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車險、信保產品改備案制,快看各公司備案對應監管分局
來源:保契
保契銳評
產品是最能體現保險價值的外在表現形式和終極手段。
在復業之前,社會各界認為企業和家庭不需要這種“資本主義的剝削工具”,畢竟在計劃經濟時代,風險分擔是由國家統一調配的。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保險的功能價值日漸凸顯,得以復業。
而從復業之初的人保獨家壟斷,到6年后的平安入場,再到友邦回歸,產品幾乎是人們認識保險的唯一方式。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產品亦成就了保險業波瀾壯闊的40年。
在經濟社會發展高速路上,保險業為之匹配了難以計數的保險產品,其以風險分擔的方式,貢獻著行業特有的智慧和力量。
但從產品本身來看,趨之若鶩者有之、束之高閣者亦有之。
在今天的財險業,任一家公司主體的產品庫中應至少有幾百種甚至上千種產品,而頭部企業更是以萬計種在售產品傲視群雄。
但與之并行的則是,產品申報不合規者有之、年收保費不足萬元者有之、不切實際博眼球者更有之。
產品申報,險企自有其考量,但當每年數以萬計的產品涌向監管部門之時,當產品趨同之勢越演越烈之際,其便成為小政府、大服務,弱審批、強監管的掣肘,在監管部門著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勢在必行。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決定改革現有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方式,從財產險產品監管機制和備案流程兩大方面相關事項征求意見。
從職責分工看,中國銀保監會負責研究制訂產品監管政策、制度規則、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國性的產品非現場檢查,以及車險、財政補貼型農險和融資性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三類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
銀保監分局則需要承擔更多的監管職能,包括跟蹤監測公司產品情況、重點監管個人類產品和風險較高產品、實施好轄內公司產品非現場檢查等具體工作。
《意見稿》顯示,產品監管方面最大的變化是,將原需監管審批的車險以及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改為備案制。
像車險、農險和涉農保險產品、融資性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通過銀保監會“保險產品電子化報備和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取得備案號后即可使用。其他產品則通過行業協會“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自主注冊平臺”報送,注冊完成后即可使用。
另一個看點是,文件突出“屬地監管”,除了車險、財政補貼型農險和融資性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由中國銀保監會負責備案并監管外,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
從產品備案屬地看,北京銀保監局、上海銀保監局、深圳銀保監局分別承擔了21家、20家、11家市場主體的監管職責,后續監管工作壓力相對較大,而其他監管分局對應的市場主體相對較少。
根據《意見稿》,財險總公司仍為產品備案申報主體,監管不受理分支機構直接申報的產品。除中國銀保監會負責的三類產品以外,跨區經營的產品,由財險總公司向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而僅限某地使用的產品也由總公司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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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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