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能見派(微信公號:nengjianpai)首席能源記者 劉麗麗
與很多落馬官員出庭時的痛哭流涕口口聲聲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妻兒老小的態度截然不同,許永盛對其涉嫌受賄的指控當庭予以否認,稱自己從未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并表示自己在偵查階段所做的有罪供述是源于辦案人員對他進行了非法取證。許永盛憑什么?
繼劉鐵男案后,國家能源局又一名重量級官員受審。但這次受審和以前其他人的都不一樣。
2016年2月23日,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許永盛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許永盛被控在2008年至2012年擔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期間收受了中國華能集團、中國國電集團、中國神華集團、中國華電集團、中國大唐集團、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家電力公司及下屬單位相關人員送予的557萬元和按摩椅一臺,合計561萬元,并為上述單位在27個電力項目審批方面謀取利益。
然而,與很多落馬官員出庭時的痛哭流涕口口聲聲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妻兒老小的態度截然不同,許永盛對其涉嫌受賄的指控當庭予以否認,稱自己從未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并表示自己在偵查階段所做的有罪供述是源于辦案人員對他進行了非法取證。
許永盛憑什么?
從對此案庭審情況的有關報道中,大致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1、該案中起訴的共計561萬元的受賄金額,除了按摩椅被扣押外,其余皆為現金。而這500余萬元現金,檢察機關在偵查階段未能查獲。
俗話說:捉奸抓雙,捉賊拿贓。沒有看得見摸得到的物證,確實是個容易被揪出來說的問題。想想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前副司長魏鵬遠家里存了上億元現金,點鈔機都燒壞了,簡直是太“實誠”了,就這樣自己給自己存了個鐵證如山。現在控方在查獲涉案財物方面幾乎是兩手空空,掐指一算,就逮住一把不會跑路的按摩椅。
法庭上,許永盛的辯護人、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平提出,500萬元并不是一個小數目,不能被輕易花掉或者處理,未能查出許永盛的非法所得正說明受賄行為并不存在。
這到底是豬隊友還是神邏輯?關于500多萬到底是個多大的數目,能不能輕易花掉或者處理,這個問題很不科學。所以,只能給一個更不科學的回答——看怎么花了。這錢大約夠在首都北五環買一套交通尚可,學區尚可的不超過100平米的房子,二手的。然后,就可以這樣輕易的一次性花掉或者處理掉了。當然,這里只是舉了個很不科學的例子,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這律師算幫倒忙么?反正檢方回應了,“未能查獲受賄款只是由于許永盛拒不交代錢款去向,并不代表受賄行為不存在,受賄罪的構成也不需要查獲贓款”。
2、你跟我擺證據鏈互相印證,我跟你掰扯細節和邏輯。
“許永盛還稱,除了有工作來往的政府官員和央企的高管,他不接待普通的項目人員”,“對于不少指控,許永盛否認認識行賄人,他表示他不可能在辦公室收受根本不熟悉的人送予的錢款。他稱這種受賄方式絲毫不謹慎,違背常識,如果他真的如此貪婪,那么他的受賄金額應該遠超500萬元”。
——接待不接待普通項目人員,會不會在辦公室收受錢款,這事因人而異,不好說。在法庭上矯情這種完全沒有質證意義的問題,可以忽略不計。可最后一句的邏輯很不嚴密啊。是不是如此貪婪和案子金額大小沒有直接因果關系,現在涉案金額只有500多萬,也有另外一種可能性是還有沒查出來的。
“許永盛提出,發改委大樓內到處裝有攝像頭,他的辦公室正對著一個攝像頭,可以調取起訴中行賄發生時間的錄像進行比照。但據稱相關錄像都未能保存下來”。
——此次案件涉及的時間段主要是2008年至2012年,掐指一算也是醉了。確實,單位樓道的監控錄像能保存3年以上的也真是沒誰了。一般地球人估計都能知道這個,可是許局長難道不知道?提出這個明顯死無對證的證據,是為了壯聲勢么?這又是何苦呢。
然后,又一個世紀難題出現了。案發那幾年國家發改委大院里到底有沒有樹蔭?
怎么還和樹有關系?這次還真就有關系了。因為在一些指控中,許永盛稱行賄人的口供對發改委內部環境的描述完全錯誤。例如在一筆指控中,證人稱在發改委大院里的樹蔭下向許永盛行賄,但許永盛稱發改委的大院里根本找不到樹蔭,由此他質疑對方根本沒有到過發改委,做的是虛假證詞”。
——這是關于一棵樹的故事。許副局長果然心細如發。刑事案件會帶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給案件全過程復盤,看來這棵樹的問題,要想掰扯清楚,必須得三頭對面去指認現場了。
但是,我們做什么事情都是要講科學講邏輯的~是不是需要先明確一下什么是“樹蔭”?雙方應該對樹蔭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達成共識。然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是記錯了位置還是原來有樹后來砍了?關于樹蔭,到底會有多少種可能性……感覺腦子有點不夠用了……
此外,還有一個大殺器不得不提。
有關報道稱,許永盛及其辯護人反復強調案件調查過程中存在非法取證行為。其律師稱,存在對許永盛的疲勞審訊、欺騙和誘供等行為,有19次訊問沒有留下錄音錄像及審訊筆錄,且部分筆錄和錄音錄像存在不少出入,如果檢察機關不能自證清白,就不能排除許永盛的有罪供述是非法取證而得的可能,依法應當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綜上所述,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有關庭審情況參考了《財經》雜志有關報道內容)
(本文作者介紹:新浪財經能源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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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郝美津 SF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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