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港債務重組最后希望 227億政府待償資金何時到位

丹東港債務重組最后希望 227億政府待償資金何時到位
2019年03月31日 10:53 經濟觀察報

  理性·建設性

  盡管大部分債權人同意丹東港集團的重組方案,但也有一部分債權人的態度則截然不同:早在兩個月前,他們已經向遼寧省政府提出成立清算組,先期進入丹東港集團進行清算,并根據清算的結果,由債權人委員會向法院申請丹東港集團的破產重整。

  3月26日上午10點50分,丹東港大東港區廟溝港池的7、8號泊位,分別停靠著一艘外貿和內貿的貨輪,一排“上海振華”生產的碼頭起重機列成一排,伸展著長臂將鋼材裝入船艙。幾個小時后,其中的一艘船將從這里駛向韓國釜山,另一艘則將駛向上海。

  進入2018年下半年,丹東港集團強化了客戶關系的維護,暫時穩住了貨主原本憂心忡忡的心,至此,港口的業務量重新回歸正常的軌道。不過,爆發于17個月之前的丹東港集團債務違約事件,才剛進入最激烈的矛盾迸發時期。

  偌大的丹東港,看起來平靜、有序,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讓港區不再需要太多的工人。兩個月之前,來自廣州港的客人到訪,并因這里寬敞的港口用地表現出興奮,但數十天之后他們突然變得沉寂。

  丹東港集團的高管依然在忙碌。3月28日,總裁黃梅雨和執行總裁胡鳳浩在公司內部開了一上午的會,緊接著他們又趕往丹東市政府參加另一場會議。

  他們同時在等待著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半個月之前,丹東港集團向省高院提起訴訟,要求丹東市政府償還一筆涉及227億元的填海造地及港口建設墊付資金。

  胡鳳浩在3月22日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如果政府能夠將這227多億元的巨額資金償還到位,眼下的違約問題將得到有效的解決,這家公司也將免于走向破產重整的厄運。

  丹東港集團顯然希望以債務重組的方式解決眼下的困境。其數位高管向經濟觀察報表示,企業完全有可能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解決債務問題,并且目前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盡管大部分債權人同意丹東港集團的重組方案,但也有一部分債權人的態度則截然不同:早在兩個月前,他們已經向遼寧省政府提出成立清算組,先期進入丹東港集團進行清算,并根據清算的結果,由債權人委員會向法院申請丹東港集團的破產重整。

  現在,丹東港集團前方有兩條路:一條通向債務重組,另一條則通向破產重整。

  “預重整”

  丹東港集團還在為債務重組做最后的努力,但擺在眼前的情形似乎并不能令他們樂觀。

  經濟觀察報獲悉,大約在兩個月之前,中國進出口銀行等機構請求遼寧省省政府成立清算組,先期進入丹東港集團進行清算,再根據清算的結果,由債權人委員會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還沒正式受理,但現在已經下達意見,通知丹東港集團準備材料。”胡鳳浩向本報確認了這一信息。

  胡鳳浩認為,一旦實施破產重整,此前為債務重組做出的種種努力和事實性進展都將不再具有任何意義。無論是對于丹東港集團還是對于債權人,債務重組和破產重整都有著極大的區別,破產重整意味著資產價值的大幅打折,對企業和債權人意味著巨大的利益損失。

  根據丹東港集團在3月22日的通報,截至2019年2月末,丹東港集團的債務總額由 2018年 9月 30日的489.31億元降至388億元。與此同時,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清查核實,集團公司目前賬面總資產為602.7億元,總資產經過清查和評估后的總值為894.69億元。

  胡鳳浩告訴經濟觀察報,丹東港集團以資產抵債和現金方式償還了國富租賃公司等機構101億元;與此同時,與上海電氣租賃公司及多家銀行達成和解,共計209億元。胡鳳浩解釋,“和解”指的是貸款展期3-5年,個別銀行則給予了降息的處理辦法。

  胡鳳浩向經濟觀察報表示:“通過變賣資產償還債務與債權人重新商定債務返還的方案,同時可以兩種方案并行處理,這樣就完全可以解決丹東港目前的債務問題。”今年1月17日開始,企業與有息債務債權人分別召開了4次不同類別的債權人會議,債企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醞釀,形成了《債務預重整方案》,于2月25日向債權人公布。

  根據丹東港集團提出的“預重整”方案,丹東港集團將通過出售丹東港集團資產(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在建工程,出售房產等非經營性資產),引進戰略投資者、債轉股或轉讓部分股權,股東劃轉部分資產,中外股東籌措部分資金償還債務,請求政府償還丹東港為公共基礎設施和區域圍填海建設墊付的資金共計5種方式,進行債務的償還。

  經濟觀察報獲得的材料顯示,3月11日上午,23家債權人機構、丹東港集團股東代表、高層、第三方中介機構代表等召開了債務預重整會議。這已經是以上相關方召開的第9次預重整會議。

  所謂“預重整”,其實質為債務重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破產法起草領導小組成員江平表示,按照我國司法實踐的作法,預重整是使受到影響的公司債權人在重整程序啟動之前自愿重組談判中談判商定的計劃發生效力而啟動的程序。具體而言,是公司在進入法院重整程序前先與債權人、重組方等利害關系人就債務清理營業調整、吸引戰略投資人等共同擬定重整方案,然后再將形成的重整方案帶入由法院主導的重整程序由法院審查。

  根據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瑞華專審字 (2018)41110010號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清產核資報告》、河南龍源智博聯合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龍源智博評咨字(2018)第005號資產估值報告》,丹東港集團賬面資產總額為603億元,總資產經清查后達到895億元。以2018年9月30日為基準日,丹東港集團融資性有息負債為393億元,凈資產為113.44億元。

  江平認為,如果綜合考慮企業的資產狀況、盈利能力、行業前景等因素,企業具有拯救復蘇的客觀可行性。

  不過,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困境企業預重整在中國的《破產法》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形成可以執行的預重整方案,其法律關系實質上屬于《合同法》范疇,是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的結果。江平認為,決定是否預重整,主要取決于債權總額占比較大的債權人對其清償利益在重組拯救與破產清算兩種不同情形下的預期,以及他們對債務人拯救復蘇的信心。

  不過,依然有部分債權人并不贊同預重整的方式。經濟觀察報記者獲悉,在上述債務、債權人召開的多達9次會議中,作為債權銀行主席行的中國進出口銀行遼寧分行均未參加。

  3月29日下午,中國進出口銀行遼寧分行對接此事的負責人告訴經濟觀察報,該行對于丹東港集團的債務處理態度目前不方便對外透露。

  與此同時,來自中國建設銀行丹東分行的債權人代表則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其參加了上述兩次會議,而包括該銀行機構在內,兩次會議的現場,與會的債權人未就上述預重整方案提出異議。

  此前一周,丹東港集團方面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對除了進出口銀行之外的債權銀行都溝通過,債權人整體上同意目前的預重整方案,盡管各家的想法依然未必完全一致。例如,中國銀行持相對中立的態度,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則持相對支持的態度。

  經濟觀察報獲得的一份時間顯示為3月11日的預重整會議材料顯示,截止當時,丹東港集團通過與各大債權人機構的溝通,債務償還、和解310.5億元,占總債務63.49%。

  違約前夕

  2017年10月30日,遼寧省丹東市最大的企業丹東港集團發生債權違約。當日,丹東港集團發布公告表示,由于公司有息債務負擔重,短期支付壓力較大,“14丹東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兌付本金,出現了實質性違約,違約金額為10億元。此后,企業信用評級由AA下降到C級,連鎖反應導致其他金融債務相繼違約。

  此前一年,一系列破產案件顯示東北地區企業似乎步入了多事之秋。2016年3月,輝山乳業債務危機爆發;5月,銀行間協會發布《東北地區投資風險警示》,從5月到10月,銀行間協會連續發布投資風險警示,東北地區企業融資渠道關閉;10月,東北特鋼宣布即進入破產重整。

  丹東港集團此后對外宣布,受上述違約事件溢出效應影響,已經由證監會批準的發債計劃停擺,加劇了企業融資困難的局面。銀行間協會的投資風險警示,直接令銀行貸款來源枯竭。丹東港此后靠自身拆借、地方銀行少量貸款勉強維持資金周轉。

  不過,至2017年10月,丹東港資金流動性終于難以為繼。此后其他金融債務連鎖反應相繼發生。部分債權人開始訴訟查封、凍結企業賬戶和資產,當年和次年上半年,丹東港集團的營業收入出現了明顯下滑。

  2019年3月27日,丹東港大東港區內,一位來自丹東港集團的員工向經濟觀察報回憶,這兩三年間,丹東港變得平靜了許多,沒有了早些年頗為熱鬧的工程建設場面。該員工至今清晰記得,大約從2009年之后,丹東港主港區——大東港的海岸邊變得很忙碌,滿載石料的卡車24小時不間斷地運送過來。

  那是持續了多年的圍海造田項目。3月28日,在位于大東港區的丹東港集團辦公室,公司建設口負責人指著一幅《丹東港總體規劃圖》向經濟觀察報介紹,丹東港的擴建大約開始于2007到2008年,2009年進入大規模建設時期,到2015年,面積約為24平方公里的圍填海工程基本形成,隨之還有港口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規劃圖顯示,在目前已經成形的大東港區西邊,尚有一片面積規劃待實施的圍填海工程。

  這幅總體規劃圖源自一份批復于2010年的文件。當年4月1日,遼寧省政府批復《丹東港總體規劃》。經濟觀察報記者獲得的當年的批復文件顯示,丹東港作為遼寧省地區性重要港口,是實施遼寧沿海經濟帶發展戰略、提升區域經濟競爭力的重要戰略資源,也是丹東市優化生產力布局、發展臨港產業園區的主要依托。

  當地政府彼時的設想是,隨著腹地經濟發展和港口基礎設施建設,丹東港將逐步發展成為以煤炭、油品、金屬礦石、糧食和集裝箱運輸為主,客貨兼顧、內外貿結合、多功能、綜合性港口。該規劃決定將丹東港規劃為大東港區、浪頭港區、海洋紅港區3個港區,相應發展為邊貿、陸島交通服務的沿海沿江中小港點。

  227.89億元的爭議

  3月28日,經濟觀察報記者從丹東港集團高管處獲悉,大約在半個月之前,丹東港集團已經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丹東市政府償還圍海造地及港口基礎設施建設總計高達227.89億元的墊付資金。

  經濟觀察報此前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自2010年起,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遼寧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國家海洋局、市政府的批復,以及《丹東港總體規劃》,規劃至2030年丹東港總吞吐量達到3億噸,需生產性泊位88個、輔助性泊位12個及配套的公路、鐵路、航道、堆場、庫房、生活輔助設施及供電、供水、環保、綠化等公共基礎設施。丹東港集團在省、市政府的委托和支持下,開展了大規模圍海造地、建設碼頭航道等長期投資活動。

  丹東港集團稱,截止2015年底,丹東港集團按照區域用海規劃批復要求完成了規劃范圍內填海施工,形成了陸域面積1416公頃,總投資202.06億元,依據《港口法》第二十條規定上述款項應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丹東港集團表示,如填海產生的202億元墊付資金及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25.89億元墊付資金共計227.89億元能夠得以解決,丹東港自身用于港口建設項目的實際負債將得以降至非常安全和良好的水平。

  丹東港集團黨委書記、副總裁白北萬向經濟觀察報稱,盡管港口的規劃與身為港口運營企業的丹東港集團密切相關,但作為政府出臺的規劃,企業能夠提出自身的意見和訴求,主導規劃和建設的依然是政府。

  不過,經濟觀察報記者問及當年花費巨資為政府墊資擴建港口,是否有對未來的預期有所評估和考慮,胡鳳浩承認,當年丹東港集團的確不乏激進的舉動。

  胡鳳浩表示:“當時對好多項目投資那么大,沒考慮將來會出現問題。這件事有我們企業自身的問題,也有政府方面拔苗助長的問題。政府每年落實投資計劃,會給企業加工加碼,投資少了是不行的。而作為企業,我們沒有充分考慮出現債務違約的情況,沒想到問題這么嚴重。而是認為,丹東港正處于建設期,加大點投資也未嘗不可。”

  按照丹東港集團高層的設想,如果不出現這種債務違約,企業圍海造地,政府拿來規劃用作保稅區、工業園區,乃至文化旅游區,都未嘗不可。但現實是,日益糟糕的財務狀況打破了企業原有的設想。

  現在,就高達227.89億元的巨額墊付資金,丹東市政府并未向丹東港集團確認這一數額。與此同時,胡鳳浩告訴經濟觀察報,“土地資產這一塊大部分沒辦證,權屬沒有確定。”

  3月28日,經濟觀察報記者數次致電丹東市自然資源局(原丹東市海洋局),未獲接通。

  港口整合

  2019年1月4日,對于丹東港集團的管理者來說,憂慮又一次來臨,他們不愿意面對的事情,眼看著要降臨。胡鳳浩在3月22日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彼時部分債權人已經向遼寧省政府提出成立清算組,先期進入丹東港集團進行清算,并根據清算的結果,由債權人委員會向法院申請丹東港集團的破產重整。

  同一日,遼寧港口集團掛牌成立。至此,已經進行了近兩年的遼寧省港口整合暫時畫上了一個節點。大約在一年前,大連港集團、營口港務集團股權上劃工作完成,并完成工商變更,根據后續的協議,招商局集團通過增資方式入股遼寧省港口整合的平臺——遼寧東北亞港航發展有限公司,并取得后者49.9%的股權。

  丹東港集團未能進入先期整合的行列。胡鳳浩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彼時,由招商局集團整合全部遼寧的港口,當時遼寧省政府也確實有意圖。2017年,丹東港集團主動會同丹東市市長去往深圳,邀請招商局集團到訪丹東港。

  大約在2017年八、九月間,招商局集團派遣工作組到丹東港集團進行了盡職調查,同一時期,丹東市政府、丹東港集團和招商局集團共同召開了一次針對整合丹東港的對接會議。

  一個月后,也即招商局集團行將結束盡職調查之時,丹東港集團債權違約事件發生。胡鳳浩說,“彼時,我們向招商局集團提出投入資金救活丹東港,只要救活了怎么辦都好,甚至可以股份無償轉讓,不過招商局集團并沒有給丹東港作出答復。”

  胡鳳浩說,“丹東港集團并不排斥遼寧省港口的整合,我們對整合持歡迎的態度。但前提是,作價不能低至于不合理的水平。如果由他們主導整合,采用公開化市場市場化法制化的道路,大抵比照營口港和大連港的整合計價原則,我們表示贊成。例如,丹東港集團和營口港、大連港同樣由上海振華生產的港口設備,折價30%我們也能接受,但如果資產的價格低得太多,我們很難認同。”

  胡鳳浩認為,如果丹東港集團真的進入破產重整,這意味著港口的資產最終不得不以極大的折扣拋向資本市場。丹東港數位高層反復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對于現在生產經營還不錯的企業,采用低一層級的處理方式(也即債務重組)已經可以解決問題,為何還是要推動破產?”

  兩個月前,來自廣州港的數位客人到訪丹東港,并與丹東港集團簽訂了一份基于初步投資意愿的協議。但隨后,廣州港的態度由此前的較感興趣轉為了未置可否。

  3月28日至3月29日,經濟觀察報記者致電包括萬聯證券、中信證券、建設銀行丹東分行、丹東農商銀行在內的多家債權人機構,除了建設銀行丹東分行之外,均未能就丹東港的債務問題做出回應。

  經濟觀察報記者致電丹東港債權銀行主席行——中國進出口銀行遼寧分行,就丹東港集團的債務問題詢問其處理意見,該負責人稱,目前不便透露該行對于丹東港集團的債務處理意見。

  同一天,該行此前一直負責對接丹東港集團貸款業務的負責人向經濟觀察報分析認為,從債權人的角度,走債務重組是損失最小的路徑。該人士認為,港口不同于生產企業,其固定資產在總資產的占比較大,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周期長,資產的保值性相對較高。

  對于丹東港集團的破產,該人士認為,東北融資環境的急劇變化,疊加企業前期建設投入太高,企業才走向了今天的結局,除此之外,也不乏企業管理相對粗放的因素。

  現在,丹東港集團在爭取最后的機會,想要將瀕臨破產的企業拽回債務重組的道路上。

  (實習記者 王彤月 李金莉 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任編輯:李鐵民

瑞華 丹東港 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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