侵犯的成本較低。尤其是在一個缺乏法治意識、偏好政策治理的環境里,這樣的“組織保護”更加重要。因此,平臺+個人的契約模式,雖然降低了組織內部的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造成的效率缺失,但是卻忽略了外部環境不確定性的危害。這可能是哈特教授沒有注意到,但的確需要重點思考的問題。
讓人驚喜的是,互聯網時代,根植于微信生態圈的微商或微店,可能會更好的解決哈特教授的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問題。相對于超大型的淘寶和京東電商生態圈,根植于熟人圈子的個人微店,在信譽、能力、產品質量等信息不對稱問題程度會更低一些(因為對朋友長時間的相處和了解,本身就是一種大數據積累);在遇到商品質量、售后服務等不完備契約爭端時,談判和解決的成本也會相對較低,這是大型電商平臺靠正式契約所不能解決的。事實上,淘寶一直遭受假貨和售后爭端的困擾。
可見,運用哈特的不完備契約理論,基本上可以解釋互聯網時代下中國的一些現實問題。但是,個人認為還不夠,那就是對于既非市場、也非企業的組織,尤其是“互聯網平臺+個人”這種組織,在理論上的研究分析還不足;畢竟,互聯網信息革命,已經從深層次沖擊了生產組織形態。或許,互聯網時代下的企業理論真的需要重構,畢竟,自科斯打開企業這個黑匣子以來,企業理論中的基礎理論,并沒有明顯的“升級迭代”。這方面的研究,或許是下一個經濟學諾貝爾獎的研究熱點?
(作者為青島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山東大學碩士生導師、金融四十人論壇青年學者)
(本文作者介紹:青島銀行經濟學家,均衡博弈學術合伙人,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青年學者)
責任編輯:張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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