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曹中銘
由于沒有鎖定期,那么創業板上市公司完全可以在定增完成后即推出高送轉方案,實施利益輸送。去年11月份北信源即上演了這一幕的“經典”戰例,參與其定增的景順長城等基金在很短的時間內即賺得盆滿缽滿。
市場期待已久的上市公司再融資新政終于出臺了。上周五舉行的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經修改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以及《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下稱《監管問答》),以規范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
自2006年《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推出以來,由于非公開發行存在程序簡單、費用低廉、易于成行等多方面的優點,定增已成為上市公司的最愛。從多年來上市公司的再融資結構看,非公開發行又占據著絕對的比重。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每年的再融資額,均遠遠高于當年的新股IPO融資額。而上市公司頻頻出現的巨額再融資行為,不僅造成市場資金面的緊張,也嚴重打擊到投資者的信心,更造就了市場上新的不公平。
從《實施細則》與《監管問答》看,個中的“亮點”并不少。如非公開發行定價逐漸市場化。此前定增定價基準日有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以及發行期首日,如今“統一”為發行期首日,定增發行價與股價將更加接近。又如定增規模受到限制。此前的非公開發行,上市公司往往獅子大開口,其發行規模往往能夠“再造”一個甚至多個上市公司,而20%的比例限制,使這一切都變成不可能。再如18個月的時間限制,將可杜絕上市公司頻繁的、毫無底線的融資行為;而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不差錢”情形,將喪失再融資的“資格”。
毫無疑問,上述“亮點”能夠解決目前上市公司再融資中所存在的某些方面的問題。但筆者以為,即使《實施細則》與《監管問答》中不乏“亮點”,并且再融資新政相比原來存在較大的進步,但個中存在“盲點”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盲點一,非公開發行仍然不設置門檻。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最主要的方式,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公開增發與發行可轉換債券均有“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門檻,配股融資對大股東的認配股份數量亦有一定的要求,且配股存在發行失敗的風險。但唯獨非公開發行沒有設置門檻,此次監管部門推出的再融資新政無視這一問題,不能說不是再融資新政的一大敗筆。
盲點二,低效再融資仍將出現于市場中。好鋼沒有用在“刀刃”上,低效再融資在市場上堪稱比比皆是。某些上市公司將巨額資金“融”到手后,或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或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或用于理財,更有將寶貴的資金閑置起來放在銀行“睡大覺”的。上市公司如果欲圈錢,將可通過“杜撰”募投項目的方式來完成,然后以變更募投項目資金的方式將資金“挪作”他用。如果監管部門在再融資新政中規定,一旦募投項目無法實施,應將剩余募集資金全部用于回購股份,那么這一漏洞將被堵住。而且,有了這一規定,上市公司在實施再融資時必將更加謹慎。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再融資的效率,也能緩解再融資低效的情形重復發生。
盲點三,非公開發行仍然存在套利空間。非公開發行定價選擇機制存在較大的套利空間,是倒逼監管部門改革再融資制度的“動力”之一。不過,即使定價實現市場化了,套利空間還是存在的。比如《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16條規定,“發行價格不低于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由于沒有鎖定期,那么創業板上市公司完全可以在定增完成后即推出高送轉方案,實施利益輸送。去年11月份北信源即上演了這一幕的“經典”戰例,參與其定增的景順長城等基金在很短的時間內即賺得盆滿缽滿。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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