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唐志軍
債務軟約束下,債務人成了大爺,而債權人倒成了孫子,這就會扭曲正常的債務市場,一是導致債務的不斷累積,從而帶來巨量債務;二是扭曲借貸價格,導致借貸價格畸高。
我在《我國債務軟約束問題十分突出》一文中指出,當前,中國經濟中最要緊的問題是債務問題,防范和化解巨量債務已成為中國經濟不可承受之重。但由于中國面臨三大債務軟約束——資本資金債務軟約束、環境資源債務軟約束和社會民生債務軟約束,使得中國的債務問題十分嚴峻,而且有著日益加劇的危險。那么,我們需要進一步了解的是,債務軟約束到底有什么危害呢?
人是一種趨利避害的動物。我們活在這世界,需要激勵,有什么樣的激勵就會產生什么樣的行為,因此,把激勵做對、解決激勵問題是經濟的核心問題之一。但激勵的背后是約束。約束不到位,就會扭曲激勵,出現事與愿違或者不可挽救的局面。而約束要起作用,就要硬化,在人們決策時,進入其成本收益函數中,真正把外部成本內在化,使外部成本變成其行為的全部成本;而約束一旦是軟的,人們的行為全部成本就不會由其全部承擔,而是可以全部或部分轉接給他人,此時,就會扭曲其行為,無法促使其按照委托人或社會利益最大化來行動,進而導致出現一些委托人或社會不愿看到的結果。
債務約束是人們常常面臨的一項現實而必要的約束。不過,約束有硬約束和軟約束之分。我們知道,權責對等是良序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的基本要義。債務硬約束是權責對等的第一要則。人們常說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父債子還”、“出來混遲早要還的”等,就是債務硬約束。在好的市場經濟中,債務應當是一種硬約束;而且,如果債務約束是硬的,那么,債務對于人們行為的規范是十分重要的。只有當一個人或組織,承擔起償還債務的責任時,才能帶來良序的市場經濟和資源的有效配置。
但債務軟約束呢?“簡單地說,可以把軟約束理解為不約束或縱容。比如,犯了錯不追究責任或不追究對等責任、投資失誤不追究對等責任、借了債不還或少還等。另外,讓別人承擔責任也是一種軟約束,最典型的是政府兜底--企業一旦發生虧損,政府對其追加投資、增加貸款、減少稅收,并提供財政補貼。當一個單位收不抵支時沒有被清算,而是被救助得以繼續存活,這也是一種軟約束。”。一旦是軟約束的,則會扭曲人們的行為,帶來以下危害:
一是扭曲投資,導致產能過剩。我們知道,產能過剩的實質是投資過度;而投資過度的背后,則是債務軟約束。這是因為,個人或企業在投資時,常常會舉債。如果債務是硬約束的,過度舉債,則會影響其盈利,也會加劇其現金流壓力;因此,理性的企業會考慮投資的邊界,不會盲目擴大投資;如果債務是硬約束的,一旦產能過剩,企業盈利就會降低甚至巨額虧損,債務就會凸顯,企業將無法再擴大投資;
如果債務是硬約束的,地方政府在對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進行補貼、對要素進行低價格轉讓、對環境和資源進行過度開采時,就不得不考慮財政的可持續性、資源環境代價和社會民生怨氣,就會約束自己的投資沖動,產能過剩就會緩解;如果債務是硬約束的,銀行在向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進行信貸時,就要考慮貸款的回收可能性,就不會無視不良貸款的上升而敢于向虧損性的、產能過剩的行業中的國企進一步放貸。但現實是,債務軟約束使得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可以無視產品價格下跌和庫存增加所引發的債務壓力而繼續擴大投資,也使得商業銀行無視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的債務負擔而繼續向其提供低成本貸款。
這樣,政企合謀下,在債務軟約束的支撐下,過度投資和體制性產能過剩就成為必然。然而,一旦產能嚴重過剩,必然會引起庫存大量增加、企業利潤下降和GDP增長率下滑,但在債務軟約束下,地方政府和國企會進一步要求銀行加大授信,而銀行也會傾向于進一步放貸,資源環境和社會民生問題也會被地方政府所輕視。于是,產能就進一步過剩。
二是扭曲競爭,導致資源失配。在中國,債務軟約束的主體主要是地方政府、國有企業、國有商業銀行和一些具有良好政企關系的民營企業。如果市場是良序的,則所有的參與主體都應當是平等的、公平的、具有債務硬約束的。
此時,資源,尤其是信貸資源就會流向最有效率的企業。但由于債務軟約束和體制內的天然聯系,許多重要資源,如信貸資源、政府補貼、上市資質都向著一些低效率的國有企業傾斜,而不是流向高效率的民營企業,從而使得國有企業具有天然的競爭優勢。但這種優勢并不必然會帶來效率的提高,反而會因為扭曲競爭而降低效率。也就是說,債務軟約束的結果是導致資源失配。此外,如果債務是硬約束的,地方政府在換屆時不管誰當市長,都應當為過去的市長行為買單。但現實是,在我國,“新官”對上新項目、借新債情有獨鐘,一般都不愛理舊賬。
這樣,也會扭曲資源配置。而一些研究也實證了債務軟約束對資源配置效率的不利影響。經濟增長理論給出的工業化的一般規律是,國民生產總值中資本的收入份額會隨著資本回報率上升而下降。但伍曉鷹(2012)計算的中國數據表明,最近十年的情況是完全違反規律的,即邊際資本回報率(MPK)下降的同時,資本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卻在迅速上升。這在很大程度上說明,是資本收入而不是資本效率在吸引投資。
經濟學理論已經證明,只有非市場機制的利益動機,才可以刺激投資者和生產者追求收入最大化,而不是利潤最大化。過去十年(特別是2009年之后)中國很大程度呈現“為投資而投資”的趨勢。而背后,則與債務軟約束息息相關。
三是扭曲交易,提高交易成本。“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當人們借錢給他人時,最大的期待就是舉債人能按時還本付息。而一旦債務軟約束,輕則會影響影響債權人收本收息的時間,重則會導致債權人血本無歸。因此,債權人在借錢給他人時,必須考慮債務軟約束的風險,或者要求增加付息額,或者要求增加保障條款,或者要求增加抵押擔保,或者甚至退出債務市場。
這樣,無疑都會扭曲交易,提高交易成本。即便是,在中國,債務軟約束的主體是地方政府、國有企業和商業銀行,他們之間是體制內的天然聯系,可以為追求GDP或企業規模很便利地合謀,但不管怎樣,失去債務這個約束力量,總會帶來某些不確定性,扭曲原本正常的市場交易,增加交易成本(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為轄區國有企業或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銀行信貸進行擔保或者背書,導致隱性地方債務的急劇增加和財政負擔的超額加劇)。
四是扭曲治理,加劇社會失范。在我國的廣義債務軟約束中,一項是資源環境的債務軟約束,一項是社會民生的債務軟約束。此兩項軟約束,會扭曲國家治理體系,加劇社會失范。在資源環境債務軟約束下,在過去的30多年里,我國單位GDP所使用的自然資源、所造成的環境代價遠高于其他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
這就導致我國目前的環境壓力非常凸顯,各種環境問題層出不窮,如霧霾、極端氣候、重金屬污染、水土流失等,已嚴重影響人民的身心健康,導致民怨多多;也導致出現“爺賣崽田不心疼”的局面--城市的土地過早的被賣完、自然資源被過早的開發完。
在社會民生債務軟約束下,則會出現出現“重資本、輕勞動”“重經濟、輕民生”“重城市、輕農村”“重投資、輕消費”的發展傾向,使得醫療、教育、養老、城鄉均等化、城市管網建設等社會民生事業方面的欠債很大,也使得法治建設推進緩慢。這些都會扭曲社會治理,加劇社會失范,增加社會治理成本,甚至引發執政風險。
五是扭曲金融,集聚金融風險。債務軟約束下,債務人(楊白勞)成了大爺,而債權人(黃世仁)倒成了孫子,這就會扭曲正常的債務市場,一是導致債務的不斷累積,從而帶來巨量債務;二是扭曲借貸價格,導致借貸價格畸高(債務軟約束下,債權人的收益得不到完全的保障,因此,必須要求用更高的借貸價格來補償借貸風險),我國借貸市場的高價格(高利貸)就是債務軟約束的某種必然結果。借貸市場的扭曲,必然會引發金融市場的全面扭曲,因為借貸市場是一個金融市場的根本。
而金融市場的扭曲,則會帶來金融風險的集聚和放大。據中國社科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研究報告稱,截至2015年底,中國債務總額168.48萬億元人民幣,全社會杠桿率249%。這個桿杠率僅僅低于日本,超過了歐美等多個發達國家,而且在急劇上升。這樣,導致我國面臨著極大金融風險和去杠桿壓力。而去杠桿是個非常復雜和兇險的過程,處理不好,就會引發金融海嘯(2015年,我國的股市危機就是明證)。
由此,可以看出,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層面,債務軟約束都引發了一系列巨大危害。因此,有必要加強對債務軟約束的研究,加深認識,加強治理,防范債務軟約束的進一步泛濫,并提出相應的治理之策。
(本文作者介紹:經濟學博士,湖南科技大學經濟學教師。)
責任編輯:賈韻航 SF174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