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揚州工地事故 記者為何被警告"不要找不自在"

新京報:揚州工地事故 記者為何被警告"不要找不自在"
2019年03月25日 01:47 新京報

  揚州工地事故信息通報宜早不宜晚

  一家之言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背景下,在政務媒體已經發展相當充分的前提下,來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門的信息發布,應有和民間、媒體賽跑的意識,這也是有效預防謠言的方式。

  3月23日晚間,江蘇省揚州市經開區管委會發布消息,通報3月21日13時46分左右,中航寶勝海底電纜項目主塔外墻噴涂粉刷作業腳手架發生墜落,造成6人死亡,5人受傷。21日下午發生的事故,直到23日深夜,官方才對外發布通報。而在通報前,已有相關媒體報道并催促當地政府發聲。

  據《證券時報》報道,3月23日上午,記者前往事發地點采訪,在亮明身份后遭保安連續推搡驅離,并被警告“不要找不自在”。

  的確,事故有大小,情節有輕重,傷亡有多少,對于安全事故的通報有輕重緩急,這是很正常的。但是,揚州和鹽城畢竟處于兩地,鹽城響水的爆炸再怎么嚴重,也不影響揚州發揮主動、積極應對,兩地的工作應是互不影響的,信息發布和救援工作也應是并行不悖,相輔相成的。

  事實上,在21日當天,全國還有其他地方發生過安全事故,比如成都雙流機場發生鋼筋傾倒事故,造成4人死亡,十幾人受傷。當下,全國各地企業基本都已恢復年后生產,通常情況下,2月、3月也是事故相對較為集中的時期,相信各地也早有經驗性的應對思路和工作程序。

  2017年印發的《江蘇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力爭在3小時內、最遲不超過5小時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那么,對于一般事故和較大事故,或許也應該有相應的信息發布標準。不然,有可能造成信息發布遲滯,乃至無消息的狀態。

  我們既不能因為兩起事故發生在同一天,且都發生在江蘇,就把這兩起事故勾連,在此時對當地做無謂的聯想和過分的指責。但是,也不能因為兩起事故疊加到了一起,就“避輕就重”,讓揚州工地事故逃脫輿論的審視和追問。

  有一點共識是存在的:只要是安全事故,無論是自然災害還是主觀人為,無論是特別嚴重還是一般嚴重,都應得到足夠的重視,按照既定的公開程序,向公眾及時通報事故詳情和救援進展。如此,公眾才有關注的前提,社會才有監督的可能。并且,我相信只要是事故,總有經驗要總結,總有教訓要吸取。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背景下,在政務媒體已經發展相當充分的前提下,來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門的信息發布,應有和民間、媒體賽跑的意識,這也是有效預防謠言的方式。

  必須要認識到,讓民眾早知道、多知道,這不僅是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更是對遇難者本人及其家屬的尊重和負責,同時也是為了讓事件的應急處理更加高效、科學、透明、有序。

  □樊成(媒體人)

責任編輯:張國帥

信息發布 事故 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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