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綱要要求完善區域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公共就業綜合服務平臺,完善有利于港澳居民特別是內地學校畢業的港澳學生在珠三角九市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擴寬港澳居民就業創業空間。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立港澳創業就業試驗區,試點允許取得建筑及相關工程咨詢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并逐步推出更多試點項目及開放措施。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業在內地發展,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范圍,積極推進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南沙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臺、中國(江門、增城)“僑夢苑”華僑華人創新產業聚集區、東莞松山湖(生態園)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惠州仲愷港澳青年創業基地等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實施“粵港暑期實習計劃”、“粵澳暑期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支持香港通過“青年發展基金”等幫助香港青年在大灣區創業就業。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支持舉辦粵港、粵澳勞動監察合作會議和執法培訓班。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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