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2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異地非持牌機構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堅守定位。
《意見》指出,中小金融機構應當堅守市場定位,深耕當地市場,為“三農”與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體系,強化對異地機構的管理,嚴防各類金融風險。監管機構應當各司其職,避免監管空白與監管重疊。
監管機構應當根據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特點,對異地非持牌機構進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區分經營性機構與非經營性機構,并根據風險外溢程度與風險管理需求的不同提出針對性規范要求。
銀行業金融機構當前存續的異地非持牌機構應當在過渡期內有計劃整改。新設異地持牌機構應當嚴格履行行政審批程序,新設異地非經營性機構應當嚴格履行報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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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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