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聚焦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葛華勇:建議央行牽頭制定統一的支付產業監管標準
來源:財聯社
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中國的移動支付如今已經成為世界領先的行業,然而,在移動支付不斷興起的當下,不同的持牌機構在從事同質業務時卻受到了不同的監管,備受業界關注。
今年兩會召開在即,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銀聯原董事長葛華勇就這一問題提出提案稱,這種不一致性已造成一定的不公平、不正當競爭,導致了市場發展失衡,系統性支付風險正在積聚,長期發展下去會影響到支付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他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制定統一的支付產業監管標準,由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按照支付業務的實質內容進行監管。
監管標尺不同已對支付行業產生沖擊
“這種監管的不一致表現在多個方面。”葛華勇表示,不同監管部門對不同機構的業務準入門檻要求不一致;支付業務的定價機制不一致;在開展同樣跨境支付時,業務要求及執行標準不一致。
實際上,國家對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業實施嚴格的金融牌照監管,從事各項業務均有較高的監管要求,但非銀行機構開展類似支付業務時,面臨的監管尺度卻明顯不同。
葛華勇介紹,以信用支付為例,商業銀行作為穩健運行的機構,其信用卡業務在用戶要求、賬戶開立程序、業務管理、風險防范等方面接受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的嚴格監管;而部分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關聯的小貸機構在提供與信用卡功能相同的虛擬信用支付服務時,則主要受地方金融管理局監管,各方面要求均比銀行信用卡業務寬松,客觀上便利了其業務的迅速擴張,但卻對合規的信用卡業務產生了明顯沖擊。
不僅如此,定價機制的不一致,葛華勇認為,也對銀行卡業務帶來直接沖擊。
“商業銀行、非銀行收單機構在線下場景提供銀行卡收單服務時,依照的是人民銀行、發改委關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的規定,在市場化制定商戶收單服務費的同時,根據’政府指導價’制定網絡服務費和發卡行服務費。”葛華勇表示,相比而言,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時,由市場機構之間“兩兩協商”,自主確定收單業務的價格,這一定價方式傳遞至線下消費場景,就以更低的價格與銀行卡收單進行直接競爭。
此外,葛華勇認為,非銀行機構在開展相同支付業務時,因監管不一致帶來的業務經營模式及發展方式也不同,少數支付機構依靠大型電商、社交等互聯網平臺已形成變相壟斷,將支付業務視為流量入口,再通過金融、數據業務對流量進行變現、獲得收入。而專注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在與其競爭時,不僅難以切入其壟斷的電商、社交場景,還承受著惡性的低價競爭,面臨著嚴重的生存壓力。
建議按照支付業務的實質內容進行監管
面對這些不一致以及支付行業可能積累的風險,葛華勇建議,建議加強對支付產業的一致性監管,對做同類支付業務的機構采取同樣的監管標準和管理體制。
“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制定統一的支付產業監管標準,由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按照支付業務的實質內容進行監管,而不是按行業或機構監管,真正實現一致性監管。”
在具體推行落實過程中,一是規范業務監管,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面向用戶提供信用卡、信用支付等同類型業務時,應推行一致的賬戶開立、業務管控、風險防范等要求;二是理順價格機制,各類支付服務應根據其業務風險、資金來源、清算方式等進行定價,統一線上線下支付通道價格;三是嚴格落實跨境等重點領域監管要求業務規則,防范跨境支付的業務風險,提升反洗錢監管效力;四是對支付領域的壟斷現象進行跟蹤研究,出臺政策禁止個別機構對支付市場的局部壟斷。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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