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綜指作為從1991年就開始運行的我國證券市場第一條指數,具有很強的歷史意義。我認為,指數編制方法的修訂,首先要明確指數的定位和功能。
從指數的定位看,分為基準指數和投資指數。上證綜指毫無疑問是一個基準指數,目的是表征上海市場整體是上漲還是下跌的。從指數的功能看,有本質功能和派生功能。本質功能是用平均值變化來全面、準確和及時地反映整個股票市場股價的綜合動態演變。而現在市場上把指數的本質功能和派生功能混在一起,比如認為指數是國民經濟晴雨表。國民經濟晴雨表是指數的派生功能,指數要反映國民經濟晴雨表有一定的前提,如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龍頭企業均在A股上市,這個目前看條件尚不具備。
從定位和功能角度出發,現行上證綜指編制方法已基本滿足,但也存在一定的改進空間。比如選樣方面,目前新股上市第11個交易日納入指數,會加劇指數波動和拖累指數點位,ST、*ST股票影響小、表征意義不足,將其剔除并不影響上證綜指的功能和定位,上述幾點均存在優化空間,此外,可以考慮到一定規模后,股票數量固定不再變化。對于加權方式,要用歷史發展的眼光看待。1991年上證綜指推出時采用總股本加權,符合當時主流方法,但近年來指數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權是趨勢。從統計學角度看,上證綜指是反映流通市場股價的綜合動態演變的,用大量不能自由交易的股本作為權重有不合理之處,可進一步研究考慮變更。
(作者徐國祥為上海財經大學應用統計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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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逯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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