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莫開偉
“714高炮”超利貸之所以得以猖獗,除了其本身的貪婪性、套路性之外,還在于部分金融消費者過度金融消費理念及盲目攀比的金融消費意識在作崇。尤其是一些沒有金融消費能力而企圖參與一些不正當社會經濟活動比如借錢賭嫖等等,這些人只管借錢追求刺激,根本不想到還錢,最后陷入網貸高利貸泥潭。
央視3·15晚會曝光了“714高炮”小額貸款騙局,不少借款平臺被央視點名,包括快易借、速貸寶、小肥羊、天天花、機有米等;同時,信貸導航、融360等貸款超市也被點名。
“714高炮”這個生造的、新鮮的“金融術語”,相信會讓很多的老金融們深感汗顏,因為這個詞語在過去可是聞所未聞的,直到今天才真讓人腦洞大開。
那么,“714高炮”到底是個什么東東?所謂“714高炮”指的是那些期限為7天或者14天的高利息網絡貸款,“714”是指貸款期限,而“高炮”則是指其高額的“砍頭息”及逾期費用。這些平臺多以砍頭息、滯納金、手續費等形式,先扣取借款本金的20%~30%,在超過還款期限后,借款人還要在歸還本金的基礎上,賠付逾期罰金。
而“714高炮”為何能得以孽生并以風火之勢燎源?從當前看,主要是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P2P平臺等平臺受到嚴厲監管之后,一些居心叵測的非法金融組織不甘財路被斷,紛紛變換馬甲,以一種嶄新的面目出現,打著金融創新的幌子,實施非法高利貸營生,比如“714高炮”就是在現金貸平臺收縮貸款業務,將新的業務與原有平臺進行剝離, 轉型為貸款超市。同時,對于這些非法高利貸網絡平臺以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眾籌、消費金融、洗車信托等面目出現,也讓監管機構始料未及;加上一些網絡平臺還持有地方管理部門頻發的相關經營資質牌照,使得金融監管部門更不敢輕易介入監管,投鼠忌器,以至網絡非法借貸平臺如同野蠻無序生長的“雜草”,一遇到適宜的氣候與土壤,就快速膨脹,讓大量缺乏金融風險防范意識的社會弱勢金融消費群體成了他們血盆大口的“饕餮大餐”。此外,我們這個國家仍然存在龐大的金融消費需求、但達不到正規金融機構放貸門檻的社會低收入群體或金融弱勢群體,他們正當的金融消費需求無法在正規金融機構身上得以實現時,必然會如同飛蛾赴火般投入“714高炮”“溫暖”的懷抱。而且還有一個原因的推波助瀾,一些貸款超市雖然本身不放貸,但通過不斷的分發流量,形成雙下游的產業鏈關系;不同貸超服務不同客群、不同放貸利率的現金貸機構,往往共享借款客戶,彼此互推,把借款人不斷推送到借貸成本更高的平臺,使借款人陷入債務陷阱。
看到“714高炮”在神州大地上得以恣意肆虐,且不斷讓大量的社會弱勢金融消費群體受到其高利盤剝和暴力催債的欺凌,以及不斷誘發的社會金融案件,作為每個有良知的中國公民心里都會感到極其沉痛和悲傷,都發出了強烈的呼吁,要求各級政府揮出重拳、亮出利劍,向“724高炮”進行“反開炮”,將其徹底擊垮直至覆沒,以砸碎這些纏繞在社會弱勢金融群體身上的高利貸枷鎖。
而為了徹底遏制“714高炮”超利貸的進一步蔓延及擾亂金融秩序,徹底鏟除其生存的社會土壤,政府各個監管部門及全國民眾還需努力反思。而思考的內容到底該集中在哪些方面呢?就當前現實看,有四方面問題值得努力去進行制度性彌補和監管力量的重配:
在金融創新上應堅持積極進取與穩妥謹慎相結合的原則,切莫操之過急,金融監管應始終走在金融創新的前頭,確保金融監管創新的合規與合法,尤其要加大對行借口金融創新之名而行高利貸牟利害人之實的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當前,無論是監管部門還各類社會金融組織,都要摒棄心里應有的先創新、后監管和先出亂、后糾正的思想認識傾向,不能只追求金融創新而忽略金融監管與規范,堅決消除只顧打著創新幌子而行非法牟利之實的假金融創新行為。目前我國金融生活中出現的所有金融亂象再次表明,如果金融監管不能走在金融創新的前頭,金融立法滯后,那可寧愿不要創新,因為在沒有有效監管約束機制下的金融創新會讓全社會付出巨大成本,比如當前這種金融創新無疑就等于是放縱社會亂辦金融的野蠻生長,讓更多有金融消費需求的民眾成了飲鴆止渴的“癮君子”。
在金融改革上應堅持服務好企業與服務好居民個人“兩條腿”走路原則,做到雙管齊下,實現金融服務全覆蓋,讓金融真正成為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孵化器”。目前我國金融改革還是出現了一定的偏向,金融服務改革的著力點主要放在大中小企業上,對居民個人尤其是社會弱勢金融群體的金融服務改革得不夠,考慮得不多,相應制度安排沒有到位,盡管推行了普惠金融服務,但遠遠沒有或難以落實到位。因此,下一步我國金融改革應把服務好居民個人放到與改善企業金融服務同等的地位,尤其是正規金融機構不能只講服務大中小企業而忽略了居民個人的金融消費需求;如果只顧解決企業的融資問題,而對居民個人正當的金融消費需求熟視無睹的話,我國金融改革就不算到位、更談不上成功,也標明我國普惠金融服務永遠無法達到預定目標,而類似于“714高炮”各種非法高利貸平臺還會像雨后春筍般涌現,讓更多的民眾在眼花繚亂中落入他們精神設計的陷阱之中,成為他們手中的“溫馴獵物”。由此,下一步正規金融機構應切實提高政治責任感和社會大局意識,把推進普惠金融服務當著重要金融使命,根據民眾金融消費需求不斷創新金融服務產品和金融服務模式,不斷下沉金融服務機構和力量,讓社會金融弱勢群體同樣能到正規金融機構融到資金,滿足有效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鏟除非法網貸平臺滋生的社會土壤。
在金融監管上應考慮如何構建反映靈敏、協同有力的社會大金融監管體系,消除目前仍然存在的條塊監管不協調、監管體系脆弱、監管立法與手段滯后、監管意識不強、監管權責不清晰等監管亂象,徹底改變監管格局,充分發揮監管機構的精準打擊能力。從當前現實看,“714高炮”不是偶然的產物,而是一個經歷長期潛伏之后再“成長”起來的金融“新事物”,在其瘋狂生產其間,正是因為沒有建立完善的、立體的社會金融監管體系,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條塊監管存在較大的監管間隙甚至是矛盾,給“714高炮”超利貸們留下了各種可乘之機,加上過度依賴監管機構而沒有發動社會力量參與,使得監管靈敏度較差,往往陷入“馬后炮”被動監管之中。尤其要看到,這些能在網貸平臺上干得風生水起的、五花八門的非法金融組織都有其深刻背景的,甚至有不少人在為其撐腰;如果是一般普遍人想進入這些領域是不可能獲得生存發展機會的,可能早就監管部門“棒殺”了。因此,徹底解決“714高炮”超利貸問題,亟需打掉這些非法金融組織背后的“保護傘”,才有可能真正清除金融監管道路上的各種障礙,達到真正整肅金融秩序之目的。很明顯,目前監管機構單槍匹馬或地方政府與中央條塊監管不融合、監管資源不整合,監管模式“兩張皮”的格局,再也不能繼續下去。還要看到,目前我國金融立法滯后,始終沒有跟上金融監管與創新的需要,近年我國非法高利貸金融組織或非法網絡平臺之所以屢禁不絕,主要原因是他們沒有被納入正規金融法治監管軌道,仍然游離在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才使得“714高炮”陣地越來越大,遭受“炮轟”的消費者越來越多。顯然,要徹底結束這種金融混亂局面,金融立法需及時跟上。
在對社會民眾金融消費意識與金融風險防范意識的教育與引導上應及時跟進,把兩者放在與金融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樹立金融創新了而民眾風險意識沒有跟上就是金融創新失敗的理念,牢牢抓好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防范意識的宣傳,轉變全體民眾金融消費理念和提高金融風險防范意識。“714高炮”超利貸之所以得以猖獗,除了其本身的貪婪性、套路性之外,還在于部分金融消費者過度金融消費理念及盲目攀比的金融消費意識在作崇。尤其是一些沒有金融消費能力而企圖參與一些不正當社會經濟活動比如借錢賭嫖等等,這些人只管借錢追求刺激,根本不想到還錢,最后陷入網貸高利貸泥潭。而且,也要看到不少人因為成了“714高炮”超利貸任意宰割的糕羊,還在于只貪圖一時金融消費之歡,而忘了長久金融消費風險,在不知不覺之中成了一只被溫水煮熟的“青蛙”,開始利率可能并不是很高,到了償還不起之時,不斷累大貸款債務,在最利率達2000%時也都只能硬撐頭皮承受。因此,消除“714高炮”超利貸,還得加大全民金融消費宣傳教育與引導力度,讓民眾樹立從實際出發、從自身經濟能力出發的消費理念,堅持摒棄超前消費和過度消費意識;樹立金融風險防范意識,增強對各類金融創新的認識,尤其是增強對偽金融創新活動的識別能力,避免陷入高利貸網貸平臺陷阱。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財經評論人、獨立經濟學者)
責任編輯:賈振飛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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