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發布多份文件全鏈條防范P2P網貸風險 網貸、催收、支付和數據行業受影響較大
《投資壹線》 劉逸倫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連續發布多份文件,對非法借貸、暴力催收、用戶信息泄露等行為進行了規范。圍繞P2P的上下游生產商,正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來自監管的壓力。而隨著這一記監管重錘敲下,網貸行業或有望趨于良性發展
10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形式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解釋》規范了“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范圍,同時對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致使用戶信息泄露的后果明確顯示。該《解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繼國家司法機關發文后,行政機關亦開始執行整頓。一位不愿具名的第三方人士稱,廣東公安已于近日開始嚴查非法放貸并從有訴訟的案件開以調查。對此,上海市經建律師事務所主任應慧鵬稱,各地公安清查非法放貸與監管機關整治P2P企業,其主要目的之一都是為了打擊非法放貸及誘發的各類犯罪活動,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以維護國家金融市場秩序與社會的和諧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監管重錘落下
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解釋》內容,為依法懲治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犯罪,維護正常網絡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相關解釋。
該內容于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71次會議、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解釋》中明確了提供網絡支付、利用網絡提供金融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的第一款規定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其中對于該條款當中規定的“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是指網信、電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信息網絡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以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其他文書形式,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改正措施。
應慧鵬解釋,從監管的角度來說,在互聯網支付領域的準入條件和經營規范方面,由人民銀行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監管。在信息網絡安全方面,則由網信、電信、公安等承擔信息網絡安全監管職責。在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時,則上述監管部門就可介入,有權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改正措施。
關于“泄露用戶信息”方面,《解釋》規定“致使泄露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百條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用戶信息五千條以上的;致使泄露其他用戶信息五萬條以上的;造成他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后果的將會被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致使影響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證據滅失的將被認定‘情節嚴重’。”
同時“對絕大多數用戶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義務的”、“二年內經多次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行業或趨良性
9月份,大數據風控行業刮起了強監管風暴,由于公安部打擊“套路貸”牽涉出了導流獲客和暴力催收兩個幫兇,爬蟲為主要工具,為“套路貸”平臺爬取通訊錄等個人敏感信息,用于放貸以及暴力催收。
第三方支付公司快錢支付、中國電信旗下翼支付,數據公司集奧聚合、聚信立、魔蝎科技、同盾科技等,網貸上市公司51信用卡均因此被警方調查。
10月21日,兩高兩部發布《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及25日發布的《解釋》,三道文件劍指“套路貸“上下游,一時間整個網貸行業噤若寒蟬。
對于近日兩高連發文件現象,應慧鵬稱,“兩高兩部近期連續發布的三份文件在很大程度上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和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針對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相關意見和司法解釋。”
應慧鵬認為,P2P網絡借貸作為新型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在解決個人資金需求及小微企業融資難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因為行業內存在不規范經營的企業,導致一系列風險事件,嚴重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給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較大危害。短期內的整改和清理肯定會給P2P網貸行業內帶來陣痛,但是相信刮骨療傷后帶來的卻是行業長期的良性發展。
此外,近日各省份網貸平臺清退消息不斷。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將取締轄內全部網貸機構的P2P業務。10月18日,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也發布了《網絡借貸行業風險提示函》,稱將取締省內不合格業務,而根據該函,目前山東省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這意味著若未來沒有平臺通過驗收,P2P網貸在山東也將消失。
10月29日,有消息稱,上海將繼湖南省、山東省后全面清退轄內P2P網貸平臺,但該消息被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簡稱“上海互金協會”)打假,10月30日午間,上海互金協會發布公告稱,經協會求證,網傳為不實信息。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投資壹線》向上海某網貸平臺求證,其相關負責人士稱,從未簽署過任何清退相關承諾書,目前平臺仍在按照監管要求積極做好合規工作。
這場關于網貸的嚴監管風暴到底何時結束?該網貸平臺負責人稱,“實在無法預料,只能努力熬下去等天明。”(投資壹線出品)■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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