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代銷1500萬信托兩年僅兌付121萬 產品售出兩月底層資產就涉訴被指未盡責

華夏銀行代銷1500萬信托兩年僅兌付121萬 產品售出兩月底層資產就涉訴被指未盡責
2023年10月23日 09:14 市場資訊

  ●長江商報記者 徐佳

  “1500萬元信托產品成立才兩個月,底層資產就已經發生法律糾紛。但是,直到兩年存續期滿,華夏銀行才通知我無法兌付了,我覺得被華夏銀行騙了?!?/p>

  9月25日,面對長江商報記者,張祥語氣沉重,臉上寫滿了無奈和憤懣。

  據武漢的張祥先生和知情者向長江商報講述,早在2021年9月,張祥年邁的母親趙德燕女士,在華夏銀行武漢雄楚支行理財經理鄒林的極力推薦下,斥資1500萬元購買了“長安權·佛山當代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家族信托。一年后,趙女士收到“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的回款金額121.5萬元。直到2023年7月,鄒林才告知趙女士該信托產品無法兌付,她還向趙女士表示,上述“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的回款,是本金而不是項目分紅。

  據張祥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最令他感到氣憤的是,在購買該信托長達兩年時間內,華夏銀行武漢雄楚支行方面都未向其坦承該信托的底層資產早在2021年11月,也就是信托成立兩個月后就已經涉及法律糾紛了,但直到最后的兌付階段他才被通知項目“爆雷”。

  對此,張祥懷疑,該項目在信托成立之前就已經存在問題,但華夏銀行未對所售理財產品開展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也沒有及時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為了還原該事件的全貌,長江商報記者深入華夏銀行進行踏訪。記者注意到,對張祥提出的上述多項質疑,鄒林給出了否定答復。她的說辭是,當前華夏銀行總行正在與長安信托方面溝通處理這起信托違約事件,但目前未有實質性進展,對于其他更多情況她沒有正面回答。

  10月18日,長江商報記者就此事的進展等諸多疑惑,向華夏銀行總行以及長安信托方面發去采訪函,但直至記者發稿前,華夏銀行和長安信托均未作出相關回應。

  信托到期未兌付:底層資產已涉訴近兩年

  信托,是一種常見的理財方式,投資者可以直接通過信托公司購買,也可以通過銀行、券商等代銷機構購買信托產品。

  2021年9月10日,張祥的母親趙女士,在華夏銀行武漢雄楚支行理財經理鄒林的建議下,購買了“長安權·佛山當代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家族信托。

  趙女士簽署的《華夏銀行代理第三方產品購買申請單及風險揭示書》顯示,該信托產品為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產品發行人為長安信托,認購金額為1500萬元。

  張祥告訴長江商報記者,此前他的母親趙女士曾在鄒林經理手中購買了多款理財產品,主要以固收類為主,都獲得不錯的投資收益?;陔p方合作七八年的信任,并且鄒林多次告知這款產品經華夏銀行風險評估后沒有問題,趙女士才在鄒林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這款信托產品。

  據記者采訪中了解到,有一個重要的細節是,在接受鄒林經理的推薦購買時,趙女士希望和之前購買的產品一樣,12個月左右就能退出,并向鄒林經理明確要求——該筆1500萬元的信托底層資產不能進入到房地產行業。

  2022年9月6日,上述信托成立將滿一年。此時,鄒林經理通知趙女士這筆信托項目回款了,雙方簽署了“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但同時,鄒林經理也表示,該信托項目不能12個月就退出,需要延期一年。

  然而,直到2023年7月,張祥一家等來的卻是信托產品“爆雷”的壞消息。

  在張祥向長江商報記者提供的資料中,有一份關于長安信托在2023年6月16日發布的《“長安權·佛山當代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臨時公告》。公告顯示,該信托計劃于2021年9月1日成立,項目期限為24個月,存續規模約為1.92億元。因標的項目涉及司法拍賣及訴訟執行,對信托計劃的安全退出產生了重要的影響。若標的項目被拍賣,信托計劃面臨本金虧損的重大風險。

  另一份關于該信托項目底層資產的判決書顯示,2021年11月16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對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與佛山當代綻藍置業的合同糾紛進行立案。

  對此,張祥告訴長江商報記者,因為雙方的工程款糾紛已經在法院立案近兩年,說明這個項目已經停工很久,工地上的雜草都有近一米高。

  也就是在2023年7月,張祥才意識到,雖然已經多次明確表示自己不投資房地產行業,但母親趙女士從一開始投資的就是以房地產項目為底層資產的信托產品。

  而當初1500萬元的資金投入進去,兩年以來只收到“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的回款資金121.5萬元。

  張祥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信托才成立兩個月,底層資產就發生法律糾紛。施工方從提起訴訟到法院立案走流程也是需要時間的,我懷疑這個項目在信托成立之前就處于糾紛狀態,而且一直到現在都處于停工狀態,我感覺受到了欺騙?!?/p>

  張祥認為被華夏銀行武漢雄楚支行欺騙了。

  分紅還是本金:雙方各執一詞

  不僅僅是因為投資了問題資產,未及時獲得代銷銀行的信息披露,張祥感到困惑的地方還在于,一年前收到的“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回款資金到底是產品分紅還是本金?

  根據趙女士在鄒林經理陪同下簽署的“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2022年9月6日,申請人(趙女士)向受托人(長安信托)申請臨時分配,分配金額為121.5萬元。

  在張祥一家看來,這筆“信托利益臨時分配申請”的回款,應該是該信托產品的分紅款。因為,信托產品認購書中寫明了該產品的預期收益為“業績比較基準8.1%+浮動收益(若有)”。以此推算,這筆121.5萬元的回款額度,正好對應了8.1%的預期收益回報。也正源于此,此時的張祥依舊對該信托產品的安全兌付抱有信心,并未覺察出有任何異常。

  但鄒林經理方面卻堅決否認了121.5萬元是分紅的說法。

  10月13日,長江商報記者現場看到,在與張祥的溝通中,鄒林經理堅稱121.5萬元是產品本金的回款,同時還否認了未告知趙女士投資的是房地產項目的“隱瞞”行為。

  長江商報記者了解到,在銷售該信托產品之前,由于趙女士是鄒林經理的老客戶,鄒林經理曾向趙女士推薦了多款理財產品,也通過微信向趙女士發送了關于該信托產品的介紹海報。趙女士購買這款信托產品的相近時間段內,同時在華夏銀行還有幾款理財產品到期,其中就包括政府投資的項目。

  鄒林經理理直氣壯的說法是,趙女士可能是出現了記憶上的偏差,把這個信托產品涉及的房地產項目和其他產品中涉及的政府投資項目“弄混了”。對于這次“爆雷”,鄒林經理也感到很委屈,因為信托公司方面在2023年6月正式公告項目“爆雷”之前,她得到的消息都是項目推進順利。

  鄒林經理表示,即便是2022年9月“臨時利益分配申請”的回款到賬時,她也沒有從信托公司方面獲得關于該項目已涉訴近一年的信息。

  但面對張祥關于上述地產項目開工后,是否有及時向客戶報告跟進項目投資進度的質問時,鄒林經理承認在2021年11月之后,就沒有向客戶發送這些資料。

  在鄒林經理與信托公司方溝通的聊天記錄中,長江商報記者看到,信托公司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該產品12個月到期兌付沒有問題,雖然產品說明書上是24個月,但融資方已經出函保證12個月內結束。

  代銷銀行推責:建議客戶直接找信托方

  如今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這一筆信托已明確發生違約。張祥為此頭疼不已,年底將至,1500萬元的信托到期無法兌付,致使張祥公司的資金周轉成了很大問題。

  長江商報記者了解到,在被告知產品實質違約以來,張祥曾多次與鄒林經理以及華夏銀行武漢雄楚支行行長劉怡進行溝通,得到的答復是整個項目的風險化解工作一直在推進,華夏銀行總行方面與長安信托在積極溝通。只是,到2023年7月,這個房地產項目的官司終審已經落地,后續可能有國資進場接盤,這些都需要時間來解決。

  張祥還告訴長江商報記者,華夏銀行武漢雄楚支行的劉怡行長建議他直接去長安信托總部協商解決。

  但張祥認為,他作為銀行的中小客戶人微言輕,并不能直接見到長安信托的高管,這對于信托的兌付也起不到實質性作用。

  盡管如此,張祥還是想試一試,他希望華夏銀行的高管可以出面,三方能夠進行面對面溝通。

  為了更深入了解事情進展,長江商報記者想約鄒林經理詳細了解進展情況,對方以華夏銀行總行對支行有規定不方便等理由拒絕了采訪。

  10月18日,長江商報記者就此事的進展等方面問題向華夏銀行總行以及長安信托方面發去采訪函。截至發稿前,兩家公司均未回應。

  事實上,今年以來,信托產品違約事件不斷,到期無法兌付、延期兌付的案例屢見不鮮,多家銀行深陷信托產品代銷風波。對于部分正在推進財富管理轉型的銀行而言,私人銀行代銷產品違約,對銀行的代銷業務以及品牌形象的負面影響不言而喻。

  據華夏銀行介紹,在發展財富管理與私人銀行業務方面,該行通過市場化篩選,不斷拓展合作領域,優選基金、證券、信托、保險等外部合作機構,構建開放的全譜系、全客群產品平臺。

  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華夏銀行個人客戶金融資產總量達9312.57億元,比上年末增長0.32%。但受資本市場波動、產品凈值化轉型以及產品代銷綜合費率下降等因素的影響,2023年上半年華夏銀行實現財富管理手續費及傭金收入5.41億元,同比下降32.81%。

  作為本次事件的受托方,長安信托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21.80億元,同比下降33.70%;凈利潤5.40億元,同比增加0.75%。其中,信托業務營收171.59億元,同比下滑40.11%;信托業務凈利潤為151.74億元,同比下滑39.27%。

  截至2021年末,長安信托自營資產的不良資產凈額為22.23億元,較上年末的15.47億元上升43.7%。但從2020年開始,長安信托就不再對外公布不良率,且時至今日公司也未對外發布2022年的年度報告。

  管中窺豹,略見一斑?;貧w到這個1500萬元的信托違約事件中,張祥的質疑是,華夏銀行作為代銷機構,是否盡到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的義務?長安信托在出售該產品前有無進行盡職調查?針對這一系列疑問,長江商報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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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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