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金融e觀察(微信公眾號:sinaeguancha)專欄作家 保險智庫
保險供給側改革的突破口是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核心是創新保險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式,提高供給質量、提高效率。在新一輪深化改革進程中,要進一步提高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滲透程度和服務能力,其關鍵是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指導思想,改革開放使保險業掙脫了制度的束縛,獲得重生。在歷史的進程中,伴隨著我國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保險業從恢復重辦時的官方獨辦、市場壟斷、單一險種向市場經濟下生產要素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進行配置方向轉變,保險業的經營活力大大增強,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做出了重要貢獻。2014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保險業“新國十條”,標志著黨中央國務院把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放到國家經濟社會工作整體布局中統籌考慮,開創了保險業在更廣領域和更深層面服務經濟社會全局的戰略新機遇,翻開了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新篇章。雖然保險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發展成績,但與國際保險業相比,與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險業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對保險業的需求和期望相比,差距仍然較為明顯。
保險業長期存在的“三個不認同”——“行業不認同、消費者不認同、員工不認同”現象還沒有得到有效扭轉,制約保險業發展的深層次體制機制瓶頸尚未徹底打破,保險業多年來的粗放式增長不僅難以為繼,而且積累下來的隱患和矛盾在經濟進入新常態階段存在進一步加劇的可能。在“十三五”開局之年,迫切需要對制約保險業發展的瓶頸進行再認識、再思考和再突破,從深入理解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性出發,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對經濟工作的部署上來,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理念,進行行業發展的頂層再設計和全盤深化布局,加快保險業改革創新,使保險業在今后的發展中更加注重結構優化、注重質量提升,從體制到機制,從制度到行為,破除制約保險市場完善和發展的障礙壁壘,深度釋放行業發展活力。應該從保險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和需求的矛盾中去尋找改革發展的路徑。
一、當前制約保險業發展的主要瓶頸是供給端的結構性矛盾
一是保險供給主體的結構性失衡無法實現市場供求均衡
從國外保險市場發展的情況看,一個成熟的保險市場上具有商業保險、相互保險、專業自保三大保險供給主體和再保險公司來為投保人提供多元化的保險產品,并由保險經紀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等專業中介組織與保險產品供給主體共同形成和諧共存的生態產業鏈。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保險公司在治理形式上長期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的商業保險公司。商業保險公司追求利潤無可厚非,但商業保險公司對風險高、損失大、利潤低的承保項目通常選擇回避。而風險高、損失大的項目本應成為風險治理的重點,而能夠參與這些項目風險治理的互助型保險公司、自保公司、再保險公司在我國處于空白和薄弱狀態,保險中介機構的發展依托于保險公司,沒有專業的市場機構來代表和維護投保人的利益,市場的供需均衡機制向商業保險公司傾斜,造成了保險市場的結構性缺失,這是無法打破壟斷、保險產品缺乏創新,同質化嚴重,許多應保風險沒有得到充分保障的根本原因。從保險資金運用的情況看也是這樣,保費增速西部快于東部,而資金運用仍高度集中于東部,“抽血效應”仍在強化。再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合作組合是解決保險難題、分散保險風險,直接支持巨災保險、農業保險、扶貧保險的最為有效的方法,在我國,這個功能尚未很好地發揮出來。
二是以規模擴張為主的粗放型經營方式難以為繼
在過去的幾十年里,商業保險公司依靠粗放式經營進行規模擴張,仍然停留在“跑馬圈地”的時代,“以保費論英雄”、“以市場份額論英雄”、“以在資本市場并購獲利論英雄”,但粗放式增長的空間也越來越小了。據“新國十條”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我國的保險深度達到5%,全國保費收入預計要達到4.5萬億元以上。以2015年2.4萬億保費收入計算,這個目標要求保費收入年增長速度要保持雙位數以上,至少是GDP增長速度的2倍。而我國保費平均增速已經從“十一五”期間平均24.45%的增速降到“十二五”期間的11.14%。且在“三期疊加”的經濟新常態下,宏觀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增加了民眾的焦慮和不安全感,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分化、要求提高,保險業粗放型增長方式還能持續多久值得觀察。
三是保險產品和服務的供給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一直以來,有些保險公司強調通過“銷售技巧”推動保費規模的增長,不愿意通過產品創新和提高服務來提高經營業績,從而推動保險業的轉型升級。突出體現的是研發投入不夠、產品同質化嚴重、服務水平低,部分公司靠一兩款產品包打市場,對多元化消費需求的響應和滿足能力不足,保障處于比較低的層次,難以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針對性強的增值服務。企業,民眾均反映買不到針對性強、價格合理的保險產品,很多新型風險得不到保險保障。保存在著險市場巨大的潛在需求與沒有合適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的矛盾,短期內無法解決。例如,近年來內地訪客在香港保險市場所占的份額節節攀升。內地人之所以到香港買保險,直接的動因是香港的保險產品費率低、收益高、責任覆蓋廣。香港保單的熱銷說明,市場并不缺保險需求,缺的是有吸引力的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反觀內地的保險產品,普遍存在條款設計不合理、不能滿足消費者的真正需要、通過復雜條款對理賠設置障礙,甚至存在大量不公平條款。香港保單的熱銷現象充分說明有效供給能力不足帶來大量“需求外溢”,反映出優化要素配置和調整產品結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四是“以產品為中心”沒有完成向“以客戶為中心”的轉變
“以產品為中心”還是以“客戶為中心”是成熟市場和不成熟市場的鮮明標志,實現這個轉變在我國還要很長的路要走。目前真正具有現實意義的是要做好消費者保護工作。
市場不規范,是保險業久治不愈的頑疾。以產品為中心的思想必然忽視投保人的利益,必然出現重視銷售、輕視核保、忽視服務的現象,導致銷售誤導問題層出不窮;核保把關不嚴格,理賠時再通過各種理由苛難消費者,導致理賠問題久受詬病。銷售、核保、服務的問題突出,保險公司很少為客戶提供事前、事中風險監測和專業風險咨詢服務。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的現象屢禁不絕,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調查表明,“對理賠服務不滿意”仍是影響企業投保積極性前三位的原因。保險公司對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追究流于形式甚至有意縱容,嚴重傷害了行業形象。
二、運用供給側理論指導保險業改革,加快構建現代保險業三大體系是建設保險強國的必由之路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小康社會是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全面發展的社會。對車險、企財險、家財險、責任險、巨災險等財產保險業務,對長期壽險、健康險、養老險、護理險等人身保險業務以及新型的保險財富管理業務都具有強大的拉動作用,為保險業帶來了巨大的市場需求。經濟社會的進步豐富了保險的內涵,保險需求從過去的單一型、排浪式、低水平逐步轉變為多元型、個性化,高保障。保險業要進一步發展,就必須能夠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就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供給側改革的理念為指導,用改革的辦法破解保險業運行中的結構性矛盾,從重速度規模向重質量效益轉換,以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現代保險市場體系、現代保險制度環境體系為抓手,加快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的發展。其中,現代保險服務體系建設體現的是供給側改革的方向:通過以“客戶為中心”優化保險資源要素配置、提高產品供給質量和效率。通過產品創新與服務創新,解決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風險保障、形成國家穩經濟、保民生的安全通道,提升保險業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的能力。現代保險市場體系是現代保險經營主體、組織方式、市場分工的有機組合,重點是解決市場需求和市場供給主體的結構性問題,重在提升保險業的市場活力和產業發展動力。現代保險制度環境體系是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和現代保險市場體系的基礎和保障,重在為保險業發展提供系統、完整的法律制度環境。
保險供給側改革的突破口是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核心是創新保險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式,提高供給質量、提高效率。
在新一輪深化改革進程中,要進一步提高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滲透程度和服務能力,其關鍵是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調查顯示,在保險業服務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優先方向中,選擇“保險回歸保障,提高保障程度”列第一位。要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驅動,提高產品供給的質量和效益。具體方式要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抓住新經濟的浪潮優化供給,滿足投保人的爆發式需求,善用保險機制作為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難題的工具和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一是圍繞重點領域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
創新是當今發展的主題。保險業要以自主技術創新為牽引,以新思維、新技術、新模式增加保險產品的橫向創新,創造出更有市場、更低成本、更有競爭力的產品。同時,要提升保險服務的縱向創新,深化“主動服務”,延伸“服務鏈條”,從根本上提升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水平。保險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要圍繞民生重點領域展開,特別是要大力發展大病保險、農業保險、巨災保險等,引導保險機構支持精準扶貧、就業創業、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支持設立基層保險服務網點。
二是通過模式創新運用保險機制服務新經濟發展
模式創新是對資源的組織方式進行大幅度的調動,重構產業結構、用戶體驗和流程關系,形成新的利益創造組織方式。保險是一種多元化、全過程的融管理與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工具。把保險機制用好了,用活了,可以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難題。例如,我國正處于從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邁進的關鍵時期,重大技術裝備發揮著龍頭引領作用,而我國一直存在著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力、不順、不暢的痼疾,用戶不敢、不愿用首臺(套)設備已是公認的“老大難”問題。首臺套重大裝備保險機制突破傳統,以險種組合和領域組合形成大數法則,由保險公司針對重大技術裝備特殊風險定制綜合險,裝備制造企業投保,中央財政適當補貼投保企業保費,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發揮保險功能,降低用戶風險,加快了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在首臺套重大裝備保險機制中,充分發揮了保險的杠桿作用,不僅破解了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應用的難題,還成倍放大了財政資金效用,達到“四兩拔千斤”的效果。
三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催生保險企業新的生產力
保險業供給側改革要瞄準新產業、新業態等新經濟領域蘊藏的保險需求,組織實施保險創新行動。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可以帶來新機遇、新生態、新的運營模式和發展空間,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就保險業而言,互聯網保險不僅實現了保險公司的直接銷售,傳統代理模式的人力成本也大幅縮減,最終將體現在保費的降低上。更進一步說,互聯網保險不僅改變了營銷方式和銷售渠道,更重要的是倒逼保險企業產品設計、經營理念乃至商業模式的改變。因此,互聯網+保險對行業的改變是革命性的。互聯網+思維在保險業的應用,要充分發揮互聯網在資源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把運用互聯網進行的創新深度融合進保險業,全面提升保險業生產力,構筑發展新優勢和新動能。要鼓勵保險公司圍繞互聯網開展商業模式、銷售渠道、產品服務等領域的創新,積極推進保險公司線上線下的融合發展、積極發展互聯網保險專業公司,提升互聯網保險為經濟社會各領域創新提供風險保障的服務水平。
三、保險供給側改革的著力點是完善現代保險市場體系,核心是深化改革,培育供給服務需求的新動能。
商業保險作為市場化的基本制度安排,一種有效的經濟杠桿,要在市場經濟改革中發揮重要作用,就要深化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培育發展新動能,增強行業持續增長動力。著力點是學習西方現代保險制度、結合中國實際、優化頂層設計,加快完善現代保險市場體系,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保險市場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格局。恢復和激發市場活力,倒逼保險公司轉化市場觀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提高服務水平從而提高經營績效,給利益相關者交出滿意答卷,依靠競爭實力樹立起各自的品牌。
一是大力發展新型保險市場主體,與商業保險公司形成相互補充、相互制衡的結構體系。保險組織作為保險產品和服務的供給主體,是保險市場的微觀基礎和發展要素。加快建設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求的保險組織體系,對于深化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和綜合競爭能力具有重要意義。相對于一般商業保險公司,當前應大力發展相互保險組織、自保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相互保險組織具有互助性、非營利性、人合性等特點,特別適合保險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與我國現在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基本社會制度及傳統文化相匹配,可以解決商業保險公司不適合、不愿意參與的領域和項目、可以解決無險可保的難題、全面提升社會風險治理水平,與一般商業保險公司相比具有明顯的制度性優勢,可以形成與股份制保險公司合理分工、有效競爭的局面,促進股份制保險公司提高服務意識、降低運營成本。一般來說,專業自保公司可以通過對業務發展的深刻理解提供個性化、覆蓋廣、承保能力強的保險產品;可以通過參與理賠過程,提高理賠效率;可以節約保險銷售的中間費用,穩定和降低保險成本。發展相互保險組織、自保公司有利于豐富保險市場組織形式,促進各類保險市場主體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只有再保險公司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才能直接分散風險,真正排除巨災保險、農業保險、扶貧保險的發展障礙。
二是重點發展特色型、專業化、區域性保險公司。當前中國保險業發展方式粗放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市場主體沒有形成差異化發展理念,缺乏專業經營能力,同質化程度偏高。為了扭轉這一局面,必須引入一批基因優良、基礎扎實,專業特色突出、貼近客戶需要,一起步就堅定走差異化發展道路的新型保險公司。“十三五”時期的中心工作是按照 “新國十條”所明確的現代保險服務業的主要發展領域,推動設立相應的專業性保險組織,在原保險領域,重點推動設立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科技保險等專業保險公司。在再保險領域,重點發展區域性再保險主體、保險聯合體。在保險中介領域,培育一批龍頭型保險中介機構,發展一大批小微型區域性專業代理機構。加快培育第三方精算所、保險大數據平臺、風險評級和咨詢等創新支撐機構。
保險供給側改革的關鍵點是夯實現代保險制度環境體系,核心是抓好風險防范,夯實供給側改革基礎。
完善的制度環境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是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基礎,也是現代保險服務業的重要標志。具體來說,必須健全現代保險監管體系和法律制度體系,秉持誠信立業,規范運營、培育先進保險文化,為保險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實基礎,營造良好的社會監督環境。
一是健全現代保險監管體系
健全現代保險監管體系,要著眼于保險市場安全穩健運行,不斷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要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監管信息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抓好分類監管,提升監管效率。應以償二代的實施為契機,提高監管效能。堅持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統一,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統一,完善公司治理、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三支柱”監管制度,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
二是要加強消費者保護工作
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是踐行“為民監管”核心價值理念的根本要求。消費者保護工作要立足于抓源頭,抓根本,注重工作關口前移,努力構建事前的預防性保護、事中的過程性保護和事后的救濟性保護環環相扣、無縫銜接的全方位保護體系。加大保險產品條款費率公平性、合理性審查,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機制。著力解決銷售誤導、理賠難等消費者普遍反映的突出問題。完善保險消費者教育機制,加強風險提示工作,培養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引導消費者合法、高效行使維權權利。
三是要培育先進的保險文化
要充分發揮先進保險文化建設的重要作用,在新一輪的體制機制變革中,統一方向,凝聚力量,激發創造。把“最大誠信原則”作為保險業的價值基礎,讓誠信經營和誠信服務成為全行業的自覺行動。必須強化保險行業文化內部建設,力促保險行業文化在基層落實轉化;在此基礎上,向外部傳播保險行業文化,力求保險行業文化在社會的傳播創建。北京保險研究院正在研究和推動有關部門成立網絡保險欄目和CCTV保險頻道,就是要加強保險宣傳、保險品牌建設。大力推動保險文化建設,爭取十三五期間保險市場需求的集中釋放,為經濟新常態下社會風險的有效管控、為保險業能夠持續穩定高速發展奠定基礎。
全行業應自覺運用供給側改革理論指導實踐
今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保險業應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在“十三五”時期完成保險強國目標的根本措施,加快構建現代保險服務體系、現代保險市場體系、現代保險制度環境體系。保險機構是行業變革創新的主體,各保險機構應充分認識到供給側改革對于行業發展、機構壯大、培育市場、服務社會的重要意義,真正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在產品開發、服務提升、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化改革,轉型升級,抓準、抓住社會的風險保障需求,真正實踐發展方式的轉型和結構性矛盾的實質性調整,才能更好實現自身的發展目標,同時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需要。
北京保險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趙立平博士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保險研究院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打造的支持保險業改革和發展的高端智庫。)
責任編輯: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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