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總信息泄露后向兩酒店發律師函 或啟動跨國訴訟

花總信息泄露后向兩酒店發律師函 或啟動跨國訴訟
2018年12月08日 11:47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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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總”個人信息泄露后向兩酒店發律師函,或將啟動跨國訴訟

  澎湃新聞記者 宋蔣萱 來源:澎湃新聞

  近日,“花總丟了金箍棒”(以下簡稱“花總”)委托律師分別向貴陽希爾頓花園酒店和洲際酒店集團寄送律師函,要求在限期內就泄露“花總”個人信息泄露情況作出說明,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依法追究涉事酒店的法律責任,或將根據案件走向,赴歐盟發起針對涉事酒店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跨國訴訟。

  12月7日,“花總”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郵寄信息顯示,貴陽希爾頓花園酒店已于11月30日收到律師函,但并沒有在律師函所要求的7日內作出任何答復,將于下周趕赴貴陽處理相關涉訴事宜。針對洲際酒店集團的律師函已于12月6日寄出,希望洲際酒店集團能在收到律師函的5日內作出答復,否則將提起訴訟。

  此前,“花總”在微博發布視頻《杯子的秘密》,揭露14家五星級酒店存在的衛生亂象。而后,“花總”個人護照信息兩度被泄,貴陽漢唐希爾頓花園酒店員工稱“花總入住時相互通知”,以進行提防;洲際酒店集團員工評論“丑人多作怪”等。此后,兩酒店均通過官方途徑致歉。

  針對“花總”個人情況及相關法律行動,澎湃新聞對話其代理律師周兆成。

  澎湃新聞:兩封律師函何時發出?是否收到回應?

  周兆成律師:11月27日下午,我們已經對貴陽希爾頓花園酒店正式寄出律師函,也查詢到貴陽希爾頓在11月30日簽收。按照律師函的要求,我們給貴陽希爾頓花園酒店的答復期限是收到律師函之后7日,但是很遺憾截止今天(12月7日),我和“花總”都沒有收到任何回應。當然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我們于下周趕赴貴陽,針對貴陽希爾頓啟動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12月6日,我們正式向洲際酒店集團(IHG)寄出律師函。根據律師函要求,希望洲際酒店集團在收到律師函之后的5日內,與本律師聯系,就泄露“花總”個人信息的《情況說明》以書面形式加蓋印章后,報予本律師。

  首先啟動對貴陽希爾頓花園酒店的法律行動,不意味著對其他酒店豁免。對于洲際酒店,“花總”一直是洲際酒店常客,曾多次入住洲際酒店集團(IHG)旗下酒店。按照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于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更不能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對于一旦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就要立即采取補救的措施。雖然事發后洲際酒店向花總表示道歉,強調信息泄露非酒店官方群,屬于員工個人行為。我們對此說法無法核實,我們僅要求洲際酒店讓涉事員工配合我們調查取證,卻遭拒絕。

  澎湃新聞:“花總”目前狀態如何?對兩酒店態度有何看法?

  周兆成律師:“花總”已經回到了老家,工作基本中斷。近日在我與“花總”的溝通中,“花總”親口告訴我,這個事情發生后,對他的工作和生活影響非常大。特別是如果要入住酒店,只能通過朋友幫忙預定酒店,或者入住民宿和公寓,仍然面臨較多不便。

  自從“花總”個人隱私被多家酒店惡意泄露后,其個人信息在互聯網上被廣泛傳播,甚至還出現對“花總”進行赤裸裸的人身威脅,還有不法分子利用“花總”身份,對一些酒店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

  其實“花總”對貴陽希爾頓并不要求任何賠償要求,僅僅要求徹底追查個人信息泄露的源頭。這原本就是受害人最低限度的要求,但是很遺憾,作為一家具有國際知名品牌的高端酒店,卻對我們的合理訴求不理不睬。

  我們認為洲際酒店的道歉缺乏誠意。同時,我們現在最擔心的是,洲際酒店發生“酒店客人隱私泄露事件”,是洲際酒店員工的個人行為,還是洲際酒店的行為?以及這侵權的背后是否牽涉其他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對此,我們必須啟動對涉事酒店法律行動,拿起法律的“金箍棒”,維護普通消費者花總的合法權益。

  澎湃新聞:如果未收到涉事酒店回應,還將采取哪些法律手段?

  周兆成律師:如果涉事酒店簽收律師函后,依然對我們的合理訴求不予理會,我們將視情形,逐級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并一步步向消協、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以及行業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也不排除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及根據案件走向,赴歐盟發起針對涉事酒店違反《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跨國訴訟,以維護“花總”的合法權益。

  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自2018年5月25日已經生效。GDPR始終強調“所有能直接或間接識別的種族、健康狀況、政治傾向、性取向等敏感信息,在未經當事人授權的情況下,企業不得使用。”

  《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適用范圍“包括任何為歐盟地區公民及住民提供服務的企業,只要存在收集、持有或處理歐盟國家公民及住民的數據,即便公司不在歐盟地區,也要受該條例的約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并不只針對歐盟企業,而是面向全球所有企業,只要其用戶中包括歐盟公民,或者在歐盟居住三個月以上的任何人,都屬于《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管轄對象,“花總”符合上述條件。洲際酒店集團(IHG)總部設于英國,其酒店入住客人來自于全球,理應受《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管轄。

  《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也規定了未履行該條例的公司所要面臨的巨額罰款和罰金。罰款分為兩個等級:1000萬英鎊或者去年全球營業額(收入)的2%,以較高者為準;2000萬英鎊或者去年全球營業額(收入)的4%,以較高者為準。預計違反數據主體權利會導致更高級別的罰款,罰款數額是由諸多因素決定的,包括持續時間、泄露的嚴重性、以及受到影響的用戶數據類型。企業的合作和行為級別也會影響最終的罰金數額。

  而對于該條例,數據泄露會給涉案公司帶來非常嚴重的后果和巨額的罰款。違者最高將以2000萬歐元或企業全球年營業額的4%作為罰金。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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