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企業上市IPO前夜突擊入股,解禁期后獲得數十倍的投資回報,創造了資本市場上的造富神話。此前主板市場類似案例如國信證券曝出PE腐敗大案,自此撕開潛規則的冰山一角。短期高回報依舊驅使著投資者尋覓著各類繞過監管的灰色地帶;潛規則重重的突擊入股利益鏈,依舊在創造著另類的PE腐敗……[點擊進入網友評論]
PE英文即Private Equity,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并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PE腐敗是近年國內新出現的詞匯。是指一些號稱但并非真正PE的投資人士通過各種關系拿到上市前的投資機會。他們知道證監會已經開始要審核,知道上市的時間表,通過各種關系、各種各樣的運作拿到上市前這些公司的投資額度,然后把額度加價賣給別人,這其中存在腐敗風險。
創業板開板之初,證監會相關人士在創業板發行制度的培訓上已然強調“創業板發審工作中要嚴查PE腐敗”,一年之后,PE行業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繼國信證券爆出李紹武案后,業內又相繼爆出了易聯眾、立思辰涉嫌PE腐敗的消息,給原本就賺足了市場目光的PE(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再添“看頭”。有業內人士指出,相比以前主板的一般性內幕交易,創業板塊的PE腐敗或更普遍、更腐敗、更暴利。
中國PE市場的腐敗根源來自哪里?切斷權力尋租、還原市場應有秩序,應如何落子?
創業板頻陷“突擊入股”質疑漩渦,監管層加大監管力度,發行審核趨緊。記者11日從有關人士處獲悉,在最新一次的保薦代表人培訓會上,證監會在新的內部規定上要求延長“突擊入股”的鎖定期,招股說明書刊登前1年內入股的,鎖定期從之前的1年延長至3年。[詳細]
“創業板的啟動改變了市場生存環境,也滋生了腐敗。”一位擬上市公司老總此前曾向北京晨報記者透露,創業板開閘以來,眾多企業踏破券商門檻,期望能搭上創業板“班車”。但是大權在握的保薦機構挑剔的眼光總是令企業老總們無所適從。于是“保代持股”成為許多新股發行公司必交的貢品。特別是一些“不好不壞的”企業為盡快擠進上市通道,尋找保薦人幫助,未來如順利上市,保薦人、上市企業皆大歡喜。
早在7月16日就被證監會發審委第106次會議審核批準上市的中南傳媒,公司法人代表龔曙光曾經對媒體放言“1~2月后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然而卻遲遲沒有正式發行,在這背后隱藏著什么玄機呢?原來,這與湖南省紀委展開的一項金融反腐工作有關。[詳細]
在2010年第一期保薦代表人培訓班上,監管層人士分別就主板和創業板發行審核的非財務問題及財務問題做了詳細表述,在一貫強調的七大要點——企業獨立性、持續盈利能力及自主創新能力、主體資格、募集資金、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和財務會計問題——之外,新加入了企業“調控利潤”和“PE”式腐敗兩大類問題。[詳細]
對于屢禁不止的PE腐敗,監管層的出手似乎也愈來愈重了。除了中國證監會加強對保薦工作的監管,明確保薦代表人需嚴格登記親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關系,各家券商應設立專門部門負責IPO保薦業務內控工作等措施外,證監會派出機構也紛紛對麾下券商傳達了從嚴監管的精神。[詳細]
針對中國證券市場的特殊性,謹提出下述解決辦法:分隔券商直投業務和保薦業務的利益沖突和風險;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增加PE腐敗成本;券商自身做到定期全面自查,組織員工定期進行職業道德培訓;監管過程中理性引導為主,減少干預行為;保薦人資格市場化等等。[詳細]
不擇手段地牟取個人利益是導致一切PE腐敗的根源,現階段的PE腐敗和PE機構、保薦人以及其他中介機構參與者的個人利益緊密相關。一位投行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恰好有一個能順手‘撈一把’的便利,如果沒有嚴格的法規屏障,誰敢保證自覺做到潔身自好、大公無私?何況是像保薦代表人這樣的直接利益相關者。
業內人士反映,除了保薦人等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違規現象,一些“不規范”的PE機構事實上也對PE腐敗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詳細]
主板市場上市公司普遍項目較大,個人一般財力無財力跟投。一些在主板上市的企業本身就非常優秀,保薦人基本沒有尋租空間。但自創業板開閘以來,眾多企業期望能夠坐上創業板的班車。但是大權卻掌握在保薦機構的手中,一些想上市的企業為了能夠早日上市,就只能給保薦機構和保薦人以極低的價格突擊入股,保薦機構和保薦人拼命的美化本來就業績平平的企業,這無疑會抬高發行市盈率,待企業上市后,保薦機構和保薦人可以在原本不長的鎖定期過后拋售股票兌現。[詳細]
始于2004年的保薦人制度,其設計初衷是通過讓保薦人對所保薦項目承擔法律責任,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遺憾的是,這一制度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且制造出新的尋租空間。
由于公司上市必須有保薦人推薦,且同一保薦人不能同時保薦兩個項目,保薦人自然擁有了至高無上的權力。但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保代人持有發行人股份,所以各種變相的持股行為便在投行業內流行開來。[詳細]
所謂的“保代持股”,指的是一些機構不太愿意保薦承銷的公司會在發行前與保薦代表人秘密協議,保代承諾上報項目,因此可以拿到該公司比較可觀的發行股份,并通過親戚或朋友代理持有。保代持股一般都在總股本的1%以上,或者就是100萬股本起,在發行人調整股權結構的時候進行持股。
什么樣的企業會愿意向保薦代表人“贈送”股份?“就是一些企業素質一般,屬于可報可不報的范疇,券商并不太看得上眼。對企業來說,將利益與保代進行綁定也是有好處的,如果真的成功上市,也不差這100萬股。”[詳細]
在企業上市IPO前夜突擊入股,解禁期后獲得數十倍的投資回報,創造了資本市場上不斷出現的“造富神話”。大大小小的PE/VC,想要在公司上市時搭便車賺一把的投機客們,催生了一條操作隱秘、潛規則眾多的“產業鏈”。
突擊入股所需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多數源于某些擬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東的套現需求——對于某些公司原始股東而言,三年鎖定期的時間成本太長,在上市前最后一輪募資過程里,會主動提出套現手里的部分股權,通常比例有2%-5%。這部分股權一旦流向市場,注定成為渴望突擊入股的買家眼里的“香餑餑”。[詳細]
投行手中的優質項目一般會優先推薦給自己的直投企業,而直投企業看中的項目,由于保薦人的關系,能在參股價格上得到企業的照顧:券商“保薦+直投”企業可以一個普遍低于市場整體的價格拿到這些項目,而同期非券商系創投企業很難以同樣價格拿到。
根據記者統計,在目前“保薦+直投”的企業中,券商直投的參股成本遠低于同期非券商直投背景創投公司的投入成本,甚至也明顯低于非保薦的券商直投公司入股成本。[詳細]
平安銀行副行長王燕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涉案“PE腐敗”的投資機構往往是 “偽PE”,真正的PE致力于“創造價值”,而不是在公司上市前“搭便車”和通過內幕交易進行“利益輸送”。
“保薦+直投”對中國股市健康發展的侵害是有目共睹的,它是中國股市的一個大毒瘤,嚴重危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與中國股市的根本利益。
PE腐敗的泛濫,其直接的危害者便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很顯然,對此,監管部門不能光說不練,僅僅在嘴上說要進行查處,而是要拿出實際的行動對PE進行嚴格監管,堵住目前的腐敗漏洞。像目前這樣,一些媒體都可以輕易地發現PE腐敗的線索,但這些企業卻安然通過上市審核,甚至在問題暴露以后仍然能斬關奪隘實現上市,這與投資者的期望無疑是有很大距離的。
浙江紅鼎和上海匯樂事件是亂集資,而國信事件則是投行腐敗。事件的主角是假PE不是真的PE。被籠統冠以“PE腐敗”之名,乃年輕的中國PE業之不幸。究其根源,一方面,中國PE業以發展期投資,特別是Pre-IPO投資為主,增值服務含量太低,不能不在上市前參股的渾水中混戰;另一方面,PE在中國如此“快熱”,許多人還來不及知其基本。熱議者眾,冷說者寡。
當投行能左右企業的上市進程時,稀缺的保薦人可憑借手中的簽字權向企業auto索要股份,這成了投行腐敗的典型代表。一個項目保薦人或項目組可以從創投處獲得幾十萬到數百萬,甚至千萬元的收入。
據創投人士透露,能否上市是創投最重要的投資標準。最新研究數據顯示,參股今年5月上市企業的17家VC/PE,平均獲利30.74倍。而海外資本市場為投資機構帶來的平均投資回報一般均低于3倍。
“保代持股”成為許多新股發行公司必交的貢品。一些“不好不壞的”企業為盡快擠進上市通道,尋找保薦人幫助,保薦人通過間接參股獲得報酬,未來如順利上市,保薦人、上市企業皆大歡喜。
內幕交易是證券市場的一顆毒瘤,從某種意義上說,PE腐敗同樣是市場中的一大毒瘤。隨著新股不斷發行上市,PE腐敗已越來越引起市場的高度關注。
要懲治PE腐敗,須從源頭上著手。把好上市關就顯得尤為重要。除了嚴格要求保薦機構盡職調查外,對于兩年之內存在突擊入股、股權異常轉讓等行為的發行人,監管層不妨不受理其首發申請,而在2-3年之間的突擊入股或轉讓的股權,建議延長其鎖定時間3-4年。對于其中存在隱瞞事實造假上市等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應責令其火速退市,投資者的投資虧損由上市公司全部承擔。如此,在增加了PE的腐敗成本之后,PE腐敗問題必然會得到抑制。
如果二級市場投資者面對的不僅僅是一家上市公司,而是面對一個造假團伙,一個強大的牢不可破的利益集團,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會全部被逼成為投機分子,而中國處于草創期的高新企業、創業板失去最后一絲信用。PE式腐敗毀掉的絕不僅僅是證券市場的信用,還搭上了中國高新技術企業未來的融資基礎。
有關方面應該明確規定,券商不得入股自己承銷、保薦的擬上市公司,以避免巨大的道德風險。監管層對PE式腐敗顯然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
面對“突擊入股”行為,顯然不是通過延長鎖定期就能解決問題的,而是必須予以禁止。畢竟延長鎖定期并不能改變“突擊入股”掠奪上市溢價的事實,不能改變“突擊入股”者與原始股東、公眾股東之間的不公平。
所以,筆者認為,凡發行人新股發行前增資擴股未滿兩年的股份,應統一納入到社會公眾股范疇,按社會公眾股的發行價格進行折算,使“突擊入股”者至少難以掠奪股票發行的溢價。
中國股市歷來就存在一個悖論:以善良的愿望代替嚴格的法律法規,以松垮的制度代替嚴格的市場淘汰。主板如此,創業板、中小板也一樣。隨著中國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入,資本的欲望如火山噴發,而監管的有形之手卻依舊停留在慢吞吞的官僚老爺車引擎上。
監管部門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但收效甚微,原因之一就是我國股市發展速度太快,已大大超越了監管水平、監管機構的發展步伐。所以,真正制止這一腐敗絕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對股市發展思路進行深刻反省。腐敗的代價越大,犯罪違規行為越少,而我國股市的一個重大弊端便是,犯罪成本極低。
湖南曝PE腐敗案,金融證券辦相關負責人落馬,拖累中南傳媒IPO掛牌。
在以往暴露出來的PE腐敗案中一直沒有官員落馬,官員在PE腐敗鏈條中一直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劉俊民:所有投資者只關注價格可以短期內大幅度上漲的資產交易,典型如股票IPO后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差價,于是PE腐敗大面積發生。
侯寧:中國股市上市資源依舊被行政壟斷的前提下,能上市即是機會,這無疑會吸引一些不法之人的垂涎。
金巖石:自己違反了制度,這只能涉及到證券公司監管不利,內控不到位,沒有職業操守,是個人問題。這倒不涉及制度上的問題。
根據有效數據顯示,中國證券市場的“PE腐敗”案件遠高于國外成熟證券市場,業界內部普遍存在一種說法:“券商PE腐敗根源是靠關系上市者攪亂市場。”
PE腐敗現在從后臺走向前臺,游資接盤炒新股到基金等機構接盤新股,從深交所拍馬屁式監管到恐嚇式監管,一切都捆綁成一體,主承商更是拿出40%資金犒勞三方利益,倒霉蛋往往是新股的接盤散戶!
創業板市場孕育富豪,這是資本市場的應有功能。這種"PE腐敗"在培植"億萬富豪"的過程中"功不可沒",而資本投資者則只能為他們的暴富無休止地付出。
結束語:PE式腐敗已經成為中國證券市場一大毒瘤。先有太平洋證券案,再有李紹武事件、易聯眾女股東涉嫌PE腐敗事件,中國證券市場的暴利鏈條呼之欲出。與其進行保薦機構的底稿審查,與其加大對保薦機構與薦商的思想工作,遠不如重視大眾關注的PE腐敗案例,以鮮明的案例處罰警示后來者,以斬斷券商與擬上市公司之間的利益鏈條建立正確的激勵機制……[點擊進入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