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員工為完成任務違法放貸 銀行業績考核應更務本
該行投向“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增速慢,一些員工劍走偏鋒,違法放貸就不足為奇了。如果該行以“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為導向來考核員工,或許就不會亂象叢生了。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廣州農商行幾名員工違法發放貸款1.90億元,僅收回5800萬元。令人驚訝的是,這3名員工的初衷竟是為了完成銀行放貸任務。
看到這個新聞,不禁讓人啞然失笑,不深入了解的話,認為這只不過是銀行信貸管理人員為自己違法放貸行為編造的借口。而事實上,這起違法放貸案還真是為了完成貸款營銷任務。法院判決書稱,上述人員為完成銀行放貸任務,共同違反《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相關業務管理的規定,未對其所經辦或審批貸款的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使多名借款人獲得貸款,但逾期無法還款。
這也不是個例,現實中還有不少銀行信貸管理人員不惜通過違法放貸手段來完成貸款任務指標,這與銀行在辦理信用卡、爭搶ETC、拉存款等方面存在違規違法行為類似。
說實話,目前銀行員工日子的確不好過,躺著賺錢日子結束,競爭壓力大。一個地區存款總量、優質信息客戶數這塊蛋糕一定時期總是一定的,而銀行機構較多,僧多粥少,必然導致競爭加劇。尤其在廣州這個經濟發達城市,各類銀行機構林立,競爭已進入白熱化,作為地方中小商業銀行的農商行在存款、貸款及中間業務競爭中都處于劣勢,尤其在貸款業務拓展上更沒有多少優勢而言。
很明顯,采用違法放貸手段來達到完成貸款營銷業績考核任務的行為,無異于飲鴆止渴。
廣州農商行這起違法放貸案件,給處于轉型期的農商行及其他銀行以深刻的啟示:近年各類銀行暴露的信貸違法案件不少與信貸內控執行不到位、信貸粗放經營模式存在很大關系,也有的因考核任務過重而“倒逼”下面信貸管理層及經辦人員為完成任務不惜集體在放貸上作弊,具有“逼良為娼”嫌疑。其二,對員工放貸教育引導不力,導致員工信貸法律意識淡漠,不少員工對違規放貸100萬元造成20萬元以上損失亦屬于違法放貸罪認識不深刻。而且有的銀行管理層也是重業績輕監管,平時只注意看任務完成情況,以業績論英雄,對信貸管理中員工的行為則缺乏有效監管,終導致信貸大案要案發生。
為防止更多類似違法放貸案件發生,所有銀行及監管部門應讓業績考核機制更科學,不以規模論英雄。
筆者在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注意到,今年10月廣州農村商業銀行曾被廣州市紀委監委點名: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投向“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增速慢,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存在短板。“靠啥吃啥”問題明顯,員工個人消費貸款審核不嚴等問題整改不力。
這說明該銀行員工的違規行為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該行投向“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增速慢,一些員工劍走偏鋒,違法放貸就不足為奇了。如果該行以“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為導向來考核員工,或許就不會亂象叢生了。
□莫開偉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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