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近日明確表示,要積極推動基金法修改,建立適當私募監管制度,這標志著中國私募基金立法邁出了關鍵性的一大步,明年有望破冰。[評論]
證監會要配合立法機關全面修訂基金法,特別要適應私募基金發展的現實需要,借鑒國際監管經驗,按照統一監管的要求,防止監管套利的原則,建立適當的私募基金監管制度,為資產管理業務的協調發展創造條件。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年會上表示,2010年將是我國基金行業的創新之年,目前相關部門正推動基金法的修改,多元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多種基金組織形式等制度安排有望在此次修改中得以體現。
隨著資本市場和基金業的快速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這個《基金法》已經不能完全地適應當前基金業發展和市場監管的需要。比如,私募基金行業這兩年取得了非常重大的發展。目前的《基金法》只負責公募基金的監管。
莊睿寧表示,深圳市政府也一直高度重視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并在今年8月5日印發了《關于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若干規定》,規定不僅涵蓋了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還包括了私募證券基金。
首先要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行為規范,賦予私募基金在市場中應有的法律地位,將一些市場影響力大的私募基金納入監管范圍。而就現階段而言,私募基金監管可更多地參考香港的發牌模式。
目前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公開或變相公開推介,或承諾保底或保證高收益,產生許多法律糾紛私募基金的適當監管能有效減少資本市場違規操作的行為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如果對私募股權有了一定的規范、備案等,有利于扶持和培養一些大的私募股權基金,限制一些小的,限制小的不是說要限制它的發展,而是說限制在募集方式上傾向于大眾化等現象。
目前眾多民間私募游走在法律邊緣,其投資活動基本沒有約束,投資者與管理人之間法律糾紛常發生,投資者缺不能得到保障,不利于保護投資者權益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據了解,《基金法》將給予私募基金一個合法地位,到時會通過法律規范,譬如按照契約型、公司型、合伙企業型等規范,給私募基金一個合法定位。然后將規定私募基金成為合格的投資者等等。
首先,政府只是一個市場規則的制定者,因此一個風投或私募能夠發展好,更多的依賴于自身的條件。政府起到的作用一個是提供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第二個就是國家有很多方面可以和風投互動。
“立法,就是要明確社會認可的行為規則和界限。”吳曉靈指出,私募基金很長時間內是在監管豁免條款下生存的,盡管此輪金融危機后,很多人提出要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但是這些監管不是審批,而是信息的透明。
中國基金業的快速發展,證券市場快速發展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和情況,也要求我們對我們實施六年左右的基金法做出一些調整。從去立法機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和調查研究,提出了很多問題,但這些問題都在進一步的探討過程中。
王連洲認為應該從有利于投資者利益保護的角度出發,讓市場自由選擇。這需要從立法上為私募基金創造更好的成長空間,比如拋開公募與私募的性質劃分,公平對待所有的資產管理公司。監管上著重對業務而非出身來分類監管。
目前基金法的修改,一個就是在原來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基礎上修改,把私募那部分放進去,另外一個,不適合證券投資基金法,譬如股權投資基金法,如果改成投資基金,就要包括股權投資基金,對市場來講,適應性就更大一點。
早在1993年,便有一些證券公司與大客戶之間逐漸形成了不規范的信托關系,這種關系便是私募基金萌芽階段的前身形式。
為了規范基金行業的發展,1997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不過,在該管理暫行辦法中,只對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公募基金進行了規定,而只字未提私募基金。
2003年8月1日,云國投成立了中國龍資本市場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成為中國私募的先行者。此外,云國投形成了一種自主管理的信托模式,這種模式后來就被稱為——云南模式。其與后來形成的上海模式、深圳模式成為國內私募發展中最有代表的三種模式。
2004年2月20日,中國私募教父趙丹陽攜手華潤信托發行了第一只開放式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赤子之心(中國)集合資金信托。這一年私募基金開始與信托公司合作,推出信托投資計劃,標志著私募基金正式開始在陽光下運作。
2005年開始,依托《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的框架,在深圳通過信托平臺,開始出現所謂的陽光私募,也就是搞信托理財產品。
2007年,基金規模完成了從8000萬到3萬億的“大躍進”。在這當中,基金經理們也沒閑著。來自wind咨詢的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12月20 日,171只基金刊登了基金經理離職的公告,占總基金數的46%。
2007年《合伙企業法》頒布,私募基金開始建立合伙企業,標志著私募基金的國際化步伐明顯加快。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國內創業投資的熱情越來越高,各類私募基金的數量和規模也越來越大,急需要通過法律對私募基金予以“正名”,《合伙企業法》對有限合伙制度的確立恰恰是順應了這一要求。
陽光私募業在隨后的日子里迅速的發展著,2009年5月26日,東海證券與平安信托發行了平安財富-東海盛世一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這是國內首只TOT型陽光私募。平安財富-東海盛世1號是國內首只陽光私募基金組合投資(TOT)。選擇了7個陽光私募作為子信托的投資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