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上榜 內保外貸為重災區
新京報記者 顧志娟
2018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根據新京報記者統計,2018年全年,外匯局分6次通報了130起外匯違規典型案例,罰款金額總計3.28億元人民幣。2017年全年,外匯局通報4次,共計63起外匯違規典型案例,罰款金額總計1.63億元,2018年通報案例的數量是2017年的兩倍,罰款金額翻了一番。
50個銀行違規案例中,共涉及25家銀行,五大行全部上榜,內保外貸、轉口貿易為違規違法重災區,多家銀行未盡職審核貿易真實性;企業的主要違規行為是逃匯,罰款金額排名前7位的案例均為逃匯案,第三方支付成重災區;為購買境外房產,個人“螞蟻搬家”式逃匯案頻發,其中最多的一位使用了173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非法轉移資金合計6199.21萬元人民幣。
130起外匯違法案中50起涉銀行,銀行共被罰1.4億
從外匯局通報節奏上來看,下半年通報違規案例的頻率明顯提升。2018年全年,外匯局共通報了6次外匯違規典型案例,上半年僅通報了1次,另外5次通報均發生于下半年。
2018年以來的六次通報,共通報了130個違規案例,罰款金額共計32842.94萬元。從涉案主體來看,130起案例中,50起為銀行分支機構違規,44起為企業違規(包含第三方支付機構和學校),36起為個人違規。其中,銀行的罰款總額最高,為14289.38萬元;企業的罰款總額為12002.39萬元,個人的罰款總額為6551.17萬元。
2018年全年,在岸人民幣兌美元累計下跌3538個基點,跌幅5.43%;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累計調貶3553個基點,跌幅5.18%。與2017年相比,2018年在岸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和人民幣中間價全年變動均由漲轉跌,主要下跌均發生在下半年。
2018年在岸人民幣兌美元匯率雙向波動態勢加大。2018年年初,在岸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一路走高,2018年2月7日創下最高點6.2519,為2015年8月匯改以來新高。2018年3-4月,基本維持在6.3上下波動。4月底,在岸人民幣開始進入貶值通道,6月底跌破6.6,8月起基本維持在6.8以上,直至10月31日達到6.9780,刷新逾十年新低。此后,人民幣小幅調升,12月基本維持在6.9以下。
五大行全部上榜,內保外貸為重災區
其中的50起銀行違法違規案例,共涉及25家銀行,包括5家大行、8家股份制銀行、7家城商行、5家外資銀行。
從案由來看,銀行外匯違法違規的主要原因是未盡審核責任,業務重災區依然為內保外貸業務和轉口貿易業務。其中,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例共21個,幾乎占到銀行違規案例的一半,五大行中交行、建行、工行、農行4家上榜,股份行中光大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招商銀行上榜,其中民生銀行的5家分支機構的案由全部為違規辦理內保外貸。
罰款金額最大的案例均出自內保外貸,包括3個千萬以上罰單以及4個500萬以上罰單。銀行違規主要體現為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債務人主體資格、貸款資金用途、預計還款資金來源、擔保履約可能性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與轉口貿易相關的違規案例13個,平安銀行的3家分支機構全部因為轉口貿易違規被通報,南洋銀行的2家分支機構也是轉口貿易違規。在轉口貿易中,銀行的違規行為主要是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在企業提交虛假提單、失效提單、重復提單及虛假合同的情況下,違規辦理轉口貿易購付匯業務。
另外,貿易融資、經常項目資金收付等業務中,也有銀行未盡審核職責,憑虛假或無效資料為企業辦理貿易融資業務、預付貨款付匯業務、預收貨款結匯業務等。
個人業務中,銀行的違規行為主要是為個人辦理分拆售付匯業務,因此緣由被罰的案例共有5個,涉案銀行包括中行、建行、工行、招行等銀行。其中,招商銀行濟南分行在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一年半的時間內,利用多達702名境內個人年度購匯額度,為客戶辦理分拆售付匯業務。
五大行全部上榜,其中交通銀行被罰款金額最大,達到2301.04萬元。交行被通報4個案例,涉及3家分支機構,其中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被通報兩次,共計被罰1740.3萬元。
2018年7月24日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因違規辦理轉口貿易被罰款600萬元,同時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并責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2018年8月31日,該支行又因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被罰款1140.3萬元。此外,建行的3家分支機構共被罰519.03萬元,工行的5家分支機構共被罰346.81萬元,中行的3家分支機構共被罰182.86萬元。
8家被通報的股份制銀行包括平安、光大、民生、渤海、招商、浙商、恒豐、華夏銀行,其中,股份制銀行中總計被罰金額最大的是民生銀行,達4701.77萬元。民生銀行共有5家分支機構上榜,其中,民生銀行廈門分行被罰2240萬元,為所有銀行違規案例中罰款金額最大的,也是全部130個案例中被罰金額最大的。被罰金額第二大的股份行是招商銀行,被罰1218.91萬元,包括濟南分行、泉州分行等5家分支機構。
城商行和外資行的罰款金額相對較小,每家銀行被罰均不超過千萬。外資行有5家被通報,包括東亞銀行、南洋商業銀行、匯豐銀行、企業銀行、韓亞銀行,其中被罰金額最大的是匯豐銀行,匯豐銀行北京分行因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被罰842.22萬元。
企業逃匯案多發 第三方支付為重災區
企業的主要違規行為是逃匯,罰款金額排名前7位的案例均為逃匯案。在外匯局2018年通報的44起企業外匯違規案例中,31起案由為逃匯,6起為非法結匯,3起為違反外匯管理規定,另外非法套匯、擅自改變資本金機構、虛假貿易融資、外匯違規匯入各1起。
在企業逃匯案例中,被罰金額最大的案例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稱“智付公司”)逃匯案,7月24日國家外匯局通報中,其被罰1530.8萬元人民幣。據上述通報,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公司憑虛假物流信息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金額合計1558.8萬美元,外匯局稱其“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性質惡劣”。
這不是智付公司第一次被罰,除了國家外匯局,其還被外匯局深圳市分局處罰過。2018年5月15日,外匯局深圳市分局通報,智付公司為境外多家非法黃金、炒匯類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支付服務,通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智付公司給予警告,罰沒2561.38萬元;外匯局深圳市分局對智付公司給予警告,罰款1590.80萬元。
另一家支付機構也因逃匯被罰,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過系統自動設置辦理分拆購付匯,金額合計159萬美元,被罰107.45萬元人民幣。
罰款超千萬的企業逃匯案還有兩個,分別為天津濱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逃匯案、大連哥倫比亞谷物商貿有限公司逃匯案,兩家公司虛構轉口貿易背景對外付匯,前者對外付匯4651.8萬美元,被罰1105萬元人民幣,被外匯局定性為“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金額巨大,性質惡劣”;后者對外付匯3355.88萬美元,被罰1071.27萬元人民幣。
企業的非法結匯行為主要表現為虛構合同或出口報關單,辦理資本金匯入或貿易融資并結匯。其中,罰款金額最大的是南京薩穆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構造虛假合同辦理資本金匯入并結匯3460萬美元,被罰429.89萬元人民幣。有意思的是,外匯局2018年通報的6起為非法結匯案例,涉案企業全部來自江蘇省。
除此之外,還有兩所學校被通報逃匯,分別為淄博高新區外國語學校、淄博修文外國語學校,分別被罰款40.25萬元、32.31萬元。兩家學校違規原因均為分拆購匯。淄博修文外國語學校相關負責人曾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主要是因為外國語學校有國際項目,學生出國游學或夏令營需要的外匯很容易就會超過5萬美元,此前地方政策較松,學校一般用家長或親屬的購匯額度來購匯。
有人使用173人的年度購匯額度,轉移資金超6000萬元
在36起個人外匯違規案例中,最常見的案由也是逃匯,共有18個分拆逃匯案例;另外,還有15起非法買賣外匯案、3起私自買賣外匯案。
分拆逃匯的常見手段是利用多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每人每年5萬美元)將個人資金拆分然后匯至境外賬戶,通常被稱為“螞蟻搬家”。其中最多的一位使用了173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
分拆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的背后,有8起案例的目的均為購買境外房產,其中5起案例通過分拆逃匯的方式,3起案例通過非法買賣外匯的方式。轉移金額最大的一起為吉林籍隋某逃匯案,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半年時間內,隋某利用173名境內個人的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用于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205.65萬加元,按目前匯率合人民幣達6199.21萬元。
另外,還有人向境外轉移資產的目的是償還境外賭債。8月31日通報的浙江籍夏某非法買賣外匯案,是所有個人外匯違規案例中罰款最高的,被罰款1418萬元。據外匯局通報,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四年多期間,夏某將14188.45萬元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境外賬戶,用于償還境外賭債。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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