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自2019年1月28日起開展玉米期權交易,這意味著繼豆粕、白糖期權后,我國農產品期權品種將進一步豐富。
據了解,2004年玉米期貨上市以來,市場運行平穩,合約規則不斷完善,投資者參與程度逐步提高,功能持續深化。目前,玉米產業鏈全部大型貿易企業、50%的全國30強飼料企業集團以及75%的玉米淀粉加工企業利用玉米期貨規避現貨價格風險。2016年3月,我國將玉米臨時收儲政策調整為“市場化收購”加“補貼”,并逐漸轉向市場定價的機制。隨著我國玉米相關農業政策的不斷調整,玉米市場價格波動加劇,相關主體和涉農企業對玉米價格的避險需求不斷增加,對精細化管理風險的需求日益增強,迫切需要新的風險管理工具、更加靈活的風險管理手段和多樣化交易策略支持。從國際經驗看,期權產品有助于豐富交易主體的風險管理手段,降低市場整體運行風險,優化投資者參與結構。
市場人士普遍表示,上市玉米期權品種,將有助于市場為玉米產業的中下游企業開發出量身定制的風險管理產品,對沖價格波動風險,促進企業發展,提升產業客戶特別是下游玉米深加工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推動玉米產業的優化和轉型升級。
此外,玉米作為我國重要的原糧品種,與我國農業產業發展有著較強的關聯性。2018年我國玉米總產量約2.5億噸,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通過最低保護價、臨時收儲等政策支持農業生產,雖然保護了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證了糧食安全,但也使國家承受了較大的財政負擔。目前隨著收儲政策逐漸退出歷史舞臺,我國需要探索一條既能保障農民收益,又不影響市場定價機制的農業支持路徑。
圍繞服務實體經濟與中央一號文件精神,近年期貨市場不斷探索農業風險管理新路徑,在服務“三農”、為農民提供避險服務等領域進行了場外期權、“保險+期貨”等諸多有益嘗試,玉米期權上市后,利用期貨和期權等工具支持農業發展的相關模式可以直接通過場內期權進行風險管理,從而大幅降低運營成本和業務成本,這將有助于場外期權、“保險+期貨”模式在更廣范圍的推廣。
“通過場內期權對沖農產品價格風險已是國外市場的成功做法。政府以權利金、類似保險費的方式補貼農民,既不影響玉米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又能減輕財政補貼負擔,這對我國農業市場化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浙江物產化工糧化部總經理助理龐沖說。
記者了解到,豆粕期權自2017年3月在大商所上市以來,市場運行平穩,流動性適中,無論是規則制度,還是技術系統等均得到了市場的充分檢驗,并日趨成熟。這為后續期權品種的上市打下了堅實基礎。目前,大商所已對玉米期權進行了全面、深入地研究,已完成玉米期權合約、參數設計以及技術系統的升級、優化等工作。下一步,大商所將結合市場對玉米期權合約的意見和建議,穩步推進上市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玉米期權順利推出。
責任編輯:張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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